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過剩產能是青海今后一段時間永恒的主題。”青海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喬弘志說,按照總霖制的原則,在重點項目投資領域,青海今后原則上將不再安排電解鋁、鋼鐵、鐵合金、光伏制造等項目。
喬弘志告訴記者,根據青海省現有的產業基礎和技術裝備狀況,青海的電解鋁產能將控制在450萬噸之內,水泥產能要壓縮到2000萬噸,鐵合金的產能不超過240萬噸,光伏制造硅材料不超過1.5萬噸。
受資源稟賦等條件的制約,青海工業發展結構偏重于重工業,輕重工業比例不協調,主要工業產品大多數為工業初級產品,資源和能耗較高,不僅產業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而且產能過尸落后產能淘汰難等問題比較突出。
自2010年以來,青海持續加大對落后產能的淘汰力度,并采取多項措施推動傳統產業進行技術裝備的升級改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青海工業結構中的矛盾,可是電解鋁、鐵合金、水泥等行業產能過剩、應對市場變化能力弱的狀況卻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
青海省經濟委員會行業指導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十二五”以來,青海省在電解鋁、鐵合金、水泥、碳化硅等重點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標準均高于國家同期水平。電解鋁行業180KA以下電解鋁電解槽全部淘汰,骨干企業主體設備、控制技術在國內處于領先水平;鐵合金行業12500KVA以下鐵合金礦熱爐全部淘汰,并開發出了全國首臺全封閉自動化鉻鐵冶煉爐和全球首套鉻鐵冶煉高溫爐氣;水泥行業機立窯已全部淘汰完畢,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占總生產線數量的60%。
“2011年至2013年,青海省累計淘汰各類落后產能近200萬噸,累計實現節約標煤100萬噸左右,也完成國家下達的各年度淘汰落后產能任務。但是從青海工業經濟的長遠和可持續發展來看,部分行業的去產能化仍然需要漫長的時間。”喬弘志說。
為此,2014年,青海省政府先后出臺《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印發電解鋁鐵合金等五個行業兼并重組和結構調整實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15年底,青海省化解產能過剩矛盾工作要取得實質進展。
“產業集中度明顯提高,嚴格控制生產能力,行業經濟技術指標達到先進水平,產業結構實現進一步優化。這是基本的目標。”喬弘志說,為了實現這個目標,青海采取多個途徑同時施力,首先就是從項目投資上進行宏觀調控,嚴控新增產能,對產能過剩行業或潛在過剩行業,從項目審批、備案上把住關口。
其次,實施差別化政策,利用政策調動企業的積極性,鼓勵和引導產能過剩行業自愿自主開展兼并重組、技術改造和延伸產業鏈。對產能過剩行業按期實施聯合重組、技術改造的企業優先給予國家相關政策的扶持,對不參加、未按期完成聯合重組、技術落后的的企業執行現行或“高來高去”的電價。
在重點項目的安排上,國家扶持資金將著力向重大技術進步項目、企業技術創新項目、延伸產業鏈的循環經濟項目以及新興產業項目傾斜。
“化工、有色金屬、裝備制造、特色輕工等傳統產業和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中的技術進步項目和延伸產業鏈項默是今后幾年青海要重點推進和支持的工業項目。”喬弘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