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越南經濟的發(fā)展,基建設施投入將逐漸增加,從而推升了對鋼材產品的需求。由于中國每年向越南出口鋼材可達該國總進口量的三成左右,出于保護本國鋼市利益考慮,越南這一新規(guī)被視為意在阻止對中國鋼材的大量進口,其中尤以含硼鋼材為主。
除越南外,泰國早在2011年8月4日起就對中國含硼熱軋鋼材征收反傾銷稅,期限5年。
馬來西亞也在2012年10月23日宣布,向中國在內的5個國家征收線材的反傾銷稅,最高可達33.62%。
2012年4月,韓國浦項鋼鐵、現(xiàn)代鋼鐵和東部制鐵也都曾表態(tài),稱中國含硼退稅為“典型的貿易保護主義”,要“采取更嚴格的應對措施”。
那么,為什么中國出口含硼鋼材讓東南亞這些國家反對聲如此強烈?
2010年7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宣布取消六大類商品出口退稅,其中就包括線材、普通熱軋鋼卷,除冷熱加工外未經進一步加工的角材、型材、異型材等一系列鋼材產品。但是稅則明文規(guī)定,含硼量在0.0008%及以上的鋼材產品即可按照合金鋼品種進行出關申報,享受出口退稅,退稅率在5%~13%,這一規(guī)定執(zhí)行至今仍沒有改變。許多企業(yè)為了避稅考慮,在普鋼(通常指不含合金的碳素鋼)中加入微量的硼元素以充特鋼出口,成為行業(yè)人人皆知的“潛規(guī)則”。
現(xiàn)在出口東南亞的螺紋鋼和線材,普遍都加了0.0008%的硼,按照9%的出口退稅率計算,一噸就可節(jié)約300元的成本。
東南亞每年從中國進口鋼材總量超千萬噸,在中國鋼企樂此不疲地往普鋼里加硼充當特鋼的同時,國外的反對浪潮不斷高漲,對中國含硼享退稅的反對聲更為強烈。對此,業(yè)內人士認為,隨著國外的反對聲浪越來越強,中國取消含硼鋼材出口退稅的可能性也在日益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