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煤炭工業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行動計劃(2015-2020)》、《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等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要求,結合煤炭行業實際,現就“十三五”期間煤炭工業節能環保與資源綜合利用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十二五”期間,為積極應對國家日益嚴格的生態環保要求,煤炭企業增強生態環保意識、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大力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整治改善修復再造工作,努力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挖掘節能增效減排潛力,取得了較大的進展。生態文明礦山建設穩步推進,出現了一批科技裝備先進、資源消耗少、生態環境好、智能化水平高的生態文明煤礦。充填開采、保水開采、煤與瓦斯共采、井下排矸、采空區地下水庫等源頭減損、減沉、減排綠色開采技術不斷推廣應用。節能降耗取得新進展,能源管理體系不斷完善。礦井水源、乏風源等熱泵余熱利用技術發展較快,礦區新能源置換和替代燃煤小鍋爐工作取得了較大成效。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不斷提高。共伴生高嶺土、油母頁巖、高鋁粉煤灰、硫鐵礦、石灰石等綜合利用產業化步伐加快。煤礦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的深入開展,節約了資源、保護了生態環境,改善了礦區形象。但是重生產輕環保在不少礦區仍然存在。環境治理與煤炭開發不同步,環保欠賬仍然較多。生態文明建設事關國家“五位一體”發展戰略的實施,事關新時期“新常態”下“綠色”發展的新要求,煤炭行業在全面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過程中,必須順應發展潮流,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煤礦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促進煤炭工業健康可持續發展,進一步提升煤炭工業發展的科學化水平。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牢固樹立和落實“五大發展理念”,按照推動能源革命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堅持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依靠科技創新,推進礦區生態文明建設,拓展煤礦生態環保治理修復再造方式,推動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以減損、減沉、減排和及時修復治理、及時綜合利用為抓手,創新綠色低碳發展機制,實現生產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并重,形成煤炭工業綠色低碳發展格局。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治污原則。“誰污染誰治理、誰治理誰受益”。加強礦區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相關制度體系建設,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和監管考核機制,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建設項目節能環保管理,按照環保“三同時”制度要求,從源頭開始控制生態環境污染和損壞。
堅持創新驅動原則。積極適應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要求,依靠科技創新,降低煤炭開發環境擾動,提高能效水平,提高污染物治理能力,提升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把煤炭生產對生態環境的損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堅持因地制宜原則。根據礦區所在區域生態環境特征,堅持保護中開發、開發中保護,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地進行生態修復和礦山環境治理。推動系統節能,充分利用乏風源、乏風瓦斯、礦井水源等余熱和風能、光電光熱等替代燃煤小鍋爐;發展煤礦“三廢”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積極銜接地方發展規劃,推動廢棄物末端處置與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有機融合。
(三)發展目標。
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煤炭工業綠色低碳發展體系,礦區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初具規模,低碳發展水平顯著提升,普遍建成開采方式科學化、礦山環境生態化、生產工藝清潔化、資源利用高效化、企業管理規范化的現代化煤礦;原煤生產綜合能耗比“十二五”末下降8%以上。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生活垃圾安全處置率100%,廢水排放達標率100%,煤礦穩定沉陷土地治理率80%以上,土地復墾率60%以上,煤礦抽排瓦斯利用和銷毀率80%以上。煤矸石綜合利用率達到75%,礦井水綜合利用率達到80%,共伴生資源利用率達到60%,力爭新增煤礦矸石煤泥綜合利用發電裝機2000萬千瓦。
二、主要任務
(四)進一步推廣綠色開采技術。在中東部礦區,積極推廣應用煤矸石井下充填、注漿減沉、井下排矸、煤與瓦斯共采、瓦斯銷毀利用等綠色開采技術;在中西部礦區大力推廣保水開采,具備條件的礦井推廣采空區地下水庫,努力增加礦區植被、發展碳匯林等綠色開采技術。
(五)實施煤炭生產全過程清潔化、高效化。著力強化煤炭生產全過程節能減排,推行清潔生產,努力做到污染物、廢棄資源減量化和近零排放,推進能源和環境管理體系建設。完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統計制度、監測監管制度和管理機制,優化系統節能,挖掘企業節能減排潛力。
(六)加強礦區生態環境治理與修復。按照保護優先、立體生態功能恢復為主,依據煤礦所在地區生態環境本底值,以植被碳匯和現代農業為抓手,加強礦區沉陷土地、矸石山、露天排土場等土地復墾和植被綠化,加強退出和關閉煤礦區生態環境功能性修復整治工作。
(七)強化碳減排,積極推動礦區低碳發展。促進礦區低碳發展,建設礦區低碳發展體系。充分利用礦井水、乏風源、乏風瓦斯余熱資源和太陽能、風能、地熱等清潔能源替代燃煤小鍋爐。加快煤礦抽放瓦斯和乏風瓦斯銷毀和利用工作,優先發展煤礦中高濃度瓦斯生產管道天然氣、CNG/LNG;積極發展8%-30%中低濃度瓦斯全部發電和供熱供暖;努力發展超低濃度瓦斯和乏風瓦斯銷毀和利用,積極推進碳減排。發展礦區造林種草植被綠化,增加森林和植被碳匯,推進礦區低碳發展。
(八)加大煤矸石(含洗矸、煤泥)固廢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和多重功能化發展。按照煤-電-熱-冷-蒸汽-建材一體化、多功能化模式和燃煤超低排放發電標準,繼續改造和新建一批臨近礦井工業廣場的煤矸石、煤泥等低熱值煤綜合利用發電為龍頭的循環經濟園區項目。充分發揮綜合利用發電在廢棄物消納處置,減少堆存占地,減少自燃污染,礦區供熱、供暖、供冷,剩余灰渣生產利廢建材和替代供熱供暖燃煤小鍋爐等方面的多重職能。
(九)推動礦井水產業化,提高礦井水利用率。加強水資源節約、保護和循環高效利用。煤礦生產、生活用水應優先使用礦井水,條件具備的地區應主要采用礦井水作為第一水源。積極探索礦井水排放量較大的礦區礦井水產業化發展模式,推動礦井水產業化進程。
(十)加快煤礦其它共伴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發展。鼓勵煤系共伴生礦物深加工綜合利用產業發展,推動煤系油頁巖、高嶺土(巖)、耐火粘土、硅藻土、硫鐵礦、高鋁(鎵、鍺)矸石、石灰石等共伴生資源精深加工和產業化發展,減少有益礦產資源浪費。努力拓寬煤礦“三廢”利用途徑,控制“三廢”排放,并與矸石電廠、礦井水和煤礦瓦斯利用有機結合起來,按照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助力煤礦的清潔生產。
三、保障措施
(十一)轉變發展觀念,推進礦區集約化、高效化和綠色化發展。按照創新和綠色發展理念,優化產業結構,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煤炭企業。堅持科學開采和資源綜合利用,使單一的煤炭資源開采企業實現轉型發展,逐漸向“優質煤炭+清潔電力+高品質油氣+煤基化學原材料+廉價熱力蒸汽+利廢建材”為一體的清潔能源綜合供應企業轉變,實現集約、高效和綠色發展。
(十二)強化生態環保意識,加大貫徹落實力度。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并切實用好國家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等一系列政策法規,增強企業的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意識,加強礦區環境治理,改善礦區生態環境。
(十三)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提升煤礦節能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的技術和裝備水平。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煤礦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科技創新體系,發揮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的聯動協同效應,不斷提高行業環境管理的系統化、科學化、信息化水平;完善煤礦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形成環保產業經濟持續穩定增長新動力。
(十四)拓寬投融資渠道,用好資本市場。煤炭行業結合礦區環境治理特點,以循環經濟和清潔能源綜合體發展模式為指引,積極采取第三方節能環保治理模式,充分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發展多元投資,用好資本市場,創新節能環保產業投資運營模式,支持煤礦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的規模化發展。
(十五)加快建立適應“新常態”的煤礦生態環保新機制。鼓勵煤炭企業定期發布社會責任報告、建立企業誠信制度,加大生態環境治理力度,增加環境保護資金投入,嚴格按照環保“三同時”的要求進行建設,嚴格按照清潔生產標準組織生產。加強節能環保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大企業主要管理人員的節能環保宣傳教育,改進崗位職責考核體系,提高責任意識,盡快形成礦區生態文明建設新體系,建設和諧文明新礦區。
“十二五”期間,為積極應對國家日益嚴格的生態環保要求,煤炭企業增強生態環保意識、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大力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整治改善修復再造工作,努力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挖掘節能增效減排潛力,取得了較大的進展。生態文明礦山建設穩步推進,出現了一批科技裝備先進、資源消耗少、生態環境好、智能化水平高的生態文明煤礦。充填開采、保水開采、煤與瓦斯共采、井下排矸、采空區地下水庫等源頭減損、減沉、減排綠色開采技術不斷推廣應用。節能降耗取得新進展,能源管理體系不斷完善。礦井水源、乏風源等熱泵余熱利用技術發展較快,礦區新能源置換和替代燃煤小鍋爐工作取得了較大成效。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不斷提高。共伴生高嶺土、油母頁巖、高鋁粉煤灰、硫鐵礦、石灰石等綜合利用產業化步伐加快。煤礦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的深入開展,節約了資源、保護了生態環境,改善了礦區形象。但是重生產輕環保在不少礦區仍然存在。環境治理與煤炭開發不同步,環保欠賬仍然較多。生態文明建設事關國家“五位一體”發展戰略的實施,事關新時期“新常態”下“綠色”發展的新要求,煤炭行業在全面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過程中,必須順應發展潮流,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煤礦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促進煤炭工業健康可持續發展,進一步提升煤炭工業發展的科學化水平。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牢固樹立和落實“五大發展理念”,按照推動能源革命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堅持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依靠科技創新,推進礦區生態文明建設,拓展煤礦生態環保治理修復再造方式,推動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以減損、減沉、減排和及時修復治理、及時綜合利用為抓手,創新綠色低碳發展機制,實現生產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并重,形成煤炭工業綠色低碳發展格局。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治污原則。“誰污染誰治理、誰治理誰受益”。加強礦區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相關制度體系建設,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和監管考核機制,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建設項目節能環保管理,按照環保“三同時”制度要求,從源頭開始控制生態環境污染和損壞。
堅持創新驅動原則。積極適應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要求,依靠科技創新,降低煤炭開發環境擾動,提高能效水平,提高污染物治理能力,提升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把煤炭生產對生態環境的損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堅持因地制宜原則。根據礦區所在區域生態環境特征,堅持保護中開發、開發中保護,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地進行生態修復和礦山環境治理。推動系統節能,充分利用乏風源、乏風瓦斯、礦井水源等余熱和風能、光電光熱等替代燃煤小鍋爐;發展煤礦“三廢”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積極銜接地方發展規劃,推動廢棄物末端處置與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有機融合。
(三)發展目標。
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煤炭工業綠色低碳發展體系,礦區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初具規模,低碳發展水平顯著提升,普遍建成開采方式科學化、礦山環境生態化、生產工藝清潔化、資源利用高效化、企業管理規范化的現代化煤礦;原煤生產綜合能耗比“十二五”末下降8%以上。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生活垃圾安全處置率100%,廢水排放達標率100%,煤礦穩定沉陷土地治理率80%以上,土地復墾率60%以上,煤礦抽排瓦斯利用和銷毀率80%以上。煤矸石綜合利用率達到75%,礦井水綜合利用率達到80%,共伴生資源利用率達到60%,力爭新增煤礦矸石煤泥綜合利用發電裝機2000萬千瓦。
二、主要任務
(四)進一步推廣綠色開采技術。在中東部礦區,積極推廣應用煤矸石井下充填、注漿減沉、井下排矸、煤與瓦斯共采、瓦斯銷毀利用等綠色開采技術;在中西部礦區大力推廣保水開采,具備條件的礦井推廣采空區地下水庫,努力增加礦區植被、發展碳匯林等綠色開采技術。
(五)實施煤炭生產全過程清潔化、高效化。著力強化煤炭生產全過程節能減排,推行清潔生產,努力做到污染物、廢棄資源減量化和近零排放,推進能源和環境管理體系建設。完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統計制度、監測監管制度和管理機制,優化系統節能,挖掘企業節能減排潛力。
(六)加強礦區生態環境治理與修復。按照保護優先、立體生態功能恢復為主,依據煤礦所在地區生態環境本底值,以植被碳匯和現代農業為抓手,加強礦區沉陷土地、矸石山、露天排土場等土地復墾和植被綠化,加強退出和關閉煤礦區生態環境功能性修復整治工作。
(七)強化碳減排,積極推動礦區低碳發展。促進礦區低碳發展,建設礦區低碳發展體系。充分利用礦井水、乏風源、乏風瓦斯余熱資源和太陽能、風能、地熱等清潔能源替代燃煤小鍋爐。加快煤礦抽放瓦斯和乏風瓦斯銷毀和利用工作,優先發展煤礦中高濃度瓦斯生產管道天然氣、CNG/LNG;積極發展8%-30%中低濃度瓦斯全部發電和供熱供暖;努力發展超低濃度瓦斯和乏風瓦斯銷毀和利用,積極推進碳減排。發展礦區造林種草植被綠化,增加森林和植被碳匯,推進礦區低碳發展。
(八)加大煤矸石(含洗矸、煤泥)固廢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和多重功能化發展。按照煤-電-熱-冷-蒸汽-建材一體化、多功能化模式和燃煤超低排放發電標準,繼續改造和新建一批臨近礦井工業廣場的煤矸石、煤泥等低熱值煤綜合利用發電為龍頭的循環經濟園區項目。充分發揮綜合利用發電在廢棄物消納處置,減少堆存占地,減少自燃污染,礦區供熱、供暖、供冷,剩余灰渣生產利廢建材和替代供熱供暖燃煤小鍋爐等方面的多重職能。
(九)推動礦井水產業化,提高礦井水利用率。加強水資源節約、保護和循環高效利用。煤礦生產、生活用水應優先使用礦井水,條件具備的地區應主要采用礦井水作為第一水源。積極探索礦井水排放量較大的礦區礦井水產業化發展模式,推動礦井水產業化進程。
(十)加快煤礦其它共伴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發展。鼓勵煤系共伴生礦物深加工綜合利用產業發展,推動煤系油頁巖、高嶺土(巖)、耐火粘土、硅藻土、硫鐵礦、高鋁(鎵、鍺)矸石、石灰石等共伴生資源精深加工和產業化發展,減少有益礦產資源浪費。努力拓寬煤礦“三廢”利用途徑,控制“三廢”排放,并與矸石電廠、礦井水和煤礦瓦斯利用有機結合起來,按照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助力煤礦的清潔生產。
三、保障措施
(十一)轉變發展觀念,推進礦區集約化、高效化和綠色化發展。按照創新和綠色發展理念,優化產業結構,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煤炭企業。堅持科學開采和資源綜合利用,使單一的煤炭資源開采企業實現轉型發展,逐漸向“優質煤炭+清潔電力+高品質油氣+煤基化學原材料+廉價熱力蒸汽+利廢建材”為一體的清潔能源綜合供應企業轉變,實現集約、高效和綠色發展。
(十二)強化生態環保意識,加大貫徹落實力度。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并切實用好國家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等一系列政策法規,增強企業的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意識,加強礦區環境治理,改善礦區生態環境。
(十三)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提升煤礦節能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的技術和裝備水平。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煤礦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科技創新體系,發揮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的聯動協同效應,不斷提高行業環境管理的系統化、科學化、信息化水平;完善煤礦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形成環保產業經濟持續穩定增長新動力。
(十四)拓寬投融資渠道,用好資本市場。煤炭行業結合礦區環境治理特點,以循環經濟和清潔能源綜合體發展模式為指引,積極采取第三方節能環保治理模式,充分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發展多元投資,用好資本市場,創新節能環保產業投資運營模式,支持煤礦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的規模化發展。
(十五)加快建立適應“新常態”的煤礦生態環保新機制。鼓勵煤炭企業定期發布社會責任報告、建立企業誠信制度,加大生態環境治理力度,增加環境保護資金投入,嚴格按照環保“三同時”的要求進行建設,嚴格按照清潔生產標準組織生產。加強節能環保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大企業主要管理人員的節能環保宣傳教育,改進崗位職責考核體系,提高責任意識,盡快形成礦區生態文明建設新體系,建設和諧文明新礦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