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準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200億元的公司債券;此次公司債券采用分期發行方式,首期發行自核準發行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其余各期債券發行,自核準發行之日起24個月內完成。
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24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