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難跋涉 探索前進
2015年6月以前,管理創新部法律事務室負責水鋼內部的合同審查及法律訴訟工作,主要審查合同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法律風險的規避、防范及法律事實的承擔。當時,人少活多,工作經常陷于窘境。
2014年以來,隨著人員的調離及解合等,具有專業資質的人員流失殆盡,使法律事務室成為一個“空巢”。于是,管理創新部從內部臨時調劑了1名人員進行學習培訓,后來又從水鋼范圍內選調了2名人員,才讓法律事務室又開始運作起來。在2014—2015年,水鋼的涉訴案件較多,法律事務室人少,業務也不是太熟悉。于是,分管的部領導也成了編外人員,帶領法律事務室人員在學習與實踐中摸索前行。
曾經的一個訴訟案件讓管理創新部副部長徐濤記憶深刻。當時,原2號高爐大修中使用的耐火磚因為質量問題,沒有達到使用周期,水鋼被迫重新出資進行整改,并告知供應商這一情況。但在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質量鑒定時,著重對內部相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卻沒有對供應商提出索賠訴求。當時,采購部門理所當然認為供應商余下的尾款無需再付,以此作為補償。本來是一件合理合法的事,后來反倒遭到了供應商的起訴。在收集證據期間,由于人員變動,幾經周折才找到第三方機構的檢測報告作為有力證據,拿到法院憑據證實供貨質量有問題,且未按合同約定量供貨,最終判決無需再付尾款。這一案件教訓深刻,也讓水鋼職能部門進一步認識到專業管理法律意識淡薄、檔案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同時,合同嚴肅性與合同的全過程管理及執行上存在著很大偏差。隨著認識上的深化,部門加強了對各項工作的管理和規范,明確了“新官也要管舊賬”,嚴格管理和強化責任意識,促進工作進一步規范化、法制化。
2015年以來,在法律顧問京都律師事務所的指導下,管理創新部對38類合同進行了規范,對合同的執行、履行和結算方式進行了修訂,規范了業務部門的工作流程和結算方法,有效緩解了水鋼的壓力,也減少了涉訴案件發生,較大程度地規避了法律風險。
借力借智 增強防控
2015年6月16日,水鋼舉行法律顧問見面會,正式聘請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為水鋼常年法律顧問機構,劉銘律師為水鋼常年法律顧問,著力加強法制建設,全面推進依法治企。
京都律師事務所代理的首例訴訟案是一個加工公司起訴水鋼的案子。當時,對水鋼粉煤灰的處理因處置企業之間存在著資源分配的問題,新引進的加工公司就以供應量不足、生產不穩定為由,向水鋼索賠2000多萬元。通過京都律師事務所的努力,最終為水鋼挽回損失1800萬元。
京都律師事務所還通過介入合同審核、案件咨詢、案件代理、法律培訓等多種方式,切實運用專業法律知識、法律思維、法律技能促進水鋼法律工作水平的提升,有力維護了水鋼的合法權益。兩年來,京都律師事務所為水鋼提供了大量法律文件和咨詢,現場進行法律風險培訓、處理案件及開展法律事務13次。
在京都律師事務所的指導下,水鋼應對訴訟的能力得到提升,合同管理進一步規范,法律風險的防控能力逐步增強。
科學規劃 全力提升
2016年4月,水鋼制定下發了《關于水鋼全面推進依法治企工作的實施意見》,緊緊圍繞公司“做精鋼鐵、做強非鋼、雙輪驅動、兩翼齊飛”的戰略定位,強調“抓好法律法規的全覆蓋是依法治企的基礎,抓好制度體系建設是依法治企的核心,抓好規章制度執行是依法治企的關鍵”,從“夯實三個基礎(法治思想、制度建設、監督管理)、完善三個體系(全員覆蓋宣傳體系、建立和完善風控體系、完善法人治理體系)、提升三種能力(依法決策能力、依法經營管理能力、法治文化能力)”3個方面,對全面推進水鋼依法治企進行總體規劃和部署。 2016年12月,又出臺了《首鋼水城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法治宣傳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拉開了法治建設的新序幕。這一規劃,既是對公司“兩會”提出的堅持依法治企、加強風險防控要求的延伸和落實,也是站在長遠發展大局上,對“堅持依法治企,建設法治水鋼”作出的新部署。
水鋼還把依法治企工作提高到一個新高度,成立了以水鋼黨政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依法治企工作領導小組,構建水鋼依法治企工作管理體系,為全面推進依法治企提供了組織保障。同時,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制訂《首鋼水鋼董事會工作規則》,進一步明確和規范董事會、董事、董事會秘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的職責、議事規則和程序,促進公司經營管理決策的依法合規。
水鋼明確,規章制度就是企業的“法律”,倘若制度被懸空,沒有真正落地和執行到位,就發揮不出應有的作用。于是,水鋼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修訂及頒布情況,及時組織內部管控制度的梳理、修訂與完善,確保各項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為日常經營生產組織的合法依規提供制度支撐。近3年來,水鋼廢、改、立的制度就達到了224項。
水鋼還以加強廉政建設來促進法治建設,樹立“防紅線,守底線”的意識,并按照依法治企法律審核“三個100%”的要求,切實開展重要規章制度、重大決策、重要經濟合同的法律審核。2016年,管理創新部完成91項合同的審核,對轉型提效工作方案、清產核資、董事會議案等重大事項涉及的法律法規問題作出了風險提示。對訴訟案件,水鋼則采取“積極應對、分類處理”策略,認真分析案件事實材料,對風險較大的案件,在洽談溝通后采取分期支付欠款和債務重組等方式,緩解公司資金壓力;或者爭取對方理解放棄利息或訴訟費用,降低公司成本支出。對于有證據和法律依據支撐的案件,則積極應訴,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依法治企工作任重道遠,水鋼將以取得的成績為起點,結合《法治首鋼》方案要求,按照《關于水鋼全面推進依法治企工作的實施意見》,不斷加強法治水鋼規劃的有效推進。
“水鋼準備聘請外部專業機構進行風險管理評估,以引入風險管控為契機,構建‘三位一體’(即:制度建設、權力清單、風險管控)的新管理模式,從戰略、融資、預算、財務、內部監督等方面,做到風險識別、信息溝通、內部監督,有效推進水鋼的依法治企工作。” 對于下一步的工作,管理創新部副部長徐濤這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