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2007年,我國開始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2014年8月25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8號),明確提出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制度和加快推進排污權交易;按照該意見,2015年底前,試點地區應全面完成現有排污單位排污權的初次核定;到2017年底,我國將基本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試點工作也將基本完成。
其實,鋼鐵行業與排污權息息相關。然而在采訪過程中,《中國冶金報》記者了解到,鋼鐵企業目前對排污權交易的參與度并不高。一旦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建立起來,以及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費用提高,鋼鐵企業屆時將面臨更大的環保壓力。
建項目買“電話”排污時交“話費”
南京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原理是將市場機制引入環境管理體系,利用排污權交易的價格杠桿,充分發揮參與企業的主觀能動作用,鼓勵企業在總量控制的前提下,采取各種手段主動實施污染減排,降低環境資源的占有成本,從而降低區域排放總量,并改善環境質量。
不過,排污權、排污權交易和排污權有償使用其實是不同的概念。
“如果說排污權是電話的話,那么排污權有償使用就是話費。”業內人士表示,排污權是對企業排污總量的許可;一般由環保廳/局對老企業核定初始排污權,并規定各種污染物的排污總量;最重要的是,項目上馬必須獲得排污權,才可以排污;富余的排污權可以交易,一般由物價局定出交易基準價格(即允許的污染物最低交易價格)。而排污權有償使用是要求有排污權的企業在排污時繳納費用。
環保業內人士指出,排污權管理屬于末端管理手段,是對應企業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手段。就排污權交易和排污權有償使用而言,目前,排污權交易推廣得更為普遍,而排污權有償使用在各試點執行的過程中會出現不同的情況。
排污權交易的價格與排污權有償使用時發生的費用也有很大差異。按照山西省排污權交易中心顯示的數據,每千克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污權交易基準價格分別為29元、30元、18元、19元。據《中國冶金報》記者了解,今年4月份前,南京市上述污染物的排污費用為0.9元、1.125元、1.26元、1.26元,排污權交易價格是排污權有償使用費的15倍~30倍。
提高成本還是污染環境讓市場發揮更大的調節作用
根據南京市環保局通告,自2016年1月1日起,南京市對工業排污單位將實施排污權有償使用,對其有償獲取的排污權,在規定期限內具有使用、轉讓和抵押等權利。排污權指標有效使用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5年。通過新建、改建、擴建環保處理設施和提標改造、清潔生產、淘汰落后產能等方式減少的富余污染物排放量,既可用于自身生產需要,也可將結余的排污權指標進行交易、租賃,或申請環保部門回購。南京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指標包括水污染物的化學需氧量、氨氮和大氣污染物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項。排污權有償使用將分步實施,其中,2016年將按照征收標準的40%執行,2017年按照征收標準的70%執行,2018年起按照規定標準執行。
排污權交易由南京市環境保護局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在統一的交易平臺上實施,交易類型主要包括購買、出讓、回購、租賃等,交易方式包括公開競價、定額出讓、協議轉讓等。公開競價以排污權有償使用征收標準為交易底價,定額出讓按照排污權有償使用征收標準執行,協議轉讓價格不得低于排污權有償使用征收標準的80%。
根據規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新增排污權指標,必須在報送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文件前通過排污權交易取得,即沒有購買到排污指標,項目就不能上馬,而對環境有利的“優質項目”則能獲準。
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是不是增加了企業負擔?對此,南京市環保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短期來看,會增加企業一定的經營成本,一些靠低環境成本生存的企業,甚至可能因此而破產。但是,從長遠來看,這將迫使排污企業重視環保,這對企業和環境都是利大于弊。
在采訪中,當地鋼鐵企業南鋼也表示,南鋼將力爭通過環保提升來壓減排污權權標,也會借此機會提升企業競爭力。
鮮有鋼企參與排污權交易
排污權交易在鋼鐵行業中的參與度并不高。《中國冶金報》記者采訪的鋼鐵企業都沒有參與過排污權交易。
據了解,山西省排污權交易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得比較好,自2012年開始交易至今,通過該中心累計完成交易1200余宗,金額超過14億元,排污權交易非常活躍。其網站首頁也在顯著位置滾動顯示著最近15筆交易就發生在1個半月之內。但是,《中國冶金報》記者采訪太鋼能源環保部相關人員時得到的答復是:太鋼一貫重視環保工作,在發放排污許可證前,排污權交易中心已經規定好各種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并將其作為太鋼的初始排污權,而太鋼確實有富余的排污額度。但是,太鋼能源環保部相關人士對太鋼是否參與過排污權買賣表示“并不知情”。
2012年11月末,陜西省環境保護廳和興業銀行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以陜西省排污權交易中心為平臺,以排污權抵押融資為核心,開展排污權抵押融資業務。不過,《中國冶金報》記者了解到,地處陜西省的陜西鋼鐵集團公司和旗下的陜西龍門鋼鐵(集團)公司由于不是生產實體,本身并沒有排污權,而陜鋼集團旗下的生產實體———陜西龍門鋼鐵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一些實體單位有排污權。龍鋼集團能源環保部回應《中國冶金報》記者稱,近兩年來,盡管龍鋼集團旗下企業不是滿負荷生產,但是并沒有出讓排污權(份額),亦沒有參與過排污權融資。對排污權交易一事,陜西龍門鋼鐵(集團)公司黨委書記李武強難掩對鋼鐵企業環保壓力的擔憂:“都是人家(環保部門)擔心我們會多排放,來查我們。”
山西省排污權交易中心相關人士告訴《中國冶金報》記者,排污權交易應該是企業獨立自主的市場行為,交易中心直屬山西省環保廳,歡迎鋼鐵企業參與排污權交易,但不會主動干涉、引導鋼鐵企業參與排污權交易。同時,排污權在新建項目時是必備的,如果鋼鐵企業需要上馬新項目,可以從已經裁撤或富余的排污權中獲得。“可能是出于這個考慮,鋼鐵企業沒有參與排污權交易。據我了解,2015年,山西省沒有鋼鐵企業參與排污權交易,但煤炭、焦炭企業有參與。”該人士表示。
出售排污權是行業去產能的真正標志
目前,排污權和排污權交易還是被更多地用于限制必須排污的新建項目。例如,2014年印發的《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中規定:“排污單位新、改、擴建項目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的,必須通過排污權交易購買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權。”
擁有更多的排污權意味著企業在新建項目時更自由。山西省排污權交易中心相關人士也表示,排污權交易的范圍更多地是在企業需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時才發生。目前,在鋼鐵企業實施環保升級、裁撤產線的過程中,還是有優化、新建產線的需求,這時,鋼鐵企業可以保留自身實施環保升級、裁撤產線時剩下的排污權;而只有鋼鐵企業確認其一定會轉型、轉產時,鋼鐵企業才有可能賣出其排污權。因此,鋼企參與排污權交易就是鋼鐵行業去產能的真正標志。
環保專家指出,鋼鐵企業目前不參與排污權交易可能與以下因素有關:一是就環保問題而言,環保部門不干涉企業“增產減污”,并進行置換,因此,鋼鐵企業因自身的產能優化和置換而保留排污權可以理解;二是鋼鐵企業存在部分“未批先建”的現象,為這些企業設置初始排污權時,政府通常考慮區域總量控制、法律法規要求、政策要求、區域生產能力等多個方面,因此,部分鋼鐵企業如果只是勉強可以達到初始排污權要求,自然無法參與排污權交易;三是對環保工作做得好的鋼鐵企業而言,也不能滿足于“橫向比較優勢”(即與其他鋼企比較),目前,大多數鋼鐵企業還是城市污染物來源的組成部分,能富余大量排污權以供交易的企業也不多。因此,鋼鐵企業還需要在環保工作上繼續加大投入。
從趨勢上看,無論是排污權交易還是排污權有償使用,其付出的代價正有增大趨勢。例如,在排污權交易過程中,會涉及政府儲備,即政府會儲備富余的排污權,并通過逐漸擴大政府儲備來壓減該區域內污染物總量(這也是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的本義)。在這個過程中,一方面,企業想要新建項目會更加困難,而排污權的基準價格也會相應提高;另一方面,伴隨著排污權越來越難獲得,市場化的定價方式也會讓排污權交易價格在供不應求的作用下逐步提高。
此次南京市排污權公開競拍之前,南京市也提高了排污費的收費標準。今年4月份起,南京市上述污染物的排污費從每千克的0.9元、1.125元、1.26元、1.26元分別提高到5元、5元、5元、6元;從2016年1月份起,江蘇省煙塵排放收費標準從每千克0.55元提高到1.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