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北地區
遼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最新】:1月31日,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緊急通知,遼寧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吉林: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最新】: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供煤、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黑龍江: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早于2月9日
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遲全省企業復工復業的緊急通知》,要求全省各類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早于2月9日。通知規定,全省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涉及保障城鄉運轉必需(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如醫療器槭、藥品、防護用品、消殺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基本生活必需(如食品生產、物流運輸、超市賣場等行業)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華北地區
北京: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或新開工
北京市住建委29日發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施工現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點復工或新開工,并要求必須對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實施封閉式集中管理。
【最新】:在2020年2月9日24時前,本市行政區域內疫情防控必需(藥品、防護用品以及醫療器械生產、運輸、銷售等行業)、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市政、市內公共交通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物流配送、物業等行業)、重點項目建設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應當安排職工正常到單位上班。其他企業具備條件的,應當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應工作;不具備條件安排職工在家上班的企業,安排職工工作應當采取錯時、彈性等靈活計算工作時間的方式,不得造成人員匯聚、集中。
天津:在建工地推遲開復工時間實施封閉管理
1月28日,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通知,為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建筑工地傳播,全市在建建筑工地,除因施工安全需要不能停工的和涉及疫情防控必需、搶險、搶修項目以外,一律推遲開復工時間。
【最新】:靜海縣大邱莊鎮政府所在轄區范圍的企業不得早于2月8日24點復工。
河北: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
河北省行政區域內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供暖、通信、公共交通、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消殺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農貿市場、食品生產和物流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本通知印發前已開工的企業,要嚴格落實各類防護措施,盡量減少人員流動。
山西: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太原工地復工時間不得早于3月1日晚24時
【最新】:原則上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等企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等應急物資和原料生產企業)、群眾生活必需(食品生產企業等)和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煤炭、電力、煤層氣生產等企業)除外。
太原市新建項目和節前停工的在建項目不得在3月1日晚24時前開工、復工,擬返并參與工程建設的管理人員、務工人員在3月1日前暫勿返并;疫情防控、軌道交通、污染治理等需連續作業和應急處置工程,經市住建部門審批同意后,可按審批時間開復工,建設單位及各參建單位對參與工程建設的管理人員、務工人員應分批有序組織返并,并嚴格履行疫情篩查和疫情防控方案報備。
內蒙古:企業復工不早于2月9日24時
自治區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熱、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中南地區
河南:其他企業復工期限推遲到2月9日
河南省內企業除防疫物資生產、居民生活用品供應、物流企業外,其他企業復工期限推遲到2月9日。
湖北: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13日24時
1月29日晚,湖北省召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例行新聞發布會。經省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全省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13日24時;各類學校延期開學,具體開學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確定。
湖南: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
【最新】:全省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涉及保障城鄉運行的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境保護、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的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的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行業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除外。
廣東: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
1月2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下發《關于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要求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信、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行業)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除外。用人單位應當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廣西:區內未開工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不得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復產、所有在建項目2月9日前一律不得復工
【最新】:區內已開工的企業繼續正常生產。除涉及保障城鄉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交通、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防護品、藥品、醫療器械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食品生產、物流配送、超市商場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穩定生產、做好服務保障外,自治區內其他各類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不得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復產,在復工復產前要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實施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確保安全復工復產。
在房建市政工程工地方面,通知要求,全區住建系統嚴格控制復工時間。2月9日前,全區所有在建項目一律不得復工,具體復工時間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另行通知。
華東地區
上海: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各類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時復工或新開工
本市區域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用人單位須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上海市住建委1月27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類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時復工或新開工,相關務工人員在復工前不提前返回工地。
江蘇: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所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農貿市場、食品生產和物流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省內所有交通建設工地停工項目復工時間延遲至2020年2月8日,未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同意,任何工地不得擅自復工。
浙江: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浙江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企業要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山東: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企業要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江西:各類企業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
江西省區域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福建:其他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福建省內企業已開工的繼續穩產,減少工人流動。除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穩定生產、做好服務保障外,其他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不早于2月9日(農歷正月十六,星期日)24時前復工。
安徽: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安徽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熱、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西南地區
重慶:各類企業復工、復產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
1月28日,重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發布通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要部署,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要求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復產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
四川: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春節放假的通知要求有序組織復工
省內各類企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春節放假的通知要求有序組織復工。對來自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的員工,一律嚴格落實醫學觀察或居家自我隔離等措施,未解除醫學觀察前不得安排復工,所在單位要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各類企業務必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做好檢疫查驗和員工健康防護,防止發生疫情。
【最新】:瀘州、自貢各類企業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
貴州: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復產
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復產。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云南:各類企業及建設工程項目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除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物流配送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省內各類企業及建設工程項目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西北地區
陜西:西安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最新】:通知要求市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藥品、防護用品以及醫療器械生產、運輸、銷售等行業)、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市政、市內公共交通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食品生產和供應、物流配送、物業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甘肅: 【最新】天水:2月10日前停止全市建筑工地復工復產
青海:無特殊通知
寧夏:各類企業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
【最新】:自治區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熱、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