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周三引述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稱,發改委起草的《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導意見》本月有望出臺。另外該委與財政部擬設立500億元人民幣國家環保基金,為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公司提供低利息、長周期的優先貸款。
駱建華在中國水務高峰論壇上并表示,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導意見,將明確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污染者付費、責任共擔、集中治理、全過程控制”四大原則。
第三方治理運營模式基本確定為兩種,即:委托治理和托管運營。兩種模式的區別在于環境服務公司是否擁有治污設施的產權,前者擁有或者部分擁有,后者不擁有產權,只接受排污企業托管,負責其治污設施運營管理。
駱建華介紹說,第三方治理模式下,治污責任向環境服務公司轉移和集中,環保部門監管對象大為減少,相應的執法成本也將大幅降低;排污企業也可降低治污成本;環境公司則由過去單純的設備制造、工程建設,拓展到投資運營服務,可以推動環保產業的快速發展。
報導稱,國內環境服務企業中,萬邦達、國電清新等公司專業從事第三方治理業務。民生證券建議關注國電清新和億利能源;桑德環境、碧水源、萬邦達等相關企業也可關注。
國務院11月發布的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中提出,要推動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化。在電力、鋼鐵等重點行業污染治理領域,大力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由排污企業付費購買專業環境服務公司的治污減排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