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8月30日發布《關于開展第三次大督查的通知》,將對31個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開展實地督查,確保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
《通知》表示,督查的重點內容是保持經濟平穩發展、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創新驅動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四個方面工作。
保持經濟平穩發展方面,圍繞適度擴大總需求,發揮有效投資對穩增長、調結構、補短板的關鍵作用,保持消費平穩增長,促進進出口企穩回升,督查6項內容:一是加快重大投資項目開工建設,二是促進社會投資尤其是民間投資持續健康發展,三是清理盤活財政沉淀資金,四是擴大消費需求,五是促進外貿創新發展,六是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圍繞加快破除體制機制障礙,落實“三去一降一補”任務,解決重點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督查7項內容: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二是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三是化解房地產庫存,四是降低企業杠桿率,五是降低企業成本,六是加大力度補齊短板。
促進創新驅動發展方面,圍繞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發展新經濟,培育新動能,督查3項內容:一是加快“雙創”示范基地建設,二是促進制造業升級,三是激發各類主體創業創新活力。
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圍繞妥善解決民生領域突出問題,堅決穩住就業這個“底盤”,保住基本、兜住底線,督查7項內容:一是擴大就業創業,二是加強保障房分配管理,三是促進農民增收,四是促進教育公平,五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六是切實加強社會保障,七是加大大氣、水、土壤等環境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