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省經信委獲悉,山西省下發《山西省2014年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方案》,按照國家推行煤炭資源稅改革的要求,對涉煤稅費項目、標準進行全面清理,依法合規的予以保留,亂收費、亂攤派的一律取締。《方案》明確,在煤焦領域還將繼續暫停提取企業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兩項煤炭資金;繼續減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務費;規范公路運銷煤炭管理行為,禁止強行統一經銷,不得在國家、省規定之外收取其他費用。
同時,對現有涉企收費進行分類梳理,進一步清理涉企收費項目,推動取消一些不適應改革需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重點對省定涉企收費項目進行清理,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堅決取消。另外,還將全面規范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收費,規范行業組織的收費行為。重點治理利用政府部門職權,向企業強行提供服務和強制收費。規范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前置性規定的中介收費和具有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