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逐步推進酒鋼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保障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日前,集團公司法務部制定出臺《2017年酒鋼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法律風險管理為突破口,將風險管理嵌入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循序漸進地建立符合集團公司實際的風險管理體系,確立風險管理對企業合規經營的促進作用,保障企業實現戰略目標。
2017年全面風險管理堅持“深耕細作,夯實基礎;升級體系,完善布局”的方針,以實現推高“三度”(參與度、認知度、敏感度)再升溫,提升風險辨識與控制能力初過關為目標。在主要任務方面,各單位應按相關具體指導意見循序漸進地明確“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建立重
大決策風險報告制度;完成三個“一百”項目,即全集團本年度總體實現“一百個關鍵崗位受檢、一百個典型案例點評、一百個重大風險建檔案”;重點突出合同、財務、投資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方案》自3月中旬下發以來,各單位組織學習并擬定本單位實施計劃,按每月工作進度依次推進,至12月份完成總結報告等工作。
在推進執行方面,《方案》指出,風險管理人人有責,更是“一把手”為首的全體管理者的集體職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風險管理任務的艱巨性,發揮責任主體的主動性,戒除“等、靠、要”思想;認真落實集團公司關于“一把手”勇于擔當的要求,把風險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每一個環節的相關人員。無論在任何崗位,每一名員工都要在工作中樹立風險意識,承擔職責范圍對應的風險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