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去產能”是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項工作重點,已取得階段成效,接下來仍須強化推進。我國鋼鐵行業正在步入新的發展階段,產能總量過剩壓力得到緩解,但減排任務依然嚴峻。下一階段的“去產能”政策也要根據新形勢,結合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聚焦目標,以提高減排標準為主,推進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深化。
鋼鐵“去產能”應從多元目標向減排聚焦
我國現階段鋼鐵“去產能”的目標包括控制總量、減少排放和優化結構,瞄準重點是落后產能、“僵尸”產能和過剩產能,多目標的內在關系并不矛盾,但相互缺乏協同,減少排放可促進其他目標的實現,能夠發揮“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關鍵作用。
1鋼鐵行業本輪“去產能”工作存在多元目標
工信部在2010年出臺了《鋼鐵行業生產經營規范條件》,目標是淘汰落后產能。2013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化解鋼鐵過剩產能。2015年,我國政府部署新的工作重點,要加快淘汰“僵尸”企業,有效化解過剩產能。2016年,國家發改委《關于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將處置“僵尸”企業作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點工作。近兩年,鋼鐵“去產能”與大氣污染防治相結合,工作目標進一步多元,增添了減少污染物排放一項。尤其是京津冀地區,把“去產能”作為區域治霾的一項關鍵舉措。此外,鋼鐵“去產能”的政策目標還包括優化產業結構,這也是我國鋼鐵產業政策長期堅持的一項工作重點。概括起來,我國現階段鋼鐵“去產能”的目標包括控制總量、減少排放和優化結構,瞄準重點是落后產能、“僵尸”產能和過剩產能。
2多目標之間缺乏協同,影響“去產能”整體效果
多目標的內在關系并不矛盾,但相互缺乏協同??刂瓶偭康膫戎攸c是把產能的數量降下來,主要手段是按計劃壓減;減少排放的目的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主要手段包括淘汰排放不達標產能和臨時性區域限產;優化結構的目的是在產業做大的基礎上實現做優做強,主要手段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如果在執行控制總量目標過程中,堅持重點壓減排放不達標產能和低效產能的原則,就可以將三個目標有機統一,但實際并非如此。對控制總量的評價只有一個產能數量指標,把總量降下來就完成了任務,至于壓減的是什么產能并不重要。對減少排放的評價有具體的區域和企業排放量指標,也有空氣污染等級指標:產能的排放量是否達標與是否被列入總量壓減計劃沒有必然關系,產能排放達標同樣會被壓減;達到國際先進排放水平的產能與普通達標產能同樣執行各項“去產能”政策;實現達標排放、完成壓減指標的產能同樣被要求在重污染天氣或特殊時期臨時停產。對優化結構的評價沒有統一的定量指標,與控制總量和減少排放之間沒有形成良性的政策關聯。
多目標缺乏協同,影響了“去產能”的整體效果。目標效果最顯著的是控制總量。初步估算,截至2016年底我國鋼鐵產能為105億噸左右,與2014年底的統計數字相比減少15億噸左右。產能利用率從2014年的不足70%,上升到2016的77%左右。減少排放的目標也實現了,但效果不盡如人意。例如河北省,近3年來,鋼鐵企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總量不斷降低,可減排效果并不顯著,京津冀區域不斷出現的空氣重污染依然廣受關注。優化結構工作有成績,也有不足。我國鋼材的產品性能提升、高附加值產品生產能力較快增長,但高端、尖端供給仍然不足,核心領域的進口替代尚需時日。
3鋼鐵“去產能”的目標可向減排聚焦
首先,在鋼鐵“去產能”的多元目標中,減少排放的緊迫性最高。我國經濟穩中向好,行業企業整體盈利。鋼鐵產能總量過剩已不是主要矛盾,實現下一步總量壓減目標也有較好的制度保障。相反,減少排放直接關系到大氣污染防治,是我國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難點,任務非常迫切。其次,減少排放可促進其他目標的實現,能夠發揮“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關鍵作用。污染物排放水平是評估鋼鐵企業的重要指標。越先進的產能,排放標準越高;排放標準越高的生產系統,產能綜合效率往往也高。以排放標準高低評估產能的先進性,比采用高爐規模更為科學。根據排放標準,鋼鐵產能可分為三類:不達標產能、正常達標產能和超高標準產能。超高標準產能又可稱之為超凈排放產能。降低污染物排放需要高技術和高投入,是鋼鐵企業轉型升級的一道“門檻”。在嚴格、公平的監管條件下,只有具備較強綜合實力的鋼鐵企業才能實現達標排放和超凈排放。因此,以排放水平為標準能有效去除落后產能和“僵尸”產能,并有助于控制總量和化解市場競爭力不足的結構性過剩產能。
鋼鐵“去產能”的主要手段可從計劃指標式的行政調控,轉變為減排標準監管
我國先進鋼鐵企業普遍抵制行政干預,相反更愿意接受政府的減排標準監管,認為這種方式可以有效解決“去產能”政策多變、行業結構優化難以推進等問題。
1當前鋼鐵“去產能”的主要手段是計劃指標式的行政調控,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弊端
計劃指標調控缺乏精準性、合理性。一是為了合理、合規完成壓減的數量任務而改變政策,其實屬于政策制定層面的違規。為完成壓減的數量計劃,國家明文規定的產能規模等技術標準屢被提高,產能置換政策也在較短時間內由允許等量置換轉變為必須減量置換。這種在短期內調整政策的做法缺乏科學依據,給企業造成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二是一些地方為了完成計劃壓減量,只能壓減達標的合規產能。例如,國家“去產能”文件明確規定淘汰400立方米以下高爐和30噸以下轉爐,但有些企業的450立方米高爐和35噸轉爐也被拆除了。政策短期變化和拆除合規產能都屬于“不得已的違規之舉”。三是壓減計劃對各類產能“一視同仁”。地方政府“去產能”的壓力非常大,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不得不為了完成壓減的量而忽略了“去產能”的減少排放和優化結構目標。鋼鐵“去產能”似乎只是為了把量降下來,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鋼鐵企業的高端升級。有的地方先進產能去除了,其他地方相對落后的產能依然存在。即使在同一地區,也存在這種情況。
民營鋼鐵企業損失較大。民營鋼鐵企業壓減的產能在全國產能壓減總量中的比重較高。有數據顯示,壓減的民企產能占比超過70%。河北省實際完成總量中,90%以上由民營企業承擔。頻繁變動的技術標準導致民企花費少則幾億,多則上十億的資金用于重復改造升級;民企去除高爐、轉爐后,留存產能不再配套,形成直接損失;優秀民企受產能總量嚴格控制的影響,將技術創新計劃擱置,創新發展幾乎停滯。
2減排標準監管更有助于降低新時期鋼鐵排放水平
在調研中發現,我國先進鋼鐵企業普遍抵制行政干預,相反更愿意接受政府的減排標準監管,認為這種方式可以有效解決“去產能”政策多變、行業結構優化難以推進等問題。
對“地條鋼”等落后產能分布較多的地區,可以嚴格執行國家鋼鐵行業排放標準,建立去除落后產能的長效機制。“地條鋼”由中頻爐生產,主要應用于建筑領域,產能屬于統計外產能。中頻爐并非為生產“地條鋼”而產生,本身具有特定用途,例如用于鑄件、模具的生產等。中頻爐也可以產出鋼材,基本是達不到排放標準和質量標準的建筑鋼材,屬于假冒偽劣產品,被形象地稱為“地條鋼”。這種行為屬于違法違規行為。“地條鋼”產能具有數量多、集聚區多點分布的特點,必須取締。法治化的標準監管完全可行。行政手段能夠在較短期內取得明顯效果,卻存在“嚴抓就見效,松懈會反復”的問題。相反,標準監管能夠形成長效機制,是解決落后產能的根本之道。
對鋼鐵企業密集分布的河北省,現階段通過壓減產能減少行業排放的效果有限,減排必須通過更嚴格的標準監管促進減排技術進步。“地條鋼”產能在河北省已經較少見到。河北鋼鐵企業的主體裝備規模高于全國水平,1000立方米及以上高爐產能占全省總產能的比重超過60%。今后,河北壓減的產能,將主要是達標產能。在技術水平和排放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污染物排放總量正相關的是粗鋼產量而非產能總量,繼續依靠“去產能”降低河北鋼鐵污染物排放水平的空間越來越有限。河北目前的煉鋼、煉鐵產能已經與2011年的峰值相比分別下降168%和158%,但粗鋼年產量卻沒有隨產能壓減而減少,僅在2014年出現14%的同比小幅下降,其余年度均保持增長趨勢。基于河北鋼鐵行業的實際情況和我國經濟緩中趨穩、穩中向好的態勢分析,今后河北省鋼鐵產能進一步壓減的幅度會有所收窄,產量未必下降。接下來,河北省壓減的鋼鐵產能將主要是達標產能。減排有多大空間,還要看技術進步的程度。采取更為嚴格的標準監管非常重要。
我國還有很多以鋼鐵為重要經濟支柱的工業密集區,標準監管同樣適用。鋼鐵企業所在地往往分布有很多上、下游工業企業和其他生產型企業。這些地區的鋼鐵企業數量未必如同河北省那么多,有的地區只有一家大中型鋼鐵企業,但卻是工業密集區。這些地區的工業排放總量大,減排任務同樣很重,也很緊迫。其中的多數地區鋼鐵排放水平低于河北省,也有較少數地區高于河北省平均水平。地區間的差異較大,減排標準監管的意義可參考以上關于“地條鋼”等落后產能集聚區和河北省的分析結論。
鋼鐵“去產能”實行減排標準監管,有必要進一步提高國家標準
為降低排放水平,千萬噸級的鋼廠增加的投資在5億元-10億元之間,噸鋼運行成本增長2%-3%,少于因壓減產能付出的經濟、社會成本。
1我國鋼鐵排放國家標準仍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例如燒結機頭國家排放標準:顆粒物為50毫克/立方米,特別排放限值為4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為200毫克/立方米,特別排放限值為180毫克/立方米,河北省為16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合物為300毫克/立方米。據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統計,我國環保最好的前十家鋼鐵企業,環保標準比其他協會會員企業高2倍以上,比非會員企業高4-10倍。在調研中了解到,一些民營鋼鐵企業的顆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水平甚至優于寶鋼和唐鋼。一些鋼企的排放情況見上表。
2進一步提高我國鋼鐵行業排放標準十分必要,且具有可行性
我國的鋼鐵排放國家標準已接近國際水平,似乎沒有進一步提升的必要,其實不然,發達國家的國家標準一般是最低標準。國際領先水平國家的一些鋼鐵企業密集分布區和大型鋼鐵企業所在的工業密集區,執行的是比最低標準高出許多的更嚴格標準,甚至是超凈水平的標準。其中的顆粒物排放標準低于5毫克-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標準低于50毫克-100毫克/立方米。例如日本,確定了二氧化硫排放標準的K系數。K值最低115、最高175。高、低標準之間有10多倍系數之差。
進一步提高我國鋼鐵行業排放標準具有可行性。為降低排放水平,千萬噸級的鋼廠增加的投資在5億元-10億元之間,噸鋼運行成本增長2%-3%,少于因壓減產能付出的經濟、社會成本。因此先進民營鋼鐵企業能夠也樂于接受更嚴格的標準監管。此外,國內環保企業也已初步具備支持鋼鐵企業按更先進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的能力。
政策建議
參考我國先進鋼鐵企業的實際能力,建議將鋼鐵企業密集分布地區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標準提高1/2-2/3左右。
1整體提升國家標準,大幅提升高密集區標準
大中型鋼鐵企業所在地,多數屬于工業密集區,都面臨大氣污染防治的壓力,在嚴格監管的同時再次整體提升鋼鐵行業排放的國家標準十分必要。按照我國節能減排、大氣污染防治、鋼鐵行業減排等項工作的規劃要求,例如“十三五”期間,我國鋼鐵行業“燒結機頭顆粒物、煉鐵顆粒物、燒結機頭二氧化硫等主要排放標準將分別降低60%、92%和90%”,同時參考我國先進鋼鐵企業的實際能力,建議將鋼鐵企業密集分布地區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標準提高1/2-2/3左右,例如河北省。
2嚴格鋼鐵行業污染物排放監管,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差異化的地區工業排放限值管理
可借鑒日本經驗建立區域、時間全覆蓋的監管網絡,采取發達國家懲罰信息造假企業的普遍做法將環境信息虛假申報歸入法制范疇。從目前的以定點企業定期上傳排放數據為主,轉變為企業與區域數據相結合的實時傳送,避免單個企業信息造假??紤]到不同地區的鋼鐵產量和企業密集度、鋼鐵企業技術進步水平、當地工業發展水平以及污染物擴散條件等不盡相同,在整體提升國家標準的基礎上,還要實施差異化的工業排放限值管理。管理的范疇不僅限于鋼鐵產業,還應拓展至該地區的所有工業。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環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嚴格監管。
3注重激勵,允許實現超凈排放的鋼鐵企業不執行壓減產能指標
一是激勵超凈排放。我國先進電廠已經實現了超凈排放,達到了顆粒物排放不超過10毫克/立方米的國際領先水平,并對達到5毫克/立方米水平的企業給予增加發電指標的獎勵。鋼鐵行業可參考電廠獎勵政策,對環保指標大幅超過國家標準,實現超凈排放的鋼鐵企業給予獎勵。例如允許先進企業不必強制壓減產能,或取消相關的減量化置換和并購限制。二是激勵“去產能”。借鑒日本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的成功經驗,對單體設備規模達標、排放達標的自愿壓減產能企業給予政府補貼。
4充分認識鋼鐵“去產能”的長期性和復雜性
日本等鋼鐵行業先進國家,通過技術進步全面提升污染物排放水平用了十幾年,甚至更長時間。山東造紙行業從2003年以來通過提升環保標準和嚴格監管將前四家企業集中度從30%提升至50%也用了10余年時間,我國相關政府部門對鋼鐵“去產能”和區域污染物減排工作也應有充分的時間預估。
(作者單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
鋼鐵“去產能”應從多元目標向減排聚焦
我國現階段鋼鐵“去產能”的目標包括控制總量、減少排放和優化結構,瞄準重點是落后產能、“僵尸”產能和過剩產能,多目標的內在關系并不矛盾,但相互缺乏協同,減少排放可促進其他目標的實現,能夠發揮“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關鍵作用。
1鋼鐵行業本輪“去產能”工作存在多元目標
工信部在2010年出臺了《鋼鐵行業生產經營規范條件》,目標是淘汰落后產能。2013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化解鋼鐵過剩產能。2015年,我國政府部署新的工作重點,要加快淘汰“僵尸”企業,有效化解過剩產能。2016年,國家發改委《關于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將處置“僵尸”企業作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點工作。近兩年,鋼鐵“去產能”與大氣污染防治相結合,工作目標進一步多元,增添了減少污染物排放一項。尤其是京津冀地區,把“去產能”作為區域治霾的一項關鍵舉措。此外,鋼鐵“去產能”的政策目標還包括優化產業結構,這也是我國鋼鐵產業政策長期堅持的一項工作重點。概括起來,我國現階段鋼鐵“去產能”的目標包括控制總量、減少排放和優化結構,瞄準重點是落后產能、“僵尸”產能和過剩產能。
2多目標之間缺乏協同,影響“去產能”整體效果
多目標的內在關系并不矛盾,但相互缺乏協同??刂瓶偭康膫戎攸c是把產能的數量降下來,主要手段是按計劃壓減;減少排放的目的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主要手段包括淘汰排放不達標產能和臨時性區域限產;優化結構的目的是在產業做大的基礎上實現做優做強,主要手段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如果在執行控制總量目標過程中,堅持重點壓減排放不達標產能和低效產能的原則,就可以將三個目標有機統一,但實際并非如此。對控制總量的評價只有一個產能數量指標,把總量降下來就完成了任務,至于壓減的是什么產能并不重要。對減少排放的評價有具體的區域和企業排放量指標,也有空氣污染等級指標:產能的排放量是否達標與是否被列入總量壓減計劃沒有必然關系,產能排放達標同樣會被壓減;達到國際先進排放水平的產能與普通達標產能同樣執行各項“去產能”政策;實現達標排放、完成壓減指標的產能同樣被要求在重污染天氣或特殊時期臨時停產。對優化結構的評價沒有統一的定量指標,與控制總量和減少排放之間沒有形成良性的政策關聯。
多目標缺乏協同,影響了“去產能”的整體效果。目標效果最顯著的是控制總量。初步估算,截至2016年底我國鋼鐵產能為105億噸左右,與2014年底的統計數字相比減少15億噸左右。產能利用率從2014年的不足70%,上升到2016的77%左右。減少排放的目標也實現了,但效果不盡如人意。例如河北省,近3年來,鋼鐵企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總量不斷降低,可減排效果并不顯著,京津冀區域不斷出現的空氣重污染依然廣受關注。優化結構工作有成績,也有不足。我國鋼材的產品性能提升、高附加值產品生產能力較快增長,但高端、尖端供給仍然不足,核心領域的進口替代尚需時日。
3鋼鐵“去產能”的目標可向減排聚焦
首先,在鋼鐵“去產能”的多元目標中,減少排放的緊迫性最高。我國經濟穩中向好,行業企業整體盈利。鋼鐵產能總量過剩已不是主要矛盾,實現下一步總量壓減目標也有較好的制度保障。相反,減少排放直接關系到大氣污染防治,是我國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難點,任務非常迫切。其次,減少排放可促進其他目標的實現,能夠發揮“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關鍵作用。污染物排放水平是評估鋼鐵企業的重要指標。越先進的產能,排放標準越高;排放標準越高的生產系統,產能綜合效率往往也高。以排放標準高低評估產能的先進性,比采用高爐規模更為科學。根據排放標準,鋼鐵產能可分為三類:不達標產能、正常達標產能和超高標準產能。超高標準產能又可稱之為超凈排放產能。降低污染物排放需要高技術和高投入,是鋼鐵企業轉型升級的一道“門檻”。在嚴格、公平的監管條件下,只有具備較強綜合實力的鋼鐵企業才能實現達標排放和超凈排放。因此,以排放水平為標準能有效去除落后產能和“僵尸”產能,并有助于控制總量和化解市場競爭力不足的結構性過剩產能。
鋼鐵“去產能”的主要手段可從計劃指標式的行政調控,轉變為減排標準監管
我國先進鋼鐵企業普遍抵制行政干預,相反更愿意接受政府的減排標準監管,認為這種方式可以有效解決“去產能”政策多變、行業結構優化難以推進等問題。
1當前鋼鐵“去產能”的主要手段是計劃指標式的行政調控,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弊端
計劃指標調控缺乏精準性、合理性。一是為了合理、合規完成壓減的數量任務而改變政策,其實屬于政策制定層面的違規。為完成壓減的數量計劃,國家明文規定的產能規模等技術標準屢被提高,產能置換政策也在較短時間內由允許等量置換轉變為必須減量置換。這種在短期內調整政策的做法缺乏科學依據,給企業造成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二是一些地方為了完成計劃壓減量,只能壓減達標的合規產能。例如,國家“去產能”文件明確規定淘汰400立方米以下高爐和30噸以下轉爐,但有些企業的450立方米高爐和35噸轉爐也被拆除了。政策短期變化和拆除合規產能都屬于“不得已的違規之舉”。三是壓減計劃對各類產能“一視同仁”。地方政府“去產能”的壓力非常大,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不得不為了完成壓減的量而忽略了“去產能”的減少排放和優化結構目標。鋼鐵“去產能”似乎只是為了把量降下來,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鋼鐵企業的高端升級。有的地方先進產能去除了,其他地方相對落后的產能依然存在。即使在同一地區,也存在這種情況。
民營鋼鐵企業損失較大。民營鋼鐵企業壓減的產能在全國產能壓減總量中的比重較高。有數據顯示,壓減的民企產能占比超過70%。河北省實際完成總量中,90%以上由民營企業承擔。頻繁變動的技術標準導致民企花費少則幾億,多則上十億的資金用于重復改造升級;民企去除高爐、轉爐后,留存產能不再配套,形成直接損失;優秀民企受產能總量嚴格控制的影響,將技術創新計劃擱置,創新發展幾乎停滯。
2減排標準監管更有助于降低新時期鋼鐵排放水平
在調研中發現,我國先進鋼鐵企業普遍抵制行政干預,相反更愿意接受政府的減排標準監管,認為這種方式可以有效解決“去產能”政策多變、行業結構優化難以推進等問題。
對“地條鋼”等落后產能分布較多的地區,可以嚴格執行國家鋼鐵行業排放標準,建立去除落后產能的長效機制。“地條鋼”由中頻爐生產,主要應用于建筑領域,產能屬于統計外產能。中頻爐并非為生產“地條鋼”而產生,本身具有特定用途,例如用于鑄件、模具的生產等。中頻爐也可以產出鋼材,基本是達不到排放標準和質量標準的建筑鋼材,屬于假冒偽劣產品,被形象地稱為“地條鋼”。這種行為屬于違法違規行為。“地條鋼”產能具有數量多、集聚區多點分布的特點,必須取締。法治化的標準監管完全可行。行政手段能夠在較短期內取得明顯效果,卻存在“嚴抓就見效,松懈會反復”的問題。相反,標準監管能夠形成長效機制,是解決落后產能的根本之道。
對鋼鐵企業密集分布的河北省,現階段通過壓減產能減少行業排放的效果有限,減排必須通過更嚴格的標準監管促進減排技術進步。“地條鋼”產能在河北省已經較少見到。河北鋼鐵企業的主體裝備規模高于全國水平,1000立方米及以上高爐產能占全省總產能的比重超過60%。今后,河北壓減的產能,將主要是達標產能。在技術水平和排放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污染物排放總量正相關的是粗鋼產量而非產能總量,繼續依靠“去產能”降低河北鋼鐵污染物排放水平的空間越來越有限。河北目前的煉鋼、煉鐵產能已經與2011年的峰值相比分別下降168%和158%,但粗鋼年產量卻沒有隨產能壓減而減少,僅在2014年出現14%的同比小幅下降,其余年度均保持增長趨勢。基于河北鋼鐵行業的實際情況和我國經濟緩中趨穩、穩中向好的態勢分析,今后河北省鋼鐵產能進一步壓減的幅度會有所收窄,產量未必下降。接下來,河北省壓減的鋼鐵產能將主要是達標產能。減排有多大空間,還要看技術進步的程度。采取更為嚴格的標準監管非常重要。
我國還有很多以鋼鐵為重要經濟支柱的工業密集區,標準監管同樣適用。鋼鐵企業所在地往往分布有很多上、下游工業企業和其他生產型企業。這些地區的鋼鐵企業數量未必如同河北省那么多,有的地區只有一家大中型鋼鐵企業,但卻是工業密集區。這些地區的工業排放總量大,減排任務同樣很重,也很緊迫。其中的多數地區鋼鐵排放水平低于河北省,也有較少數地區高于河北省平均水平。地區間的差異較大,減排標準監管的意義可參考以上關于“地條鋼”等落后產能集聚區和河北省的分析結論。
鋼鐵“去產能”實行減排標準監管,有必要進一步提高國家標準
為降低排放水平,千萬噸級的鋼廠增加的投資在5億元-10億元之間,噸鋼運行成本增長2%-3%,少于因壓減產能付出的經濟、社會成本。
1我國鋼鐵排放國家標準仍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例如燒結機頭國家排放標準:顆粒物為50毫克/立方米,特別排放限值為4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為200毫克/立方米,特別排放限值為180毫克/立方米,河北省為16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合物為300毫克/立方米。據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統計,我國環保最好的前十家鋼鐵企業,環保標準比其他協會會員企業高2倍以上,比非會員企業高4-10倍。在調研中了解到,一些民營鋼鐵企業的顆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水平甚至優于寶鋼和唐鋼。一些鋼企的排放情況見上表。
2進一步提高我國鋼鐵行業排放標準十分必要,且具有可行性
我國的鋼鐵排放國家標準已接近國際水平,似乎沒有進一步提升的必要,其實不然,發達國家的國家標準一般是最低標準。國際領先水平國家的一些鋼鐵企業密集分布區和大型鋼鐵企業所在的工業密集區,執行的是比最低標準高出許多的更嚴格標準,甚至是超凈水平的標準。其中的顆粒物排放標準低于5毫克-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標準低于50毫克-100毫克/立方米。例如日本,確定了二氧化硫排放標準的K系數。K值最低115、最高175。高、低標準之間有10多倍系數之差。
進一步提高我國鋼鐵行業排放標準具有可行性。為降低排放水平,千萬噸級的鋼廠增加的投資在5億元-10億元之間,噸鋼運行成本增長2%-3%,少于因壓減產能付出的經濟、社會成本。因此先進民營鋼鐵企業能夠也樂于接受更嚴格的標準監管。此外,國內環保企業也已初步具備支持鋼鐵企業按更先進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的能力。
政策建議
參考我國先進鋼鐵企業的實際能力,建議將鋼鐵企業密集分布地區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標準提高1/2-2/3左右。
1整體提升國家標準,大幅提升高密集區標準
大中型鋼鐵企業所在地,多數屬于工業密集區,都面臨大氣污染防治的壓力,在嚴格監管的同時再次整體提升鋼鐵行業排放的國家標準十分必要。按照我國節能減排、大氣污染防治、鋼鐵行業減排等項工作的規劃要求,例如“十三五”期間,我國鋼鐵行業“燒結機頭顆粒物、煉鐵顆粒物、燒結機頭二氧化硫等主要排放標準將分別降低60%、92%和90%”,同時參考我國先進鋼鐵企業的實際能力,建議將鋼鐵企業密集分布地區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標準提高1/2-2/3左右,例如河北省。
2嚴格鋼鐵行業污染物排放監管,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差異化的地區工業排放限值管理
可借鑒日本經驗建立區域、時間全覆蓋的監管網絡,采取發達國家懲罰信息造假企業的普遍做法將環境信息虛假申報歸入法制范疇。從目前的以定點企業定期上傳排放數據為主,轉變為企業與區域數據相結合的實時傳送,避免單個企業信息造假??紤]到不同地區的鋼鐵產量和企業密集度、鋼鐵企業技術進步水平、當地工業發展水平以及污染物擴散條件等不盡相同,在整體提升國家標準的基礎上,還要實施差異化的工業排放限值管理。管理的范疇不僅限于鋼鐵產業,還應拓展至該地區的所有工業。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環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嚴格監管。
3注重激勵,允許實現超凈排放的鋼鐵企業不執行壓減產能指標
一是激勵超凈排放。我國先進電廠已經實現了超凈排放,達到了顆粒物排放不超過10毫克/立方米的國際領先水平,并對達到5毫克/立方米水平的企業給予增加發電指標的獎勵。鋼鐵行業可參考電廠獎勵政策,對環保指標大幅超過國家標準,實現超凈排放的鋼鐵企業給予獎勵。例如允許先進企業不必強制壓減產能,或取消相關的減量化置換和并購限制。二是激勵“去產能”。借鑒日本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的成功經驗,對單體設備規模達標、排放達標的自愿壓減產能企業給予政府補貼。
4充分認識鋼鐵“去產能”的長期性和復雜性
日本等鋼鐵行業先進國家,通過技術進步全面提升污染物排放水平用了十幾年,甚至更長時間。山東造紙行業從2003年以來通過提升環保標準和嚴格監管將前四家企業集中度從30%提升至50%也用了10余年時間,我國相關政府部門對鋼鐵“去產能”和區域污染物減排工作也應有充分的時間預估。
(作者單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