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福建省共計劃關閉退出煤礦113處以上,淘汰落后產能750萬噸/年以上;到2020年底,全省煤礦數量控制在100處以內,產能控制在1500萬噸/年以內,煤礦最小生產規模9萬噸/年。“十三五”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一是2018年底前堅決淘汰9萬噸/年以下煤礦;二是武夷山市、寧化縣、明溪縣、尤溪縣、三元區等縣(市、區)必須在2017年底前退出煤炭生產;三是對9萬噸/年以下煤礦,采取倒逼機制,按“關閉退出一批、整合淘汰一批、升級改造一批”實施分類整頓,按計劃關閉淘汰。2016年計劃關閉退出小煤礦29處、淘汰落后產能140萬噸/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