天津市委、市政府緊密圍繞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創新治污機制、提速治理進度、分解落實責任、嚴格執法執紀,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提前兩年完成“大氣十條”所要求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
2015年,天津市委、市政府將大氣污染防治作為“美麗天津·一號工程”的首要任務和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家重大戰略的重要內容, 不斷加大治理力度,主要采取了6項措施,即依靠制度創新實現標本兼治,依靠執法執紀落實治污責任,依靠結構調整控制污染增量,依靠工程措施削減污染存量,依靠區域聯動防控污染傳輸,依靠應急響應降低污染峰值。
約談4個區縣主要負責人
天津市相繼出臺新法規、新政策、新標準、新方法,運用綜合手段倒逼治污減排。修訂實施了《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并印發相關配套制度,制定發布《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4項地方標準和建筑工地、拆遷工地、堆場等6項揚塵防治技術規范。在2014年大幅度提高SO2等4種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的基礎上,2015年5月起,實施揚塵排污收費制度,提高煙粉塵排污收費標準,并將開征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差別化收費,獎優罰劣;通過“以獎代補”、“以獎促治”等方式,加大政府投入,強化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力度。去年對占全市燃煤量95%以上的71家廢氣排放企業全部實現在線監測,對超標排放企業從嚴處罰;對全市建筑工地、拆遷工地和各類堆場揚塵實施視頻監控全天候全覆蓋,并配備監測設施實行24小時動態監測。市委、市政府組織3個輪次的全市污染防治大檢查,并與重污染天氣應急同步進行,直接點名、直接問責,狠抓治污進度、壓實治污責任;市環保局由局處級干部帶隊全年累計派出294人(次)組成20個區縣工作組,采取駐點的方式,在對全市各區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指導服務的同時,24小時監督巡查,以點帶面,確保區縣治污措施落實到位。
同時,牢牢壓實治污的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突出考核問責實效。市委、市政府印發實施《天津市清新空氣行動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嚴格落實黨政同責;對區縣環境空氣質量實行月排名通報,市政府先后約談了工作不力的4個區縣主要負責人。分部門印發實施自由裁量權、按日計罰等20個《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執法配套文件,環保部門和各相關部門聯合執法、密切配合,與公檢法無縫銜接,持續形成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全年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472起,實施按日計罰25件;處罰金額8613萬元,是2014年的5倍,最高個案處罰金額達到924萬元;對違法情節嚴重的52個案件實施了移送、查封。
特別是去年全年逐月、冬季每半個月實行爐前煤煤質和煙氣排放抽查,累計抽查燃煤企業357家,對95家超標企業從嚴處罰并向社會公開,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全市煤質抽查超標率由2014年的50.5%穩步下降至目前的19.3%。深化網格精細管理,在全市291個街鎮配備873名專職網格監督員,在全市各鄉鎮街、工業園區和重點區域設置271個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通過市區兩級大氣數據采集、傳輸和監控平臺,建立鄉鎮街大氣污染防治排名、考核和問責機制,將大氣污染治理屬地責任壓實到街鎮。
為深入推進污染治理,天津市針對現階段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問題仍然是造成區域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主因,進一步加快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步伐。去年天津市在提前一年完成國家“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基礎上,關停淘汰落后污染企業222家,二產比重由2014年的49.4%進一步下降至47.1%,三產比重由2014年的49.3%上升至51.8%;在全市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關停中心城區最后3套煤電機組、改燃關停燃煤鍋爐338座634臺,全年削減燃煤500萬噸。通過轉方式、調結構、抓“治本”,全市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穩步下降,保障了環境空氣質量的持續改善,特別是SO2濃度由2013年的5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9微克/立方米。
扎實推進“五控”治理
在現有存量依然巨大的情況下,天津市突出重點,扎實推進“五控”治理,一批重點工程提前完成。
控煤方面,全年更換先進灶具86萬套,全市116萬噸散煤全部實現清潔化替代,提前一年完成全市散煤治理任務;全市22套30萬千瓦及以上煤電機組中,21套完成清潔化改造,2200萬噸電煤達到燃氣排放標準。
控塵方面,嚴格落實施工工地圍擋、苫蓋、車輛沖洗、地面硬化和土方濕法作業“五個百分之百”揚塵控制標準;對全市1.8萬塊、131平方公里裸露地面采取綠化、硬化、苫蓋等措施逐一治理;利用衛星遙感和無人機等手段強化秸稈禁燒,秸稈綜合利用率提高至95%上。
控車方面,6月底提前半年全部淘汰全市29萬輛黃標車,全面實施國五機動車汽柴油和國五機動車排放標準;建成港口岸電箱42座,天津港132臺大型集裝箱場橋全部完成“油改電”。
控工業污染方面,全市60套石化生產裝置全面完成了揮發性有機物在線檢測和修復,實施重點工業企業脫硫、脫硝和揮發性有機物治理22項、鋼鐵聯合企業煙粉塵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15項。
控新建項目方面,全年未審批新建燃煤發電或自備燃煤電站項目;對新、改、擴建項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排放總量嚴格落實倍量替代。通過力度空前的工程減排措施,狠抓治標,2015年全市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PM2.5濃度由2013年的96微克/立方米下降至70微克/立方米。
同時,緊密圍繞區域聯防聯控,強化區域協同治理,削減區域間污染傳輸。
天津市與京津冀及周邊7省區市建立了重污染預警會商平臺,在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和遇極端不利氣象條件期間,每日開展空氣質量實時聯合視頻會商,同步采取應急減排措施,減緩區域空氣污染積累程度。強化區域協同治理,與河北省滄州市和唐山市分別簽訂聯防聯控合作協議,支持資金4億元,用于燃煤設施和散煤治理,并為兩地大氣污染治理提供技術援助,實現區域空氣質量共同改善。此外,去年天津市還重點加強全市各區縣間的協同治理,通過在區縣間開展交叉互查和互比互學互看,找差距、學經驗、促改善。
此外,天津市將污染天氣預警應急作為加快改善空氣質量的重要抓手,最大程度地削減不利氣象條件下污染濃度峰值。修訂《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降低了應急啟動門檻,加嚴了應急響應措施;突出強化空氣質量預警預報,依據預測結果,果斷啟動應急措施,對區縣、部門應急響應情況一日一通報,并向社會公開,確保落實。在不利氣象條件應對方面,逐日、逐周、逐月對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分析研判,遇AQI大于150時,在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工地啟動“五個一”保障方案,實施限排、停工等臨時應急減排措施,對重點污染源專人盯守,降低污染影響。在針對性減排措施方面,結合不同時期污染物變化趨勢特征,分析成因,采取針對性應對措施,有效降低對綜合指數的影響。去年5月,根據夏季臭氧濃度偏高的特點,印發實施《關于加強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采取10項針對性措施,實現O3年均濃度同比下降9.6%;去年9月,針對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嚴峻形勢,印發實施《關于加強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明確了8個方面21條具體措施。
2015年,天津市委、市政府將大氣污染防治作為“美麗天津·一號工程”的首要任務和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家重大戰略的重要內容, 不斷加大治理力度,主要采取了6項措施,即依靠制度創新實現標本兼治,依靠執法執紀落實治污責任,依靠結構調整控制污染增量,依靠工程措施削減污染存量,依靠區域聯動防控污染傳輸,依靠應急響應降低污染峰值。
約談4個區縣主要負責人
天津市相繼出臺新法規、新政策、新標準、新方法,運用綜合手段倒逼治污減排。修訂實施了《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并印發相關配套制度,制定發布《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4項地方標準和建筑工地、拆遷工地、堆場等6項揚塵防治技術規范。在2014年大幅度提高SO2等4種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的基礎上,2015年5月起,實施揚塵排污收費制度,提高煙粉塵排污收費標準,并將開征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差別化收費,獎優罰劣;通過“以獎代補”、“以獎促治”等方式,加大政府投入,強化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力度。去年對占全市燃煤量95%以上的71家廢氣排放企業全部實現在線監測,對超標排放企業從嚴處罰;對全市建筑工地、拆遷工地和各類堆場揚塵實施視頻監控全天候全覆蓋,并配備監測設施實行24小時動態監測。市委、市政府組織3個輪次的全市污染防治大檢查,并與重污染天氣應急同步進行,直接點名、直接問責,狠抓治污進度、壓實治污責任;市環保局由局處級干部帶隊全年累計派出294人(次)組成20個區縣工作組,采取駐點的方式,在對全市各區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指導服務的同時,24小時監督巡查,以點帶面,確保區縣治污措施落實到位。
同時,牢牢壓實治污的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突出考核問責實效。市委、市政府印發實施《天津市清新空氣行動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嚴格落實黨政同責;對區縣環境空氣質量實行月排名通報,市政府先后約談了工作不力的4個區縣主要負責人。分部門印發實施自由裁量權、按日計罰等20個《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執法配套文件,環保部門和各相關部門聯合執法、密切配合,與公檢法無縫銜接,持續形成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全年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472起,實施按日計罰25件;處罰金額8613萬元,是2014年的5倍,最高個案處罰金額達到924萬元;對違法情節嚴重的52個案件實施了移送、查封。
特別是去年全年逐月、冬季每半個月實行爐前煤煤質和煙氣排放抽查,累計抽查燃煤企業357家,對95家超標企業從嚴處罰并向社會公開,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全市煤質抽查超標率由2014年的50.5%穩步下降至目前的19.3%。深化網格精細管理,在全市291個街鎮配備873名專職網格監督員,在全市各鄉鎮街、工業園區和重點區域設置271個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通過市區兩級大氣數據采集、傳輸和監控平臺,建立鄉鎮街大氣污染防治排名、考核和問責機制,將大氣污染治理屬地責任壓實到街鎮。
為深入推進污染治理,天津市針對現階段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問題仍然是造成區域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主因,進一步加快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步伐。去年天津市在提前一年完成國家“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基礎上,關停淘汰落后污染企業222家,二產比重由2014年的49.4%進一步下降至47.1%,三產比重由2014年的49.3%上升至51.8%;在全市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關停中心城區最后3套煤電機組、改燃關停燃煤鍋爐338座634臺,全年削減燃煤500萬噸。通過轉方式、調結構、抓“治本”,全市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穩步下降,保障了環境空氣質量的持續改善,特別是SO2濃度由2013年的5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9微克/立方米。
扎實推進“五控”治理
在現有存量依然巨大的情況下,天津市突出重點,扎實推進“五控”治理,一批重點工程提前完成。
控煤方面,全年更換先進灶具86萬套,全市116萬噸散煤全部實現清潔化替代,提前一年完成全市散煤治理任務;全市22套30萬千瓦及以上煤電機組中,21套完成清潔化改造,2200萬噸電煤達到燃氣排放標準。
控塵方面,嚴格落實施工工地圍擋、苫蓋、車輛沖洗、地面硬化和土方濕法作業“五個百分之百”揚塵控制標準;對全市1.8萬塊、131平方公里裸露地面采取綠化、硬化、苫蓋等措施逐一治理;利用衛星遙感和無人機等手段強化秸稈禁燒,秸稈綜合利用率提高至95%上。
控車方面,6月底提前半年全部淘汰全市29萬輛黃標車,全面實施國五機動車汽柴油和國五機動車排放標準;建成港口岸電箱42座,天津港132臺大型集裝箱場橋全部完成“油改電”。
控工業污染方面,全市60套石化生產裝置全面完成了揮發性有機物在線檢測和修復,實施重點工業企業脫硫、脫硝和揮發性有機物治理22項、鋼鐵聯合企業煙粉塵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15項。
控新建項目方面,全年未審批新建燃煤發電或自備燃煤電站項目;對新、改、擴建項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排放總量嚴格落實倍量替代。通過力度空前的工程減排措施,狠抓治標,2015年全市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PM2.5濃度由2013年的96微克/立方米下降至70微克/立方米。
同時,緊密圍繞區域聯防聯控,強化區域協同治理,削減區域間污染傳輸。
天津市與京津冀及周邊7省區市建立了重污染預警會商平臺,在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和遇極端不利氣象條件期間,每日開展空氣質量實時聯合視頻會商,同步采取應急減排措施,減緩區域空氣污染積累程度。強化區域協同治理,與河北省滄州市和唐山市分別簽訂聯防聯控合作協議,支持資金4億元,用于燃煤設施和散煤治理,并為兩地大氣污染治理提供技術援助,實現區域空氣質量共同改善。此外,去年天津市還重點加強全市各區縣間的協同治理,通過在區縣間開展交叉互查和互比互學互看,找差距、學經驗、促改善。
此外,天津市將污染天氣預警應急作為加快改善空氣質量的重要抓手,最大程度地削減不利氣象條件下污染濃度峰值。修訂《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降低了應急啟動門檻,加嚴了應急響應措施;突出強化空氣質量預警預報,依據預測結果,果斷啟動應急措施,對區縣、部門應急響應情況一日一通報,并向社會公開,確保落實。在不利氣象條件應對方面,逐日、逐周、逐月對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分析研判,遇AQI大于150時,在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工地啟動“五個一”保障方案,實施限排、停工等臨時應急減排措施,對重點污染源專人盯守,降低污染影響。在針對性減排措施方面,結合不同時期污染物變化趨勢特征,分析成因,采取針對性應對措施,有效降低對綜合指數的影響。去年5月,根據夏季臭氧濃度偏高的特點,印發實施《關于加強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采取10項針對性措施,實現O3年均濃度同比下降9.6%;去年9月,針對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嚴峻形勢,印發實施《關于加強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明確了8個方面21條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