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布《關于促進鋼鐵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此前發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指導意見刪除了眾多具體指標性表述,但大的梗概沒有變化。
業內人士表示,這個指導意見可謂姍姍來遲,相比征求意見稿,碳達峰的時間節點出現較大變化,從2025年拖后到2030年,刪掉了“力爭率先實現碳排放達峰”這個表述,指導意見更切合實際情況,有利于鋼鐵行業有序推進碳減排,避免激進整治。
此外,征求意見稿提出“污染物排放總量降低20%以上,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均降低5%以上,此次文件的表述是“研究落實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總量、產能利用率等為依據的差別化調控政策”,便于今后開展調控。
意見稿中有如下表述,“力爭前5位鋼鐵企業產業集中度達到40%,前10位鋼鐵企業產業集中度達到60%;電爐鋼產量占粗鋼總產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力爭達到20%;廢鋼比達到30%”,在正式稿中,只剩下“鼓勵電爐鋼產量占粗鋼產量的比例達到15%”。
不少調控目標沒必要給出太明確的時間指引,而繼續進行指標指引的那部分,足見重要,電爐鋼就是廢鋼冶煉,此前政府對廢鋼回收有所限制,近兩年為了減少碳排放,政府鼓勵廢鋼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