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煤炭工業廳連續發布《山西省劣質煤銷售管控實施方案》、《關于限制銷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通知》,明確和強調限制銷售灰分(Ad)≥16%、硫分(St,d)≥1%的散煤。
銷售管控范圍:一是銷售和供應給機關企事業單位、餐飲住宿等行業的生活(餐飲、取暖、洗浴等,以下同)用煤和城鄉居民家庭生產(農作物大棚、養殖等)、生活用煤。二是按照當地政府安排供應給駐地機關企事業單位、醫院、學校、養老院等的生活用煤。三是根據簽訂的村礦供煤協議為駐地城鄉居民供應的生活用煤。四是企業自產煤炭用于本企業職工的生活用煤。
省煤炭廳要求各煤炭生產經營企業按照此管控范圍進行自查整改,不折不扣抓好落實,保證整改事項全面落實到位。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炭經營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煤炭生產、經營企業銷售活動的監管,依法查處企業違規銷售劣質煤的行為。
今年上半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后反饋的督察意見中,將“未按照分工要求,組織開展農村地區優質煤配送中心建設,沒有制定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限制銷售政策,全省散煤煤質管控處于失控局面,冬季燃煤污染十分嚴重”歸結為省有關部門不作為、慢作為。因此,省煤炭廳此次強調,全省煤炭生產經營企業、煤炭經營監管部門要講政治、講大局。對煤炭市場的影響還有待于評估。
銷售管控范圍:一是銷售和供應給機關企事業單位、餐飲住宿等行業的生活(餐飲、取暖、洗浴等,以下同)用煤和城鄉居民家庭生產(農作物大棚、養殖等)、生活用煤。二是按照當地政府安排供應給駐地機關企事業單位、醫院、學校、養老院等的生活用煤。三是根據簽訂的村礦供煤協議為駐地城鄉居民供應的生活用煤。四是企業自產煤炭用于本企業職工的生活用煤。
省煤炭廳要求各煤炭生產經營企業按照此管控范圍進行自查整改,不折不扣抓好落實,保證整改事項全面落實到位。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炭經營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煤炭生產、經營企業銷售活動的監管,依法查處企業違規銷售劣質煤的行為。
今年上半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后反饋的督察意見中,將“未按照分工要求,組織開展農村地區優質煤配送中心建設,沒有制定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限制銷售政策,全省散煤煤質管控處于失控局面,冬季燃煤污染十分嚴重”歸結為省有關部門不作為、慢作為。因此,省煤炭廳此次強調,全省煤炭生產經營企業、煤炭經營監管部門要講政治、講大局。對煤炭市場的影響還有待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