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我市大氣重點污染源監管工作,推動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2016年工作方案》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實現大氣重點污染源監管全覆蓋
1建立分包責任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無縫對接”和“屬地管理與行業監管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對全市所有大氣重點污染源逐一明確市直部門和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的責任。實行縣級領導包區、科級領導包片、具體責任人包點源的三級分包責任制,實現所有大氣重點污染源全覆蓋。
2實行動態監管。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對本轄區、本行業(部門)所有大氣重點污染源造冊立檔,建立臺賬。定期對轄區污染源進行排查,該銷號的及時銷號,新的污染源要及時納入監管范圍,并向市氣水辦報備。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嚴管嚴控各類大氣重點污染源
3控制燃煤污染。一是市住建局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加速完成中心城區二環以內散煤壓減替代。二是市發改委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欒城區、鹿泉區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負責,加速完成中心城區二、三環之間散煤壓減替代。三是市環保局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對石鋼等市區內耗煤大戶實行“限煤量、限煤質、限排放”三限管理,超標煤炭一律封存并對企業實施頂格處罰。四是市環保局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推進建成區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
4確保工業企業環保設施穩定運行。市環保局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對安裝在線監控設施的重點涉氣污染源,開展專項檢查行動,重點打擊在線監控數據造假、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對數據造假等違法行為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響應時對重點污染企業實施駐廠監管,主要檢查企業無組織排放源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環保設施故障停機檢修措施落實情況,并根據在線監控值班室的指令,第一時間制止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5嚴管各類施工工地。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局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抓好建筑、拆除、道路施工和裝修施工現場揚塵控制,嚴格落實《石家莊市嚴管建設施工揚塵十二條》,對不達標工地一律責令停工整改。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做到圍擋、苫蓋、噴淋、運輸車輛清洗和路面硬化五個百分百,新開工項目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一律不準施工。主城區所有建筑工地要明確專人駐場監管并在工地門口醒目位置,設立駐場監管公開欄(牌),公開監管責任領導和責任人的職務、電話,公開市、區主管部門監督電話,并向市氣水辦報備有關情況。
6抓好渣土揚塵治理。市城管委牽頭,市住建局、市交管局配合,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負責,嚴格按照《石家莊市主城區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制定制式承諾書并監督區城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渣土運輸企業四方簽訂承諾書,對運輸車型、企業資質、運輸線路等進行約束,并在市城管部門備案。對不按承諾書要求運輸渣土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和個人一律頂格處罰;對違規運輸的施工工地,責令停工整改;對違規運輸的渣土企業,取消《建筑垃圾運輸資格證書》。違法企業法人為黨員干部、國家工作人員的,還要實行黨政紀問責。高新區參照執行。
7強化道路揚塵治理。市城管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繼續實施“以克論凈”深度保潔工作,對市主城區裸露地面和未硬化的小街巷采取灑水覆蓋等有效防塵措施。加強國省干道、高速公路保潔力度,每日至少一次,確保路面無垃圾,無揚塵。
8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市交管局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在上、下班高峰時段,市交管局增派警力加強對主要路段和重點路口的交通疏導,嚴禁電瓶車、三輪車等進入機動車道行駛。市軌道辦負責,主要路段地鐵施工要進一步對道路圍擋進行“瘦身”,最大可能減少施工對交通造成的不利影響。
9加強餐飲污染治理。市環保局牽頭,市食藥監局配合,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建成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嚴格按照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全部實現達標排放。早點、小吃等各類攤點一律使用液化氣等清潔燃料,禁止燃煤。市城管委牽頭,堅決取締市主城區露天炭火燒烤。
10積極防控低空面源污染。市城管委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全面加大精細化管理力度。嚴禁焚燒秸稈、落葉、雜草、垃圾等廢棄物,全面管控,確保不發生明火。
11抓好煙花爆竹禁放。市公安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嚴格限制煙花爆竹燃放。主城區及縣城建成區除規定時間外,其它時間全部禁止燃放;重污染天氣三級及以上預警期間,根據需要,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段實施禁放。
12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與應對。市氣水辦牽頭,市環保局配合,按照環境保護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要求,完成各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以力爭控制PM25日均濃度不超過300微克/立方米為原則,科學制定各級別預警減排措施。強化冬春季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舉措。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情況督察,對應對不力的問題,發現一起,移交問責一起,絕不姑息。
三、加強督導,嚴肅法紀,確保各項要求真正落實到位
13建立健全領導巡查制度。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四級巡查制度。市級領導不定期巡查;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與主管領導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鄉鎮(街道)的主要領導與主管領導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村(居)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市氣水辦負責制定制式巡查臺賬,各縣(市)、區政府匯總后,每周向市氣水辦報告。
14加強督導檢查力度。市氣水辦、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市直各部門配合,組成20個督導檢查組對建筑工地、道路揚塵、渣土運輸車等污染問題晝夜輪班檢查。對重點污染源非法排污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污染問題,實施掛牌督導,限期整改。對于同一污染源發現一次問題,對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兩次出現問題,由區政府主管領導對相關責任人誡勉談話;三次出現問題,移交市、區兩級紀檢監察部門按照管轄權限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15充分發揮環境信息公開平臺作用,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曝光環境違法行為。公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措施清單,及時公開每次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啟動情況,接受公眾監督。建立有獎舉報平臺,完善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公眾對企業違法排污、列入淘汰計劃而未淘汰的燃煤鍋爐、超標排放車輛及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啟動不力等進行舉報,充分發揮公眾和社會監督作用。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0月18日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我市大氣重點污染源監管工作,推動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2016年工作方案》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實現大氣重點污染源監管全覆蓋
1建立分包責任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無縫對接”和“屬地管理與行業監管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對全市所有大氣重點污染源逐一明確市直部門和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的責任。實行縣級領導包區、科級領導包片、具體責任人包點源的三級分包責任制,實現所有大氣重點污染源全覆蓋。
2實行動態監管。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對本轄區、本行業(部門)所有大氣重點污染源造冊立檔,建立臺賬。定期對轄區污染源進行排查,該銷號的及時銷號,新的污染源要及時納入監管范圍,并向市氣水辦報備。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嚴管嚴控各類大氣重點污染源
3控制燃煤污染。一是市住建局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加速完成中心城區二環以內散煤壓減替代。二是市發改委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欒城區、鹿泉區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負責,加速完成中心城區二、三環之間散煤壓減替代。三是市環保局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對石鋼等市區內耗煤大戶實行“限煤量、限煤質、限排放”三限管理,超標煤炭一律封存并對企業實施頂格處罰。四是市環保局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推進建成區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
4確保工業企業環保設施穩定運行。市環保局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對安裝在線監控設施的重點涉氣污染源,開展專項檢查行動,重點打擊在線監控數據造假、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對數據造假等違法行為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響應時對重點污染企業實施駐廠監管,主要檢查企業無組織排放源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環保設施故障停機檢修措施落實情況,并根據在線監控值班室的指令,第一時間制止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5嚴管各類施工工地。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局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抓好建筑、拆除、道路施工和裝修施工現場揚塵控制,嚴格落實《石家莊市嚴管建設施工揚塵十二條》,對不達標工地一律責令停工整改。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做到圍擋、苫蓋、噴淋、運輸車輛清洗和路面硬化五個百分百,新開工項目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一律不準施工。主城區所有建筑工地要明確專人駐場監管并在工地門口醒目位置,設立駐場監管公開欄(牌),公開監管責任領導和責任人的職務、電話,公開市、區主管部門監督電話,并向市氣水辦報備有關情況。
6抓好渣土揚塵治理。市城管委牽頭,市住建局、市交管局配合,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負責,嚴格按照《石家莊市主城區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制定制式承諾書并監督區城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渣土運輸企業四方簽訂承諾書,對運輸車型、企業資質、運輸線路等進行約束,并在市城管部門備案。對不按承諾書要求運輸渣土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和個人一律頂格處罰;對違規運輸的施工工地,責令停工整改;對違規運輸的渣土企業,取消《建筑垃圾運輸資格證書》。違法企業法人為黨員干部、國家工作人員的,還要實行黨政紀問責。高新區參照執行。
7強化道路揚塵治理。市城管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繼續實施“以克論凈”深度保潔工作,對市主城區裸露地面和未硬化的小街巷采取灑水覆蓋等有效防塵措施。加強國省干道、高速公路保潔力度,每日至少一次,確保路面無垃圾,無揚塵。
8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市交管局牽頭,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在上、下班高峰時段,市交管局增派警力加強對主要路段和重點路口的交通疏導,嚴禁電瓶車、三輪車等進入機動車道行駛。市軌道辦負責,主要路段地鐵施工要進一步對道路圍擋進行“瘦身”,最大可能減少施工對交通造成的不利影響。
9加強餐飲污染治理。市環保局牽頭,市食藥監局配合,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建成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嚴格按照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全部實現達標排放。早點、小吃等各類攤點一律使用液化氣等清潔燃料,禁止燃煤。市城管委牽頭,堅決取締市主城區露天炭火燒烤。
10積極防控低空面源污染。市城管委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全面加大精細化管理力度。嚴禁焚燒秸稈、落葉、雜草、垃圾等廢棄物,全面管控,確保不發生明火。
11抓好煙花爆竹禁放。市公安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嚴格限制煙花爆竹燃放。主城區及縣城建成區除規定時間外,其它時間全部禁止燃放;重污染天氣三級及以上預警期間,根據需要,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段實施禁放。
12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與應對。市氣水辦牽頭,市環保局配合,按照環境保護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要求,完成各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以力爭控制PM25日均濃度不超過300微克/立方米為原則,科學制定各級別預警減排措施。強化冬春季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舉措。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情況督察,對應對不力的問題,發現一起,移交問責一起,絕不姑息。
三、加強督導,嚴肅法紀,確保各項要求真正落實到位
13建立健全領導巡查制度。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四級巡查制度。市級領導不定期巡查;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與主管領導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鄉鎮(街道)的主要領導與主管領導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村(居)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市氣水辦負責制定制式巡查臺賬,各縣(市)、區政府匯總后,每周向市氣水辦報告。
14加強督導檢查力度。市氣水辦、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市直各部門配合,組成20個督導檢查組對建筑工地、道路揚塵、渣土運輸車等污染問題晝夜輪班檢查。對重點污染源非法排污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污染問題,實施掛牌督導,限期整改。對于同一污染源發現一次問題,對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兩次出現問題,由區政府主管領導對相關責任人誡勉談話;三次出現問題,移交市、區兩級紀檢監察部門按照管轄權限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15充分發揮環境信息公開平臺作用,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曝光環境違法行為。公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措施清單,及時公開每次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啟動情況,接受公眾監督。建立有獎舉報平臺,完善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公眾對企業違法排污、列入淘汰計劃而未淘汰的燃煤鍋爐、超標排放車輛及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啟動不力等進行舉報,充分發揮公眾和社會監督作用。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