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排查整治實現“兩個全覆蓋”:全省所有煤礦和非煤礦山全覆蓋;所有礦山“兩堂一舍一辦一房”(食堂、澡堂、宿舍、辦公場所、礦燈房)等地面區域建筑(場所),泵房、變電所、馬頭門、絞車房、避險硐室等井下作業地點全覆蓋。堅持“誰的企業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以市為單位,組織專業力量,直插礦山現場,逐礦開展專業排查,應急、能源(煤礦安全監管)、住建、礦山監察、消防等部門聯合行動,全面落實礦山屬地管理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
整治重點聚焦煤礦和非煤礦山火災致災要素,緊盯具有較大火災風險、人員活動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傷或重大社會影響的地面(建筑)場所,重點排查整治8個方面問題隱患:火源管理方面、電源管理方面、易燃可燃保溫材料和裝飾裝修方面、安全疏散方面安全疏散方面、防火分隔方面、消防設施設備方面、管理責任落實方面、初期火災處置方面。嚴格對照《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滅火細則》等規定要求,切實抓好煤礦井下作業地點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排查整治9個方面:礦井防滅火責任制方面、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方面、測定自然發火“三帶”分布方面、綜合防滅火措施制定落實方面、噴涂材料選用方面、阻燃和抗靜電性能檢測方面、建立自然發火監測系統方面、氣體綜合分析方面、外因火災管控方面。同時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等文件制度要求,重點排查整治5個方面:動火作業方面、設備材料方面、作業現場方面、防滅火設施配備方面、應急處置方面。
各市、省有關部門要按照專項行動要求,對照排查整治重點,結合本地區和本行業領域實際,迅速組織開展專業排查,確保一礦不漏、全部覆蓋。督促礦山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依法從嚴用足用好查封、罰款、警告、拘留、關停等措施。要綜合運用考核獎懲措施,對責任不落實、專項行動推進不力的,采取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落實責任,整治期間發生的礦山火災亡人事故一律提級調查。省應急廳統籌調度全省非煤礦山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省能源局統籌調度全省煤礦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通過抽查檢查、暗訪暗查等方式推動深入開展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期間每周調度工作進展,專項行動結束后形成總結報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