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有關部門要求完善燃煤電廠安全存煤制度,降低旺季電廠存煤標準。電煤消費旺季原則上電廠存煤可用天數應保持在7-12天,用煤高峰期存煤上限不高于12天。
據悉,發改委、能源局已建立電煤保供工作專班,將實行淡旺季差別化存煤制度的電廠納入重點保障范圍,確保牢牢守住電廠7天安全存煤底線。電廠運行過程中電煤庫存可用天數低于7天時,立即啟動重點保供機制。
兩部門開展能源保供穩價工作督導
進入9月,煤炭價格持續高企。據國家統計局近日公布的9月上旬流通領域重要生產資料市場價格變動情況,焦煤(主焦煤)價格為3750元/噸,與上期價格上漲600元,漲幅19%。焦炭(二級冶金焦)價格為3619.9元/噸,與上期價格上漲376.1元,漲幅11.6%。
港口煤炭綜合交易價格也仍在上漲。統計局指出,8月27日,秦皇島港5500大卡、5000大卡、4500大卡動力煤綜合交易價格分別為每噸885元、798元和706元,比7月30日分別上漲40元、25元和20元。
近期,發改委、能源局聯合派出督導組,赴相關重點省份和企業、港口開展能源保供穩價工作督導。
據了解,能源保供穩價督導工作以現場督導為主,重點督導有關省區、企業煤炭增產增供政策落實情況,核增和釋放先進產能情況,有關項目建設投產手續辦理情況,發電供熱用煤中長期合同全覆蓋落實情況,中長期合同履約情況,煤炭生產、運輸、交易、銷售環節價格政策執行情況,燃煤發電“基準價+上下浮動”市場化價格機制落實情況。
同時,督導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相關地方、企業對照國家能源保供穩價政策措施自查自糾,對落實不到位的將嚴格督促整改;對捏造、散布煤炭漲價信息,惡意囤積、哄抬價格、合謀漲價、串通漲價等違法價格行為,將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及時查處,努力保障能源市場平穩運行,為能源保供穩價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此外,兩部門還明確,針對釋放先進產能中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督導工作將深入企業和相關部門,推動落實“放管服”各項要求,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影響產能釋放的突出問題,通過采取并行辦理相關手續等措施,努力增加煤炭供應,保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用煤需求。
有關部門調低旺季電廠存煤標準
在近期開展能源保供穩價督導工作的同時,發改委發布消息稱,有關部門要求完善燃煤電廠安全存煤制度,降低旺季電廠存煤標準,守牢7天存煤安全底線。電煤消費旺季原則上電廠存煤可用天數應保持在7-12天,用煤高峰期存煤上限不高于12天。
為何要調低旺季電廠存煤標準?有關負責人介紹,實行淡旺季差別化存煤制度,淡季鼓勵多存煤,為生產企業均衡生產創造條件;旺季鼓勵淡儲旺用,適當減少高峰期間存煤,可以緩解電煤需求波動與煤炭均衡生產之間的矛盾,保持供需協調,促進電煤持續供應和價格穩定。
有關負責人指出,完善燃煤電廠安全存煤要求,適度調低旺季存煤標準,守牢7天存煤安全底線,對于調動盤活庫存資源,穩定煤炭價格,提升能源安全供應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據悉,發改委、能源局已建立電煤保供工作專班,將實行淡旺季差別化存煤制度的電廠納入重點保障范圍,確保牢牢守住電廠7天安全存煤底線。電廠運行過程中電煤庫存可用天數低于7天時,立即啟動重點保供機制,相關部門和重點企業將在煤源、運力等方面予以重點協調保障。
煤炭保障能力正不斷提高
實際上,不僅是督導工作與建立電煤保供工作專班,發改委、能源局已經為能源保供穩價開展了多項工作。
9月初,國家發改委、陜西省發改委在監測到榆林煤炭交易中心發布煤價不實信息后,立即責成榆林市進行調查,對榆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發改委在9月7日發布消息稱,將持續加強信息監測,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此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做好煤炭保供穩價工作,保障市場平穩有序運行。
9月13日,發改委發布消息稱,近日,發改委要求推動煤炭中長期合同對發電供熱企業直保并全覆蓋,確保發電供熱用煤需要,守住民生用煤底線;發電供熱企業和煤炭企業在今年已簽訂中長期合同基礎上,再簽訂一批中長期合同,將發電供熱企業中長期合同占年度用煤量的比重提高到100%。
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指出表示,這項舉措既堅守民生用煤底線,又充分發揮煤炭中長期合同保供穩價的“壓艙石”作用,有效降低社會用煤成本。有關負責人也指出,隨著中長期合同等穩定煤炭供應和價格長效機制逐步完善,煤炭保障能力明顯增強。
9月17日,能源局組織召開全國煤礦智能化建設工作推進會。會議強調,各地能源主管部門和煤炭企業要把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作為當前首要任務盯緊抓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以赴抓好煤炭增產保供,優先保障發電供熱和民生用煤,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在有關部門和相關企業的共同努力下,煤炭供應能力不斷提高。據統計局數據,8月原煤生產由降轉升。8月份生產原煤3.4億噸,同比增速由上月下降3.3%轉為增長0.8%,比2019年同期增長0.7%,兩年平均增長0.3%,日均產量1081萬噸。進口煤炭2805萬噸,同比增長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