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易所公布的期貨合約內容,鐵礦石合約交易單位為每手100噸,最小變動價位是每噸1元人民幣,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合約交易月份為1月份-12月份,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分別為合約月份第10個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后第3個交易日,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
根據鐵礦石交割質量標準,鐵礦石基準交割品是鐵品位為62%的粉礦,鐵品位在60%以上粉礦和精礦均可以替代交割。標準品按照最大宗主流的鐵礦石設計,并納入微量元素指標限制。
根據交易、交割、結算細則修正案,鐵礦石合約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1000手,交割單位為10000噸。個人客戶鐵礦石持倉和非交割單位整數倍持倉不允許交割。合約可以采用一次性交割。
與以往品種最大的不同是,鐵礦石不僅可以進行標準倉單交割,也可以進行提貨單交割。提貨單交割是指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的規定時間內,由買賣雙方主動申請、經交易所組織配對并監督、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貨物交收的實物交割方式。交貨地點在交易所指定交割地點中選擇,具體指定交割地點由交易所另行公布。提貨單交割由會員代客戶辦理,非期貨公司會員可自行辦理。客戶提出提貨單交割申請的總量不得超過其同方向持倉。鐵礦石合約每筆提貨單交割申請的數量為4萬噸或其整數倍。提貨單交割的交割結算價采用該期貨合約提貨單交割配對日的當日結算價。
根據風險管理辦法修正案,在保證金體系設計上,大商所對臨近交割的鐵礦石期貨合約的保證金進行梯度收取,即:鐵礦石期貨合約進入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的第十個交易日起,合約交易保證金提高至合約價值的10%;鐵礦石期貨合約進入交割月份后,合約交易保證金提高至合約價值的20%。
在持倉管理上,合約月份雙邊持倉總量小于等于80萬手時,鐵礦石合約每手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大于80萬手時為7%;在持倉限額方面,當鐵礦石合約單邊持倉小于等于20萬手時期貨公司會員不限倉,大于20萬手時,據該合約持倉限額不得大于單邊持倉的25%。
大商所相關人士表示,為確保鐵礦石期貨成功上市和平穩運行,大商所將按計劃積極開展多層面、多維度的市場培訓及投資者教育工作:一是與行業協會合作,制定持續的產業培訓計劃,全面提高產業客戶利用期貨市場管理風險的技能;二是對會員單位開展業務培訓,全方位提升會員單位服務能力;三是與期貨公司合作,對重點客戶進行技能培訓和服務,拓展“千廠萬企”市場服務工程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