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江蘇省水污染防治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擴大)會議在南京召開。這是自今年1月江蘇省水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正式建立以來,成員單位首次坐在一起共謀治水。
據了解,江蘇省以聯席會議制度共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模式,在全國各省份屬首創。
會議傳達了江蘇省長石泰峰對水污染防治工作批示的精神。石泰峰在批示中指出,未來五年江蘇治水任務十分繁重,要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始終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方針,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對江河湖海分流域、分單位、分階段開展綜合治理,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水環境的違法行為,加大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力度,讓碧波美景在全省放眼可見。
自我加壓,考核斷面增至380個
據悉,“十三五”期間,國家將對江蘇104個地表水斷面、25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104個城市黑臭水體、64個地下水質量點位、26條入海河流進行考核。
今年1月,江蘇省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下達了“十三五”水環境質量考核目標的通知。記者在地表水環境質量考核點位和目標一欄中發現,除了國家規定的104個地表水斷面,江蘇還自我加壓增加了276個斷面,形成了380個考核斷面。
據江蘇省環保廳廳長陳蒙蒙介紹,江蘇將狠抓斷面達標,督促指導斷面不達標的地區盡快制定達標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達標期限。突出加強主要入海河流和入江支流綜合整治,加快消除劣Ⅴ類斷面。定期開展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
此外,江蘇還將在太湖流域實行總磷總氮污染物總量控制和在太湖流域開展污水處理廠排放尾水執行地表水Ⅳ-Ⅴ類標準試點,在沿海地區實行總氮污染物總量控制,在蘇中蘇北地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開展一級A排放標準提標改造。
江蘇省副省長許津榮在會上表示,水污染防治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地位。“十三五”期間,江蘇將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水資源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新機制,讓碧波美景成為環境美新江蘇的亮麗名片。
考核不達標將被約談
“要求更高、標準更嚴、范圍更廣。”對“十三五”時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許津榮歸納為以上3個特點。
根據規劃,江蘇將建立嚴格監管所有水污染源的環境保護制度,在加大工業企業和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等點源監管力度、確保達標排放的同時,將農業面源、船舶流動源納入重點監管范圍,系統推進污染源治理,同時建立從水源地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機制,確保飲水安全。
根據《江蘇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到202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污染嚴重水體大幅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保持穩定。這一方案同時提出構建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
為此,江蘇省人民政府與13個省轄市、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農委等部門簽訂了“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
“此次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不輕,要想及格還需下番功夫。”江蘇省環保廳流域處處長程煒告訴記者,在后續出臺的考核辦法中,江蘇將把同時完成國考和省考任務作為60分基本及格線,如若不能達標,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將面臨約談。
會議要求,各地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認真履行水污染防治主體責任,細化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并建立國考斷面“斷面長制”,由斷面所在市縣黨委政府領導掛帥,落實斷面達標政治責任。
調結構重保護,強化污染源治理
過去5年,江蘇在太湖流域、通榆河沿線率先實施區域補償的基礎上,出臺全省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和實施方案,補償范圍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3項指標平均濃度分別下降8.2%、21%、17.4%。
同時,江蘇推進水體和斷面治污責任制,太湖15條主要入湖河流建立“雙河長制”;300條城市河道建立“河長制”;88個考核斷面建立“斷面長制”。
面對新要求,江蘇將貫徹落實國務院“水十條”和《江蘇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狠抓結構調整、強化污染源治理、加強水資源保護等方面做出積極努力。
江蘇將率先在太湖流域開展水生態環境功能分區管理試點,圍繞水生態管理、空間管控、物種保護,實行分級、分區、分類、分期考核管理,以水質改善為導向,以容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為抓手,兼顧生態紅線管控和水生態健康保護,構建與生態文明建設相匹配的水生態環境功能分區管理體系。
同時,江蘇將系統推進工業源、生活源、農業源和船舶流動源污染治理。建立工業集聚區企業廢水和水污染物納管總量雙控制度,工業廢水實行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年底前,所有集聚區都要建成工業廢水集中處置設施,并安裝廢水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十三五”全省新增污水管網7000公里以上,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和85%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實現全覆蓋。
在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江蘇將狠抓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優化養殖布局,抓緊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今年底前完成禁養區內養殖場關閉搬遷。從今年開始,新改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都要實施雨污分流和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
據了解,江蘇省以聯席會議制度共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模式,在全國各省份屬首創。
會議傳達了江蘇省長石泰峰對水污染防治工作批示的精神。石泰峰在批示中指出,未來五年江蘇治水任務十分繁重,要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始終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方針,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對江河湖海分流域、分單位、分階段開展綜合治理,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水環境的違法行為,加大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力度,讓碧波美景在全省放眼可見。
自我加壓,考核斷面增至380個
據悉,“十三五”期間,國家將對江蘇104個地表水斷面、25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104個城市黑臭水體、64個地下水質量點位、26條入海河流進行考核。
今年1月,江蘇省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下達了“十三五”水環境質量考核目標的通知。記者在地表水環境質量考核點位和目標一欄中發現,除了國家規定的104個地表水斷面,江蘇還自我加壓增加了276個斷面,形成了380個考核斷面。
據江蘇省環保廳廳長陳蒙蒙介紹,江蘇將狠抓斷面達標,督促指導斷面不達標的地區盡快制定達標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達標期限。突出加強主要入海河流和入江支流綜合整治,加快消除劣Ⅴ類斷面。定期開展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
此外,江蘇還將在太湖流域實行總磷總氮污染物總量控制和在太湖流域開展污水處理廠排放尾水執行地表水Ⅳ-Ⅴ類標準試點,在沿海地區實行總氮污染物總量控制,在蘇中蘇北地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開展一級A排放標準提標改造。
江蘇省副省長許津榮在會上表示,水污染防治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地位。“十三五”期間,江蘇將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水資源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新機制,讓碧波美景成為環境美新江蘇的亮麗名片。
考核不達標將被約談
“要求更高、標準更嚴、范圍更廣。”對“十三五”時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許津榮歸納為以上3個特點。
根據規劃,江蘇將建立嚴格監管所有水污染源的環境保護制度,在加大工業企業和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等點源監管力度、確保達標排放的同時,將農業面源、船舶流動源納入重點監管范圍,系統推進污染源治理,同時建立從水源地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機制,確保飲水安全。
根據《江蘇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到202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污染嚴重水體大幅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保持穩定。這一方案同時提出構建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
為此,江蘇省人民政府與13個省轄市、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農委等部門簽訂了“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
“此次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不輕,要想及格還需下番功夫。”江蘇省環保廳流域處處長程煒告訴記者,在后續出臺的考核辦法中,江蘇將把同時完成國考和省考任務作為60分基本及格線,如若不能達標,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將面臨約談。
會議要求,各地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認真履行水污染防治主體責任,細化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并建立國考斷面“斷面長制”,由斷面所在市縣黨委政府領導掛帥,落實斷面達標政治責任。
調結構重保護,強化污染源治理
過去5年,江蘇在太湖流域、通榆河沿線率先實施區域補償的基礎上,出臺全省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和實施方案,補償范圍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3項指標平均濃度分別下降8.2%、21%、17.4%。
同時,江蘇推進水體和斷面治污責任制,太湖15條主要入湖河流建立“雙河長制”;300條城市河道建立“河長制”;88個考核斷面建立“斷面長制”。
面對新要求,江蘇將貫徹落實國務院“水十條”和《江蘇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狠抓結構調整、強化污染源治理、加強水資源保護等方面做出積極努力。
江蘇將率先在太湖流域開展水生態環境功能分區管理試點,圍繞水生態管理、空間管控、物種保護,實行分級、分區、分類、分期考核管理,以水質改善為導向,以容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為抓手,兼顧生態紅線管控和水生態健康保護,構建與生態文明建設相匹配的水生態環境功能分區管理體系。
同時,江蘇將系統推進工業源、生活源、農業源和船舶流動源污染治理。建立工業集聚區企業廢水和水污染物納管總量雙控制度,工業廢水實行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年底前,所有集聚區都要建成工業廢水集中處置設施,并安裝廢水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十三五”全省新增污水管網7000公里以上,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和85%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實現全覆蓋。
在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江蘇將狠抓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優化養殖布局,抓緊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今年底前完成禁養區內養殖場關閉搬遷。從今年開始,新改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都要實施雨污分流和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