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為環境保護提供強大動力。深化環保領域改革,關鍵在于提升環境治理能力,把生態環境保護的頂層設計和改革藍圖具體化為路線圖和施工圖。
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在“展望十三五”系列報告會第七場報告會上強調,“十三五”將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到環保工作的始終,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的環境質量改善責任,注重硬約束和充分運用引導激勵機制,著力推進分解落實“十三五”目標和任務、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深化落實各項改革舉措等重點工作。
改革創新,為環境質量改善提供動力和保障
改革是推進環保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動力,也是破解發展與保護難題的出路。實踐證明,制度的改革與創新能夠變阻力為推力、變挑戰為機遇,使一些“老大難”問題迎刃而解。
陳吉寧在此次報告會上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我國環境治理力度前所未有,進程加速推進,環境質量有所改善。但總體上看,我國環境保護仍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多階段多領域多類型問題長期累積疊加,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接近上限,環境污染重、生態受損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決勝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核心在“全面”,成效在“全面”,艱巨也在“全面”。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態環境質量是關鍵。
然而,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面臨巨大挑戰。當前,我國的生態環境質量有所改善,但環境問題的復雜性、緊迫性和長期性沒有改變。特別是,伴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發展與保護的矛盾更加突出,進一步推進環境治理和質量改善,各項工作艱巨復雜。
這就是現實,一方面經濟快速發展,另一方面生態環境問題卻越來越突出。究其原因,根本在于體制機制不適應,缺少科學合理、規范剛性的制度安排,不能破解發展與保護的矛盾,導致很多地方和部門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抓經濟手硬、抓環保手軟。
同時,由于長期歷史累積,今天的環境保護工作不僅要不欠新賬,而且要多還舊賬,解決很多遺留問題,壓力和挑戰前所未有。這就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從制度入手,解決制約環保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機遇與挑戰并存,動力與壓力同在。正如陳吉寧所言,清醒地認識我們當前的環境現狀,才能清醒地認識我們的問題和壓力,才能客觀理性地設定我們的改善目標,執著堅定地推動環境保護。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制度,如推出了“1+6”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組合拳”,“十三五”規劃綱要也對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明確要求。目前,《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和“十三五”規劃綱要三份文件已經共同形成了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戰略部署和制度架構。
這些舉措都為深化生態環保領域改革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良好條件,“十三五”環保事業必將迎來更大、更快、更好發展。
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突破
加強生態文明建設,關鍵是在環境保護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重點也在環境保護體制機制改革上實現突破性進展。
根據“十三五”規劃綱要等中央文件的部署安排,生態環保領域改革包括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巡視、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生態環境監測事權上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落實地方黨委政府責任的制度,以及推進排污許可證制度改革、環評制度改革、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等一系列工作。
大事必作于細。全面深化生態環保領域改革,必須合理布局深化改革的優先順序、主攻方向、時間表和路線圖,在重點領域率先突破,在關鍵環節重點發力。
——開展中央環保督察,落實生態環保“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
開展中央環保督察是落實地方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要求,切實落實地方政府環境責任,開展環保督察巡視,建立環境質量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機制。今年年初,中央環保督察機制正式啟動,首站選擇河北省進行試點。重點督察黨中央、國務院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環境保護計劃、規劃、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推動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落實環境保護 “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
——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增強環境監管的統一性、權威性、有效性。
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是黨中央在生態環保領域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改革完善環境治理基礎制度、實現國家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個重大舉措。它的目的就是要增強環境監管的統一性、權威性、有效性,解決環境監管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狀況,提高環境監管的效率。
——監測事權上收,建立全國統一的實時在線環境監控系統,保證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權威性。
環境監測是環境治理的基石。去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根據方案,到2020年,我國將建設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一是三個全覆蓋,即環境質量全覆蓋、重點污染源全覆蓋和生態環境狀況監測全覆蓋;二是要實現數據互聯共享;三是在自動預警、信息化能力和水平上要有明顯提升;四是要實現在監測和監管上協調聯動。
——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實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筑牢環境精細管理的基礎。
目前,這一改革正在浙江、江蘇兩省開展試點。從試點情況來看,通過刷卡排污系統等科技監管手段的實行、排污許可證管理平臺的建設、“一企一證一卡”管理方式的推行,有助于實現污染源信息的全面、高效管理。依托信息的實時交互,管理方式從末端考核轉變為全過程監管,及時快速地識別和糾正污染源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可以從源頭上減少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以高度的精細化管理全面提高監管質量。
——結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推動環保產業發展。
規劃綱要將生態環境保護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方向指引和重要內容。應該抓住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契機,推進PPP、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治理等方式,大力推動綠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讓節能環保產業成為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中的新動能。
上下聯動,將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
藍圖已經繪就,關鍵在于落實。深化環保體制機制改革是中央作出的重要決定,各級地方政府及環保部門不是考慮要不要改革,而是應該思考怎么改革、如何把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
改革會觸及各種現實利益,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必然會遇到重重阻力,而且改革越深入、難度越大。但是,面對無法回避的體制機制障礙,如果顧及個人和部門利益得失而放棄改革,很多問題就永遠也得不到解決。因此,各地必須從大局出發大力推進改革,把多項改革措施落實好。
在實際工作中,各地要增強改革定力,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大膽進行體制機制創新;對示范引領性改革,要勇于探索創新,先行先試,快出成效。
當前,應抓住環保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矛盾,重點攻堅,精準發力。具體講,重點是3個方面:一是抓好中央已出臺的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改革任務,如“1+6”改革舉措,抓緊細化,落地生根。二是加快推動建立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對排污許可證制度改革、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等,搞好試點示范,總結經驗。三是落實中央對生態環保領域改革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
中央在部署,地方也在積極行動。如內蒙古自治區印發了《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區環境保護負總責,黨政主要領導對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陜西省印發《陜西省各級政府及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江西探索實施覆蓋全境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海南試點經濟社會、城鄉、土地利用規劃“多規合一”;福建三明發揮金融杠桿作用,嘗試生態環保綜合改革等。湖南省婁底市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工作,北京、四川、福建等十余個省市也圍繞“審什么、怎么審、責任怎么界定”進行積極探索。浙江省湖州市等地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試點工作,通過圖表讓人們直觀明了地看到發展所付出的資源資產成本。
上下聯動,方能將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我們希望看到,在生態環保領域改革頂層設計不斷趨于完善的同時,涌現出更多的地方改革典型,真正讓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在“展望十三五”系列報告會第七場報告會上強調,“十三五”將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到環保工作的始終,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的環境質量改善責任,注重硬約束和充分運用引導激勵機制,著力推進分解落實“十三五”目標和任務、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深化落實各項改革舉措等重點工作。
改革創新,為環境質量改善提供動力和保障
改革是推進環保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動力,也是破解發展與保護難題的出路。實踐證明,制度的改革與創新能夠變阻力為推力、變挑戰為機遇,使一些“老大難”問題迎刃而解。
陳吉寧在此次報告會上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我國環境治理力度前所未有,進程加速推進,環境質量有所改善。但總體上看,我國環境保護仍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多階段多領域多類型問題長期累積疊加,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接近上限,環境污染重、生態受損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決勝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核心在“全面”,成效在“全面”,艱巨也在“全面”。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態環境質量是關鍵。
然而,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面臨巨大挑戰。當前,我國的生態環境質量有所改善,但環境問題的復雜性、緊迫性和長期性沒有改變。特別是,伴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發展與保護的矛盾更加突出,進一步推進環境治理和質量改善,各項工作艱巨復雜。
這就是現實,一方面經濟快速發展,另一方面生態環境問題卻越來越突出。究其原因,根本在于體制機制不適應,缺少科學合理、規范剛性的制度安排,不能破解發展與保護的矛盾,導致很多地方和部門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抓經濟手硬、抓環保手軟。
同時,由于長期歷史累積,今天的環境保護工作不僅要不欠新賬,而且要多還舊賬,解決很多遺留問題,壓力和挑戰前所未有。這就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從制度入手,解決制約環保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機遇與挑戰并存,動力與壓力同在。正如陳吉寧所言,清醒地認識我們當前的環境現狀,才能清醒地認識我們的問題和壓力,才能客觀理性地設定我們的改善目標,執著堅定地推動環境保護。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制度,如推出了“1+6”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組合拳”,“十三五”規劃綱要也對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明確要求。目前,《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和“十三五”規劃綱要三份文件已經共同形成了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戰略部署和制度架構。
這些舉措都為深化生態環保領域改革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良好條件,“十三五”環保事業必將迎來更大、更快、更好發展。
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突破
加強生態文明建設,關鍵是在環境保護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重點也在環境保護體制機制改革上實現突破性進展。
根據“十三五”規劃綱要等中央文件的部署安排,生態環保領域改革包括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巡視、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生態環境監測事權上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落實地方黨委政府責任的制度,以及推進排污許可證制度改革、環評制度改革、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等一系列工作。
大事必作于細。全面深化生態環保領域改革,必須合理布局深化改革的優先順序、主攻方向、時間表和路線圖,在重點領域率先突破,在關鍵環節重點發力。
——開展中央環保督察,落實生態環保“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
開展中央環保督察是落實地方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要求,切實落實地方政府環境責任,開展環保督察巡視,建立環境質量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機制。今年年初,中央環保督察機制正式啟動,首站選擇河北省進行試點。重點督察黨中央、國務院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環境保護計劃、規劃、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推動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落實環境保護 “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
——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增強環境監管的統一性、權威性、有效性。
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是黨中央在生態環保領域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改革完善環境治理基礎制度、實現國家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個重大舉措。它的目的就是要增強環境監管的統一性、權威性、有效性,解決環境監管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狀況,提高環境監管的效率。
——監測事權上收,建立全國統一的實時在線環境監控系統,保證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權威性。
環境監測是環境治理的基石。去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根據方案,到2020年,我國將建設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一是三個全覆蓋,即環境質量全覆蓋、重點污染源全覆蓋和生態環境狀況監測全覆蓋;二是要實現數據互聯共享;三是在自動預警、信息化能力和水平上要有明顯提升;四是要實現在監測和監管上協調聯動。
——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實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筑牢環境精細管理的基礎。
目前,這一改革正在浙江、江蘇兩省開展試點。從試點情況來看,通過刷卡排污系統等科技監管手段的實行、排污許可證管理平臺的建設、“一企一證一卡”管理方式的推行,有助于實現污染源信息的全面、高效管理。依托信息的實時交互,管理方式從末端考核轉變為全過程監管,及時快速地識別和糾正污染源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可以從源頭上減少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以高度的精細化管理全面提高監管質量。
——結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推動環保產業發展。
規劃綱要將生態環境保護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方向指引和重要內容。應該抓住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契機,推進PPP、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治理等方式,大力推動綠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讓節能環保產業成為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中的新動能。
上下聯動,將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
藍圖已經繪就,關鍵在于落實。深化環保體制機制改革是中央作出的重要決定,各級地方政府及環保部門不是考慮要不要改革,而是應該思考怎么改革、如何把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
改革會觸及各種現實利益,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必然會遇到重重阻力,而且改革越深入、難度越大。但是,面對無法回避的體制機制障礙,如果顧及個人和部門利益得失而放棄改革,很多問題就永遠也得不到解決。因此,各地必須從大局出發大力推進改革,把多項改革措施落實好。
在實際工作中,各地要增強改革定力,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大膽進行體制機制創新;對示范引領性改革,要勇于探索創新,先行先試,快出成效。
當前,應抓住環保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矛盾,重點攻堅,精準發力。具體講,重點是3個方面:一是抓好中央已出臺的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改革任務,如“1+6”改革舉措,抓緊細化,落地生根。二是加快推動建立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對排污許可證制度改革、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等,搞好試點示范,總結經驗。三是落實中央對生態環保領域改革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
中央在部署,地方也在積極行動。如內蒙古自治區印發了《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區環境保護負總責,黨政主要領導對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陜西省印發《陜西省各級政府及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江西探索實施覆蓋全境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海南試點經濟社會、城鄉、土地利用規劃“多規合一”;福建三明發揮金融杠桿作用,嘗試生態環保綜合改革等。湖南省婁底市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工作,北京、四川、福建等十余個省市也圍繞“審什么、怎么審、責任怎么界定”進行積極探索。浙江省湖州市等地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試點工作,通過圖表讓人們直觀明了地看到發展所付出的資源資產成本。
上下聯動,方能將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我們希望看到,在生態環保領域改革頂層設計不斷趨于完善的同時,涌現出更多的地方改革典型,真正讓改革措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