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直面當前中小企業經營發展的痛點、堵點、難點,首先考慮的是如何解中小企業“燃眉之急”,助力更多中小企業“渡難關”;其次考慮的是如何與中小企業共同“做大蛋糕”,共享改革發展紅利,帶動更多中小企業“強起來”。
《通知》指出,中央企業要對中小企業賬款堅持“應付盡付、應付快付”,從制度、機制、流程和信息化管控上杜絕濫用市場優勢地位惡意拖欠賬款行為。另外,對于長期合作、信譽良好、履約及時、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在確保資金安全、對方書面申請、嚴格履行內部決策程序的前提下,可提前支付或預付部分賬款。
國信證券高級研究員張立志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現金流的健康與充裕程度是維持中小企業正常運營的重要因素。在疫情背景下,通過明確杜絕惡意拖欠賬款、提前支付或預付部分賬款等內容,進一步提升中央企業對中小企業助企紓困措施的強度和精度,從而有效緩解疫情期間中小企業面臨的現金流壓力,保障中小企業資金鏈的順暢,降低企業經營負擔,讓政策真正達到“雪中送炭”的效果。
《通知》強調,要堅持“應免盡免、應免快免”,切實加快減免房租政策落地。對承租中央企業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要在2022年普遍減免3個月租金,并力爭在上半年完成減免主體工作。
“考慮到中小企業在繁榮市場、促進就業、維護穩定、刺激增長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以中小微企業尤其是受疫情影響嚴重、經營困難的服務業、個體工商戶為對象直接減免房租,有利于精準支持和定向幫扶中小微企業的生產經營。”華興證券(香港)首席經濟學家龐溟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不只是中央企業,未來,各地亦可根據實際情況統籌運用各類財政資金,對中小企業承租人給予適當幫扶。
除了在資金方面給予中小企業“真金白銀”的支持外,面對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的三重壓力,《通知》亦要求中央企業自覺將帶動中小企業協同發展工作納入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高質量發展,發揮國有經濟戰略支撐作用中統籌考慮、系統謀劃、一體推進。
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研究員劉興國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央企業應當強化協同發展理念,在自身發展過程中,切實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創造機會、提供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