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濟南市安監局對外發布通知,明確進一步規范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工作的相關要求,通知明確,嚴格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工作,加強非煤礦山企業證照管理工作,并進一步規范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工作。
其中,針對擴能整合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管理,濟南市安監局明確,對經聯席會議同意擴能整合的礦山,要一律先停產,集中進行資源整合和擴能改造,嚴禁邊生產邊擴能整合,或以擴能整合之名行低規模生產之實??h(市)區安全監管部門要將擴能整合礦山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收回上交市安監局并申請注銷,待擴能整合改造竣工后重新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而在規范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工作方面,該局要求,認真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規定,嚴格規范建設單位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行為,建設單位應在驗收活動開始前至少20個工作日,將驗收方案報送批準安全設施設計的安監部門。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時,應書面邀請批準安全設施設計的安監部門派員對其驗收程序、過程和結果實施監督核查,新建非煤礦山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活動還應書面邀請實施安全許可的安監部門派員參加。監督核查工作人員應當以專家組的驗收意見為依據提出現場核查意見。
根據相關要求,凡擴能和整合的非煤礦山,要嚴格按照改、擴建的有關規定辦理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市、縣監管部門要按照管理權限和分級負責的要求,嚴格非煤礦山改、擴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依法監督企業自主安全竣工驗收行為。安監部門在組織擴能整合礦山企業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時,凡發現擴能整合礦山在提升運輸、防排水、通風、供變電等方面不能形成一個統一有效生產系統的,一律不得批準其安全設施設計。非煤礦山企業要嚴格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并在規定建設工期內按期完工,在延長期限內仍不能完成施工、存在邊建設邊生產等違法行為的,相關部門應提請政府依法予以關閉。正在基建的非煤礦山,未按新建礦山辦理安全生產設施設計審查手續的,按要求補辦有關手續后,方可施工。凡未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擅自擴能改造的,要依法嚴厲查處。
其中,針對擴能整合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管理,濟南市安監局明確,對經聯席會議同意擴能整合的礦山,要一律先停產,集中進行資源整合和擴能改造,嚴禁邊生產邊擴能整合,或以擴能整合之名行低規模生產之實??h(市)區安全監管部門要將擴能整合礦山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收回上交市安監局并申請注銷,待擴能整合改造竣工后重新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而在規范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工作方面,該局要求,認真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規定,嚴格規范建設單位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行為,建設單位應在驗收活動開始前至少20個工作日,將驗收方案報送批準安全設施設計的安監部門。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時,應書面邀請批準安全設施設計的安監部門派員對其驗收程序、過程和結果實施監督核查,新建非煤礦山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活動還應書面邀請實施安全許可的安監部門派員參加。監督核查工作人員應當以專家組的驗收意見為依據提出現場核查意見。
根據相關要求,凡擴能和整合的非煤礦山,要嚴格按照改、擴建的有關規定辦理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市、縣監管部門要按照管理權限和分級負責的要求,嚴格非煤礦山改、擴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依法監督企業自主安全竣工驗收行為。安監部門在組織擴能整合礦山企業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時,凡發現擴能整合礦山在提升運輸、防排水、通風、供變電等方面不能形成一個統一有效生產系統的,一律不得批準其安全設施設計。非煤礦山企業要嚴格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并在規定建設工期內按期完工,在延長期限內仍不能完成施工、存在邊建設邊生產等違法行為的,相關部門應提請政府依法予以關閉。正在基建的非煤礦山,未按新建礦山辦理安全生產設施設計審查手續的,按要求補辦有關手續后,方可施工。凡未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擅自擴能改造的,要依法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