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攀鋼正按計劃與各子分公司(單位)簽訂2019年度契約化經營業績目標責任書。”2月28日,記者從管理創新部獲悉,攀鋼正在進一步完善企業契約化管理模式,按計劃推進直管單位經營者市場化、職業化選聘機制,確保今年契約化經營目標任務的完成。實施契約化管理,是企業市場化改革的重要舉措,是企業經營管理方式的重大變革。2018年,攀鋼承接鞍鋼集團契約化管理工作要求,建立起經營者高風險、高彈性、高壓力、高責任、高激勵運營機制,與25家單位簽訂契約化經營業績目標責任書,并以法律合同的方式給予確定。25家單位全部完成契約化經營利潤目標,保證了攀鋼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有效落地。今年以來,針對各單位契約化運營管理與市場化運營融合度不足、不適應、不協調等問題,攀鋼總結和梳理現有自主經營管理經驗,根據依法合規原則、市場主體原則、系統配套原則、差異化管理原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年度契約化經營業績目標責任書》《聘用合同書》《年度戰略績效與薪酬評價考核辦法》《企業經營者績效考核及薪酬管理辦法》《企業經營班子成員市場化選聘實施辦法》及若干保障制度。針對充分落實企業法人各項職權以及經營者的經營自主權,修訂完善了授權體系,明確各級企業的權責邊界;完善職能監控、審計監督、后評價追責“三位一體”的企業運營監管體系,為深化契約化經營管理提供制度保障。為了進一步推進直管單位經營者市場化、職業化要求,攀鋼堅持黨管干部與市場化選人用人相結合原則,對經營者實行內部選聘和社會化選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