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更好服務吉林高質量發展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人民銀行吉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吉林證監局、吉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四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支持新時代東北全面振興 奮力助推吉林率先實現新突破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未來五年要力爭在吉林省建立多層次、廣覆蓋、高效率、可持續的金融服務體系,各項貸款增速同吉林省名義經濟增速基本匹配,融資結構持續優化,實體經濟融資成本保持穩中有降,金融資源配置合理有序,金融需求得到有效滿足,金融支持吉林全面振興成果全面體現。
《意見》圍繞金融支持新時代吉林全面振興率先實現新突破,實施“十大行動”。
一是開展產業創新金融助推行動。大力支持科技型企業融資,持續加強制造業金融服務,全力支持發展綠色經濟,強化文旅產業金融支撐,強化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融資支持。
二是開展強農興農金融賦能行動。做好糧食安全金融保障工作,深化肉牛產業金融支持,加強現代設施農業和先進農機研發融資支持,支持農產品加工流通業做大做強,強化縣域特色產業金融支持,做好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
三是開展開放協同金融增效行動。提升經常項目外匯收支便利化程度,優化資本項目跨境投融資管理,持續優化企業匯率風險管理服務,加強跨境金融服務平臺建設。
四是開展普惠金融提質行動。構建和完善民營小微企業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深化民營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深入開展吉林省鄉村振興金融服務“邊境行”專項行動,強化興邊富民金融支撐。發揮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持作用,著力提升重點人群創業就業融資便利度。
五是開展房地產金融紓困行動。實施好首套房貸利率政策動態調整機制,落實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改善房地產企業融資環境,積極為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等“三大工程”建設提供金融服務。
六是開展直接融資拓展行動。建立吉林省債券融資重點企業儲備庫,擴大債券融資規模。鼓勵地方法人銀行發行專項金融債,支持優質企業上市或掛牌融資,推動上市公司做優做強,培育壯大區域性股權市場。
七是開展降本減負鞏固行動。持續釋放LPR形成機制改革效能,落實好吉林省大額存款招投標備案制度,引導金融機構穩步降低負債成本。積極壓降政府性融資擔保費率,落實國家降費獎補政策,對平均擔保費率低于1.5%的融資擔保機構給予獎補激勵。
八是開展金融營商環境優化行動。進一步強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維護征信市場良好秩序,依托地方征信平臺豐富涉企信用信息數據。
九是開展政策工具扶持行動。發揮貨幣工具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強化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運用,單獨調配重點領域再貸款專用額度,研究建立再貸款合格質押品池,支持金融機構通過發行大額存單、同業存單拓寬信貸資金來源。積極爭取科技創新再貸款、碳減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政策,為各類經營主體提供低成本信貸資金支持。
十是開展金融改革化險護航行動。強化重點涉農改革地區配套金融服務,有序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化解融資平臺債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