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鋼企的套保業務情況
以華東地區上市鋼企A為代表
一是授權套保資金規模。公司套保投資額度(含追加的臨時保證金)單次或12個月內累計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含1億元)的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套保投資額度(含追加的臨時保證金)單次或12個月內達到人民幣1億元以上的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批。
二是授權套保比例。公司進行套保的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實際現貨需求的數量,期貨持倉量應不超過套保的現貨需求量。
三是授權運用的衍生品工具及市場。在境內合規的商品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期貨品種。套保業務只能在場內市場交易,不得在場外市場交易。
四是觸發止損的條件。一個是市場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經批準后的期貨交易業務方案,如遇國家政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導致繼續進行該業務風險有顯著增加并可能引發重大損失時,應及時主動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對措施。另一個是虧損金額超過最近1年凈利潤10%,并且虧損金額超過1000萬元。公司期貨交易業務出現重大風險或可能出現重大風險,商品期貨的公允價值變動和被套保項目的公允價值變動相抵銷后,導致虧損金額達到或超過公司最近一年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10%,并且虧損金額達到或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期貨交易員應立即將詳細情況向期貨工作小組組長報告,期貨工作小組組長應向公司董事會報告,同時公司應在2個交易日內向深交所報告并公告。
以華中地區上市鋼企B為代表
一是授權套保資金規模。在鋼鐵產業鏈套保業務上,每個會計年度累計投入的資金總額不超過5億元(含追加的臨時保證金)。
二是授權套保比例。單合約最高凈持倉數量不超過該品種當月的采購量或銷售量,在此范圍下的授權額度由公司經理層另行決定。
三是授權運用的衍生品工具及市場。期貨和期權。由境內外交易所提供清算服務,或在國內交易所上市的鋼鐵產業鏈上的相關品種。
四是觸發止損的條件。2018年4月27日發布的《關于調整鋼鐵產業鏈套期保值業務授權的公告》未明確觸發止損的條件。
以東北地區上市鋼企C為代表
一是授權套保資金規模。根據最高持倉量確定最高保證金,公司進行套保的年度最高保證金為6億元。
二是授權套保比例。套保數量必須符合公司生產經營計劃。商品類衍生品業務年度套保規模不超過年度實貨經營規模的90%。套保持倉時間應與公司生產經營計劃期匹配,持倉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2個月或現貨合同規定的時間。
三是授權運用的衍生品工具及市場。期貨和期權。只限于在境內期貨交易所進行場內市場交易。
四是觸發止損的條件。測算已占用的保證金金額、浮動盈虧、可用保證金金額及擬建頭寸需要的保證金金額、應追加保證金額度。公司將總賬戶保證金使用率劃分為A、B、C三個等級——A級是保證金使用率大于50%;B級是保證金使用率大于40%,小于等于50%;C級是保證金使用率大于30%,小于等于40%。當保證金使用率達到A級時,應及時調撥資金或調整倉位;當保證金使用率達到B級時,風險控制崗位立即向領導小組匯報;當保證金使用率達到C級時,風險控制崗位向期貨交易部發出預警。
公司套保業務浮動虧損金額超過2000萬時,風控崗必須向領導小組匯報,啟動預警機制。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召開套保相關人員參加會議。套保業務(單筆或累計)出現浮動虧損4000萬元時,啟動止損機制。
以西北地區上市鋼企D為代表
一是授權套保資金規模。公司套保的保證金額度不得超過5000萬元,若所需保證金超過5000萬元,則須上報公司董事會,由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章程》及有關內控制度的規定進行審批后,依據《商品期貨套期保值管理辦法》進行操作。
二是授權套保比例。進行套保數量必須符合公司生產計劃量,原則上套保頭寸與現貨數量配比不超過0.5。
三是授權運用的衍生品工具及市場。期貨。在國內期貨交易所交易。
四是觸發止損的條件。2015年3月31日發布的《關于開展套期保值業務公告》未明確具體觸發止損的條件。
設置止損條件非常有必要
筆者比較了位于不同地區具有代表意義的四家上市鋼鐵企業的套保業務。其中,有兩家鋼企具有明確的止損額度和觸發止損條件,其余兩家未提及。
理論上講,評價套保效果需從期貨損益和現貨損益進行綜合評估,套保業務主要面臨基差不利波動的風險,但是企業實際開展套保業務時,期貨端損益虧損過大,占公司凈利潤比重過高,期貨部以及相關責任人可能面臨公司追責的問題。因此,企業開展套保業務有必要設置止損制度,明確止損額度和觸發止損的條件。
目前,上市鋼企風險管理主要運用的衍生品工具為國內期貨交易所上市的期貨和期權工具,僅授權場內市場交易,不得在場外市場進行交易。部分企業對新的衍生品工具認識不足,較少甚至尚未使用新的衍生品工具進行風險管理。不過,從衍生品市場的發展趨勢看,品種、工具、模式越來越豐富,建議鋼企積極嘗試運用新的衍生品工具更好地進行風險管理,保障企業持續穩定經營,提升企業競爭力。
適宜授權資金規模和比例
筆者比較的四家大型上市鋼鐵企業均明確了最大套保資金規模,因不同企業產銷情況不一,最大套保資金規模差異較大,但是企業套保資金規模需與產銷相匹配。
在四家上市鋼鐵企業中,兩家企業明確了套保比例分別不超過50%和90%,其余兩家鋼企沒有明確具體套保比例,但是表示期貨套保數量原則上不超過現貨需求數量。由于不同企業制度、產銷和識別風險的能力不一,所以設定的最大套保比例不同。在最大套保比例限制內,鋼企具體套保業務的比例主要取決于對階段風險的識別和評估。
與此同時,我們可根據基差和絕對價格因子制定量化決策系統,從絕對水平(高、適中、低)和趨勢(上漲、振蕩、下跌)這兩個維度,制定量化決策系統對絕對價格和基差因子進行客觀評估。最后賦予基差較大權重,絕對價格相對較小權重,對基差和絕對價格進行綜合評估,得出客觀的套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