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山西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項目名單由省環保廳另文印發。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6月17日
山西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
為確保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全面完成,結合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和治理任務、前四年減排進展、大氣和水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制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明確年度減排目標、主要任務、重點減排項目及保障措施等。
一、年度目標
2015年,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較2014年削減3.0%,氨氮排放總量同比削減3.0%,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同比削減3.0%,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同比削減4.5%;我省自定兩項主要污染物:煙塵排放總量同比削減0.5%,工業粉塵排放總量同比削減0.5%。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重點領域減排。
1.強化氨氮指標工程支撐。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積極推進123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新建、擴容提質、中水回用和配套管網工程建設,全省新增配套管網800公里,全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圍繞規范化、標準化運行,強化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監督管理,指導督促各地提高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水平;積極推進重點建制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開展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嚴禁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強化垃圾滲濾液治理,實現達標排放;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全省再生水回用率達到20%以上。(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
加強農業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全部采取干清糞和雨污分流方式,建設符合國家標準的廢棄物儲存處理設施及農田利用工程,實現畜禽排泄物資源化利用,化學需氧量平均去除率不低于90%,氨氮平均去除率不低于70%;集中資金,突出重點養殖企業治理,生豬年出欄10000頭以上、奶牛存欄3000頭以上及肉牛出欄3000頭以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年底前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去除率要達到100%;新改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去除率100%;鼓勵和引導養殖專業戶采用集中方式處理畜禽排泄物;做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畜禽排泄物處置利用以及畜禽存出欄量的日常記錄,完善減排支撐材料。(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環保廳)
2.完成減排目標責任書城鎮污水處理項目建設。2015年建成太原市晉陽污水處理廠、朔州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朔州市平魯區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忻州市污水處理廠回用工程、陽泉市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等城鎮污水處理責任書項目。(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3.加快推進全省30萬千瓦及以上現役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2015年力爭實施1000萬千瓦左右改造任務。(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
4.強化工業污染源對標改造,全面完成燃煤電廠脫硫脫硝除塵設施提標改造、鋼鐵燒結脫硫設施改造、新型干法水泥窯煙氣脫硝改造、焦化行業脫硫設施提標改造及燃煤鍋爐煙氣治理;加大造紙、化工、焦化等重點涉水企業工藝技術改造和廢水深度治理,全省單位工業增加值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強度較2010年分別下降50%。(責任單位:省環保廳)
5.抓好機動車污染減排。嚴格執行《山西省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全面供應符合國四標準的車用汽油、柴油,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銷售行為(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的營運類黃標車(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運管局、省公安廳交管局、省環保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對2015年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車輛全部予以強制報廢(責任單位:省公安廳交管局)。依規核發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發標信息實現市、省、國家三級聯網,發標率達到80%以上。(責任單位:省環保廳)
(二)加大結構減排。
1.設區市建成區全部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茶浴爐。全省至少淘汰1000臺燃煤小鍋爐,完成2000噸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替代和10家工業企業燃煤窯爐清潔能源替代工作。(責任單位:省環保廳)
2.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完成國家下達的淘汰落后產能任務。(責任單位:省經信委)
(三)強化源頭控制。
1.嚴禁審批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煉焦、電石、鐵合金等新增產能項目。依法開展鋼鐵、水泥、電解鋁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
2.大力推行循環經濟,開展重點行業強制清潔生產審核,所有新改擴建項目均要采取先進的、環境友好的生產工藝和污染防治技術。推進“氣化山西”建設,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
(四)嚴格監管措施。
1.嚴格環保執法監管。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鐵腕治污,繼續推進網格化精細化管理,全面加強環保執法檢查,采取日常執法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在線監控與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嚴厲打擊超標或超總量排污違法行為,嚴肅查處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擅自停運及偷排偷放行為,以及擅自停運自動監控系統或變更數據的行為,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責任單位:省環保廳)
2.加強減排監測體系建設。進一步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健全污染源自動監控質量管理體系,完善第三方運營單位管理,強化數據核定、現場端核查和運營監管,保證在線監控系統正常運行,通過數據有效性審核和驗收,與環保部門監控平臺聯網,國控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不得低于75%;認真開展國控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國控污染源每季度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不得低于95%;落實國控污染源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國控污染源自行監測完成率和公布率不得低于90%。(責任單位:省環保廳)
(五)落實目標責任。
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是國家考核的約束性任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將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縣(市、區)有關部門和重點項目,要制訂推進方案,明確責任人和時間節點,切實保障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及責任書重點項目建設資金;要將減排工作列入地方政府重點督辦事項,按月調度,按季考核,確保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目標責任書重點項目和監測體系等減排考核任務。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牽頭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密切跟蹤工作進展,及時提出預警。2015年7月初,省政府組織對各設區市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預考核,對計劃落實不到位、重點項目未按進度完成、減排工作進展緩慢的市,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問責。
《山西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項目名單由省環保廳另文印發。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6月17日
山西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
為確保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全面完成,結合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和治理任務、前四年減排進展、大氣和水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制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明確年度減排目標、主要任務、重點減排項目及保障措施等。
一、年度目標
2015年,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較2014年削減3.0%,氨氮排放總量同比削減3.0%,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同比削減3.0%,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同比削減4.5%;我省自定兩項主要污染物:煙塵排放總量同比削減0.5%,工業粉塵排放總量同比削減0.5%。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重點領域減排。
1.強化氨氮指標工程支撐。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積極推進123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新建、擴容提質、中水回用和配套管網工程建設,全省新增配套管網800公里,全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圍繞規范化、標準化運行,強化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監督管理,指導督促各地提高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水平;積極推進重點建制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開展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嚴禁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強化垃圾滲濾液治理,實現達標排放;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全省再生水回用率達到20%以上。(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
加強農業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全部采取干清糞和雨污分流方式,建設符合國家標準的廢棄物儲存處理設施及農田利用工程,實現畜禽排泄物資源化利用,化學需氧量平均去除率不低于90%,氨氮平均去除率不低于70%;集中資金,突出重點養殖企業治理,生豬年出欄10000頭以上、奶牛存欄3000頭以上及肉牛出欄3000頭以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年底前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去除率要達到100%;新改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去除率100%;鼓勵和引導養殖專業戶采用集中方式處理畜禽排泄物;做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畜禽排泄物處置利用以及畜禽存出欄量的日常記錄,完善減排支撐材料。(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環保廳)
2.完成減排目標責任書城鎮污水處理項目建設。2015年建成太原市晉陽污水處理廠、朔州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朔州市平魯區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忻州市污水處理廠回用工程、陽泉市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等城鎮污水處理責任書項目。(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3.加快推進全省30萬千瓦及以上現役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2015年力爭實施1000萬千瓦左右改造任務。(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
4.強化工業污染源對標改造,全面完成燃煤電廠脫硫脫硝除塵設施提標改造、鋼鐵燒結脫硫設施改造、新型干法水泥窯煙氣脫硝改造、焦化行業脫硫設施提標改造及燃煤鍋爐煙氣治理;加大造紙、化工、焦化等重點涉水企業工藝技術改造和廢水深度治理,全省單位工業增加值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強度較2010年分別下降50%。(責任單位:省環保廳)
5.抓好機動車污染減排。嚴格執行《山西省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全面供應符合國四標準的車用汽油、柴油,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銷售行為(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的營運類黃標車(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運管局、省公安廳交管局、省環保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對2015年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車輛全部予以強制報廢(責任單位:省公安廳交管局)。依規核發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發標信息實現市、省、國家三級聯網,發標率達到80%以上。(責任單位:省環保廳)
(二)加大結構減排。
1.設區市建成區全部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茶浴爐。全省至少淘汰1000臺燃煤小鍋爐,完成2000噸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替代和10家工業企業燃煤窯爐清潔能源替代工作。(責任單位:省環保廳)
2.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完成國家下達的淘汰落后產能任務。(責任單位:省經信委)
(三)強化源頭控制。
1.嚴禁審批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煉焦、電石、鐵合金等新增產能項目。依法開展鋼鐵、水泥、電解鋁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
2.大力推行循環經濟,開展重點行業強制清潔生產審核,所有新改擴建項目均要采取先進的、環境友好的生產工藝和污染防治技術。推進“氣化山西”建設,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
(四)嚴格監管措施。
1.嚴格環保執法監管。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鐵腕治污,繼續推進網格化精細化管理,全面加強環保執法檢查,采取日常執法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在線監控與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嚴厲打擊超標或超總量排污違法行為,嚴肅查處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擅自停運及偷排偷放行為,以及擅自停運自動監控系統或變更數據的行為,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責任單位:省環保廳)
2.加強減排監測體系建設。進一步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健全污染源自動監控質量管理體系,完善第三方運營單位管理,強化數據核定、現場端核查和運營監管,保證在線監控系統正常運行,通過數據有效性審核和驗收,與環保部門監控平臺聯網,國控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不得低于75%;認真開展國控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國控污染源每季度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不得低于95%;落實國控污染源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國控污染源自行監測完成率和公布率不得低于90%。(責任單位:省環保廳)
(五)落實目標責任。
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是國家考核的約束性任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將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縣(市、區)有關部門和重點項目,要制訂推進方案,明確責任人和時間節點,切實保障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及責任書重點項目建設資金;要將減排工作列入地方政府重點督辦事項,按月調度,按季考核,確保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目標責任書重點項目和監測體系等減排考核任務。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牽頭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密切跟蹤工作進展,及時提出預警。2015年7月初,省政府組織對各設區市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預考核,對計劃落實不到位、重點項目未按進度完成、減排工作進展緩慢的市,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