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開展鋼鐵企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8〕6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結合“雙隨機”抽查監管工作,省安監局于2018年7月30日至8月27日對全省鋼鐵企業開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情況進行了一次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總體情況
根據全省鋼鐵企業實際,省安監局邀請有關冶金、煤氣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兩個檢查組,通過查閱企業臺賬資料、檢查作業現場、詢問作業人員等方式,對全省18家(其中2家停產并擬轉產、2家設備已拆除)鋼鐵企業專項行動情況進行了一次全覆蓋安全生產督導檢查。本次檢查共發現各類安全隱患137項,均要求當地安監部門下發執法文書,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通過現場檢查情況來看,除個別鋼鐵企業現場作業條件和安全管理水平較好外,大部分鋼鐵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現場作業條件較差,安全管理較為混亂,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尤其是浙江友誼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安全評價報告評審提出的隱患沒有整改到位確認的情況下,盲目進行試生產;浙江青山鋼鐵有限公司由于建設初期的設計缺陷,作業現場安全通道不暢、安全間距不足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較多。
二、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企業自查自改走過場。被檢查的14家企業在確認蓋章上報安監部門的《企業自查表》中,都確認不存在《通知》中提出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但是這次檢查中發現絕大部分企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如電爐爐下區域潮濕和積水、熔融金屬吊運影響范圍內存在休息室等人員聚集場所、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有關規定或未采用固定式龍門鉤、鋼包熱修工位在高溫熔融金屬吊運路線上、行車吊鉤未定期檢測、水冷元件未配置進出水流量檢測、從事煤氣作業的人員未依法持證上崗、有限空間作業場所未設置警示標志等,這些事故隱患不少是從重大冶金事故血的教訓中總結出來的,但我省鋼鐵企業未引起高度重視;一般事故隱患在不少企業生產現場更是隨處可見。這些問題反應出企業未對照自查表認真開展檢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工作存在走過場,敷衍了事。
(二)隱患排查整治不力。一是重大隱患整改不徹底。浙江青山鋼鐵有限公司連鑄中間包事故槽不符合規范要求且放置可燃物等垃圾,麗水華宏鋼鐵、浙江冠富實業、海鹽中達金屬在熔融金屬噴濺影響范圍內存在積水,浙江友誼新材料、永興特鋼在鋼水吊運影響范圍內設置了人員休息室等相關人員聚集場所,衢州元立金屬制品、湖州盛特隆金屬制品、寧波萬榮特鋼、溫州特廣鑄造等大多數企業都存在吊運液渣的鑄造起重機未采用固定式龍門鉤等問題。二是日常隱患排查不到位。浙江友誼新材料、浙江冠富實業、青山鋼鐵、永興特種不銹鋼等公司日常隱患排查乏力,安全警示標識缺失,油漆等危化品、氧氣瓶和乙炔瓶等氣瓶放置不規范,廠房內能源介質管道的色標不規范,安全防護欄缺失等明顯安全隱患未排查并整改。
(三)安全管理差。一是現場管理混亂。青山鋼鐵、浙江友誼新材料、麗水華宏鋼鐵生產現場物料堆放雜亂,嚴重阻礙安全通道;海鹽中達金屬廠區被水淹,導致整個廠區積水潮濕嚴重。二是違規作業突出。麗水華宏鋼鐵未開展新職工入職前職業病體檢,寧波萬榮特種鋼員工未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或穿戴不規范,未有效起到勞動保護作用;湖州盛特隆金屬制品、青山鋼鐵、浙江冠富實業等公司存在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現象。三是安全培訓不足。青山鋼鐵煉鋼操作室人員不會使用空氣呼吸器,溫州特廣鑄造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四是部分安全管理人員能力不足。尤其部分短流程鋼鐵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對國家有關冶金安全法律法規和作業現場重大事故隱患不清楚;不少企業未按照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檢維修與外委作業管理不嚴。青山鋼鐵連鑄生產異常搶修設備使用吊繩為編織帶且搶修處理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浙江友誼新材料2#電爐的作業場所正在維修作業未作安全防護;麗水華宏鋼鐵對外委作業單位管理缺失,資質情況、人員情況不清楚。不少企業在檢維修或外委作業過程中,高危作業審批制度落實不嚴;“以包代管”現象普遍存在,外委作業安全管理問題突出。
(五)現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不實。浙江友誼新材料有限公司作業現場事故隱患眾多,杭州安全生產科學技術有限公司對其作現場安全現狀評價時指出部分事故隱患,但企業未整改落實就同意其通過現場安全現狀評價;青山鋼鐵作業現場安全間距和部分安全通道嚴重不足,而杭州道宇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在其對青山鋼鐵作現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中只字未提。在冶金企業的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中,普遍存在針對性不強,與現狀不符,起不到安全現狀評價的作用,無實用價值的問題;大多數評價機構都是按照評價導則照搬照抄,未根據生產作業場所實際情況,開展定性、定量安全風險辨識和評估;對本次檢查中發現的諸多重大事故隱患在現場評價報告中都未提,更不要說針對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或防范措施。
(六)安全標準化創建不落地。不少鋼鐵企業重評審輕運行,重結果輕過程,過度依賴中介機構,存在體系運行與日常管理“兩張皮”、創建工作“走過場”等現象,再加上達標后企業放松管理,使得安全標準化處于管理部門之間“空轉”,沒有落到一線員工日常工作中。同時,部分安全標準化評審機構由于冶金專業技術力量不足,評審員責任心、業務水平有差距,存在對重大事故隱患把關不嚴,對冶金安全技術標準把關不準和缺項漏項等問題,安全標準化評審工作質量存在很大差距。如溫州特廣鑄造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欠缺較多,實際生產運營與管理制度要求完全是“兩張皮”;麗水華宏鋼鐵安全標準化二級已過期一年半仍未開展復評,衢州元立金屬制品煉鋼廠、臺州華迪實業等未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力抓好重大隱患整改落實。對于此次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有關各地安監部門要抓好跟蹤督辦,督促有關企業按時整改到位;一時無法完成整改的,要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要求制定方案,明確措施,保證安全;對整改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要實施停產整改。有關各地要對重點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實地驗收,確保在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組織的互查前(約10月底)整改到位。
(二)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有關各地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并對照應急管理部近期明查暗訪鋼鐵企業情況通報和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落實屬地監管職責,舉一反三,突出抓好高溫熔融金屬、煤氣、檢維修作業和外委施工等方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實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
(三)夯實企業安全基礎。有關各地要指導、督促轄區內鋼鐵企業對照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的《較大風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手冊》《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認真開展作業現場安全風險辨識,建立完善安全風險管控臺賬,嚴格落實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對于仍未達到安全標準化的鋼鐵企業要求其限期達標,否則責令其停產整頓,直至達標。
(四)嚴格開展監管執法。有關各地要充分認清冶金行業尤其是鋼鐵企業的高風險特性,始終保持高壓的監管態勢,以“嚴、狠、準、實”的執法作風促進冶金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隱患排查整改開展不力的要堅決予以處罰,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要從嚴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相關中介機構評價走過場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從嚴處罰并納入誠信黑名單,全面推動冶金行業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有效防范各類事故,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
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4日
根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開展鋼鐵企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8〕6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結合“雙隨機”抽查監管工作,省安監局于2018年7月30日至8月27日對全省鋼鐵企業開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情況進行了一次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總體情況
根據全省鋼鐵企業實際,省安監局邀請有關冶金、煤氣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兩個檢查組,通過查閱企業臺賬資料、檢查作業現場、詢問作業人員等方式,對全省18家(其中2家停產并擬轉產、2家設備已拆除)鋼鐵企業專項行動情況進行了一次全覆蓋安全生產督導檢查。本次檢查共發現各類安全隱患137項,均要求當地安監部門下發執法文書,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通過現場檢查情況來看,除個別鋼鐵企業現場作業條件和安全管理水平較好外,大部分鋼鐵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現場作業條件較差,安全管理較為混亂,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尤其是浙江友誼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安全評價報告評審提出的隱患沒有整改到位確認的情況下,盲目進行試生產;浙江青山鋼鐵有限公司由于建設初期的設計缺陷,作業現場安全通道不暢、安全間距不足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較多。
二、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企業自查自改走過場。被檢查的14家企業在確認蓋章上報安監部門的《企業自查表》中,都確認不存在《通知》中提出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但是這次檢查中發現絕大部分企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如電爐爐下區域潮濕和積水、熔融金屬吊運影響范圍內存在休息室等人員聚集場所、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有關規定或未采用固定式龍門鉤、鋼包熱修工位在高溫熔融金屬吊運路線上、行車吊鉤未定期檢測、水冷元件未配置進出水流量檢測、從事煤氣作業的人員未依法持證上崗、有限空間作業場所未設置警示標志等,這些事故隱患不少是從重大冶金事故血的教訓中總結出來的,但我省鋼鐵企業未引起高度重視;一般事故隱患在不少企業生產現場更是隨處可見。這些問題反應出企業未對照自查表認真開展檢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工作存在走過場,敷衍了事。
(二)隱患排查整治不力。一是重大隱患整改不徹底。浙江青山鋼鐵有限公司連鑄中間包事故槽不符合規范要求且放置可燃物等垃圾,麗水華宏鋼鐵、浙江冠富實業、海鹽中達金屬在熔融金屬噴濺影響范圍內存在積水,浙江友誼新材料、永興特鋼在鋼水吊運影響范圍內設置了人員休息室等相關人員聚集場所,衢州元立金屬制品、湖州盛特隆金屬制品、寧波萬榮特鋼、溫州特廣鑄造等大多數企業都存在吊運液渣的鑄造起重機未采用固定式龍門鉤等問題。二是日常隱患排查不到位。浙江友誼新材料、浙江冠富實業、青山鋼鐵、永興特種不銹鋼等公司日常隱患排查乏力,安全警示標識缺失,油漆等危化品、氧氣瓶和乙炔瓶等氣瓶放置不規范,廠房內能源介質管道的色標不規范,安全防護欄缺失等明顯安全隱患未排查并整改。
(三)安全管理差。一是現場管理混亂。青山鋼鐵、浙江友誼新材料、麗水華宏鋼鐵生產現場物料堆放雜亂,嚴重阻礙安全通道;海鹽中達金屬廠區被水淹,導致整個廠區積水潮濕嚴重。二是違規作業突出。麗水華宏鋼鐵未開展新職工入職前職業病體檢,寧波萬榮特種鋼員工未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或穿戴不規范,未有效起到勞動保護作用;湖州盛特隆金屬制品、青山鋼鐵、浙江冠富實業等公司存在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現象。三是安全培訓不足。青山鋼鐵煉鋼操作室人員不會使用空氣呼吸器,溫州特廣鑄造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四是部分安全管理人員能力不足。尤其部分短流程鋼鐵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對國家有關冶金安全法律法規和作業現場重大事故隱患不清楚;不少企業未按照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檢維修與外委作業管理不嚴。青山鋼鐵連鑄生產異常搶修設備使用吊繩為編織帶且搶修處理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浙江友誼新材料2#電爐的作業場所正在維修作業未作安全防護;麗水華宏鋼鐵對外委作業單位管理缺失,資質情況、人員情況不清楚。不少企業在檢維修或外委作業過程中,高危作業審批制度落實不嚴;“以包代管”現象普遍存在,外委作業安全管理問題突出。
(五)現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不實。浙江友誼新材料有限公司作業現場事故隱患眾多,杭州安全生產科學技術有限公司對其作現場安全現狀評價時指出部分事故隱患,但企業未整改落實就同意其通過現場安全現狀評價;青山鋼鐵作業現場安全間距和部分安全通道嚴重不足,而杭州道宇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在其對青山鋼鐵作現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中只字未提。在冶金企業的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中,普遍存在針對性不強,與現狀不符,起不到安全現狀評價的作用,無實用價值的問題;大多數評價機構都是按照評價導則照搬照抄,未根據生產作業場所實際情況,開展定性、定量安全風險辨識和評估;對本次檢查中發現的諸多重大事故隱患在現場評價報告中都未提,更不要說針對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或防范措施。
(六)安全標準化創建不落地。不少鋼鐵企業重評審輕運行,重結果輕過程,過度依賴中介機構,存在體系運行與日常管理“兩張皮”、創建工作“走過場”等現象,再加上達標后企業放松管理,使得安全標準化處于管理部門之間“空轉”,沒有落到一線員工日常工作中。同時,部分安全標準化評審機構由于冶金專業技術力量不足,評審員責任心、業務水平有差距,存在對重大事故隱患把關不嚴,對冶金安全技術標準把關不準和缺項漏項等問題,安全標準化評審工作質量存在很大差距。如溫州特廣鑄造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欠缺較多,實際生產運營與管理制度要求完全是“兩張皮”;麗水華宏鋼鐵安全標準化二級已過期一年半仍未開展復評,衢州元立金屬制品煉鋼廠、臺州華迪實業等未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力抓好重大隱患整改落實。對于此次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有關各地安監部門要抓好跟蹤督辦,督促有關企業按時整改到位;一時無法完成整改的,要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要求制定方案,明確措施,保證安全;對整改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要實施停產整改。有關各地要對重點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實地驗收,確保在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組織的互查前(約10月底)整改到位。
(二)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有關各地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并對照應急管理部近期明查暗訪鋼鐵企業情況通報和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落實屬地監管職責,舉一反三,突出抓好高溫熔融金屬、煤氣、檢維修作業和外委施工等方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實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
(三)夯實企業安全基礎。有關各地要指導、督促轄區內鋼鐵企業對照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的《較大風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手冊》《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認真開展作業現場安全風險辨識,建立完善安全風險管控臺賬,嚴格落實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對于仍未達到安全標準化的鋼鐵企業要求其限期達標,否則責令其停產整頓,直至達標。
(四)嚴格開展監管執法。有關各地要充分認清冶金行業尤其是鋼鐵企業的高風險特性,始終保持高壓的監管態勢,以“嚴、狠、準、實”的執法作風促進冶金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隱患排查整改開展不力的要堅決予以處罰,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要從嚴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相關中介機構評價走過場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從嚴處罰并納入誠信黑名單,全面推動冶金行業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有效防范各類事故,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
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