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司各單位將通過考核優化,從在崗人員中每年按2017年底定員編制數的5%進行末位淘汰,因末位淘汰造成的缺員,從待崗人員(原單位待崗或創業服務中心待崗人員)中擇優補充,末位淘汰人員可保留在原單位或移交創業服務中心,形成大小“蓄水池”“減震器”。
該工作與2017年優化提效工作分頭實施,因在2017年優化提效工作過程中形成的富余人員,單位可以根據人員情況置換保留在本單位的末位淘汰人員,置換出的人員移交到創業服務中心。該工作堅持實行不同層面考核,優勝劣汰;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人員合理流動,減人不減編;堅持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各得其所;堅持考核、淘汰、培訓、競崗優化人力資源結構等五項原則。
《方案》明確該工作主要從四方面進行:一是業績考核,各單位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建立和制定一套完整、詳細、嚴密、實用性較強的“職工考核優化競崗實施辦法”,按照每個職工所承擔的崗位職責、工作任務、遵章守紀情況,進行公平、公正地考核,并根據各崗位的不同要求,考核要有不同的側重;各單位按照自身實際情況,結合“三清晰三到位”崗位責任體系推進建設,根據崗位工作實績,實行細化量化考核,能量化的不要定性化,采取不同維度的評價,確保考核客觀公正。各單位對每個職工的考核結果要進行備案,作為優化淘汰依據,避免拉關系,走過場,造成考核結果失真。二是優化淘汰安排,從2017年三季度起,以年度為周期,按季度實施優化競爭上崗工作,并對具體時間和單位進行了明確。三是培訓,被優化出來的人員可留在本單位或移交創業服務中心,留在原單位的,由原單位負責組織實施三個月的培訓。培訓結束后,本單位可根據崗位情況安排上崗,無崗可就的,在原單位待崗;被優化出來的人員移交到創業服務中心的,由創業服務中心按內部規定組織培訓和管理。四是競崗,被優化人員要轉變觀念,服從組織,積極參加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工作技能和業務水平,以適應新崗位的要求。當各單位出現缺員時,積極參加各單位的競聘上崗,形成人員合理、有序流動的良性循環機制。
《方案》強調,各單位要做好政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要識大體、顧大局,從長鋼公司的整體利益出發,精心組織,積極制定公平合理、切實可行的考核辦法,不斷優化和合理配置人力資源,真正體現“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實現職工合理流動的良性循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