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近期聯合印發了《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這是黨的十九大以來,國家層面出臺的第一個生態保護和修復領域綜合性規劃。規劃以國家生態安全戰略格局為基礎,突出對國家重大戰略的生態支撐,統籌考慮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地理單元的連續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提出了以“三區四帶”為核心的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布局。
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力爭到2035年實現全國森林覆蓋率達到26%,森林蓄積量達到210億立方米,草原植被綜合蓋度達到60%,濕地保護率達到60%,75%的可治理沙地得到治理。
“《規劃》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全國生態保護和修復工作的一個綱領性文件,抓好《規劃》的落實落地,是下一步全國生態保護和修復工作的核心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農經司司長吳曉說。
《規劃》以國家生態安全戰略格局為基礎,提出了以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黃河重點生態區(含黃土高原生態屏障)、長江重點生態區(含川滇生態屏障)、東北森林帶、北方防沙帶、南方丘陵山地帶、海岸帶等“三區四帶”為核心的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布局,部署了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等九大工程。
為此,《規劃》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產品。
“客觀地講,我國在生態保護修復方面歷史‘欠賬’較多,修復的任務也很重,目前仍然還是以政府財政投入為主,投資的渠道相對單一,總量有限。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在政府投入的同時,通過釋放政策紅利,為社會資本、社會力量投入生態保護增加動力、激發活力、挖掘潛力,逐步打通綠水青山轉為金山銀山的通道。因此,在《規劃》中提出了5條措施。”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司長周遠波說。
具體包括:按照誰修復誰受益的原則,通過賦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這種產權安排,制定激勵政策,鼓勵社會投資主體從事生態保護修復;健全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盤活各類自然生態資源;爭取將生態保護和修復納入金融系統重點支持的領域;結合有關重大工程的實施,積極推動生態旅游、林下經濟、生態養老、生物能源等各種特色產業的發展;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湖等休養生息的制度,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去年年底以來,自然資源部在探索利用市場化的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紅樹林保護等方面相繼出臺了一些激勵政策和機制。從目前了解的情況看,市場反映比較積極,初步見到一些成效。”周遠波透露,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借鑒國內外的成功經驗,綜合各種案例和經驗,探索更多激勵社會主體、社會資本投入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的政策措施。(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