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河南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河南省2024年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和《河南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要求,以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消費品以舊換新為契機,深入開展重點行業績效等級提升行動,積極創建大氣治理標桿企業,進一步加強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促進全省工業企業治理能力整體升級,我廳制定了《河南省2024年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創A晉B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河南省2024年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創A晉B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河南省2024年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和《河南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要求,以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消費品以舊換新為契機,深入開展重點行業績效等級提升行動,積極創建大氣治理標桿企業,促進全省工業企業治理能力整體升級,協同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推動工業企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為核心,聚焦鋼鐵、水泥、焦化、鑄造、耐材、玻璃、石灰窯、再生金屬、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磨料磨具等重點行業,實施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創A晉B行動,科學合理制定績效培育工作計劃,指導幫扶企業瞄準省內外行業先進典型開展對標升級,大力促進先進設備生產應用,全面提升重點行業企業環境治理水平,不斷強化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促進環保績效達到A級水平的產能比例大幅提升,為推進美麗河南建設貢獻力量。
到2024年12月底,全省環保績效達到A級水平的產能比例明顯提升,新增A級、B級企業和績效引領性企業600家以上。鄭州市、洛陽市、安陽市、鶴壁市、新鄉市新增A級、B(含B-)級和績效引領性企業力爭達到60家以上;焦作市、濮陽市、許昌市、商丘市新增A級、B(含B-)級和績效引領性企業力爭達到35家以上;開封市、平頂山市、漯河市、三門峽市、南陽市、信陽市、周口市、駐馬店市、濟源市新增A級、B(含B-)級和績效引領性企業力爭達到20家以上;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新增A級、B(含B-)級和績效引領性企業力爭達到10家以上。
二、工作任務
(一)推進重點行業設備更新改造。以節能降碳、超低排放、清潔生產為重要方向,開展鋼鐵、水泥、焦化、鑄造、耐材、玻璃、石灰窯、再生金屬、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磨料磨具等重點行業環??冃揂晉B行動,鼓勵企業通過更換適宜高效治理工藝、提升現有治理設施工程質量、清潔能源替代等方式,對工藝不適用、運行狀況不穩定、大氣污染物去除效率和排放濃度無法穩定達標的治理設施實施更新改造,推動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更新換代和產能提升。推進鋼鐵、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充分發揮標桿企業引領示范作用,對于已評定為A級的企業,須對照超低排放指標要求限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對于尚未評A級但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的企業,可開展A級績效評級工作;對于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業,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依法嚴格落實應急減排措施。鼓勵企業在滿足績效分級運輸方式指標的前提下,公路運輸部分優先采用新能源汽車運輸,廠內運輸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應使用新能源。
(二)建立績效提升培育清單。各地應根據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結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核發登記情況,更新重點行業績效分級企業信息臺賬;根據本地重點行業績效等級評定情況,結合集群專項整治、清潔能源替代、超低排放改造、工業深度治理、淘汰低效失效設施、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等攻堅任務,按照企業自愿的原則,分類建立績效提升企業培育清單,著力培育一批研發基礎好、治理投入多、行業帶動強的企業,推動企業創A晉B。
(三)加強觀摩培訓指導幫扶。各地應結合全省產業鏈培育和萬人助萬企工作,充分發揮標桿企業示范引領作用,整合利用省內外環保系統、知名高校、行業協會、科研院所、“一市一策”、標桿企業等專家力量,建立創A晉B企業績效等級提升工作專班,制定實施方案,通過開展現場觀摩、直播觀摩等多種形式活動,開展共性問題集中培訓、個性問題專項幫扶,引導企業對標同行業A級企業找差距、補短板、夯基礎,解決企業在無組織排放精細化管理、建設適宜高效的治理設施、加強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提升監測監控能力建設等方面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提升企業創A晉B的積極性。
(四)跟蹤評估提高晉級成效。對創A晉B企業開展常態化點對點幫扶服務,收集企業在提升改造方面的需求,定期推送、分類辦理、限時答復,做好創A晉B企業績效提升保障工作。結合污染防治攻堅、各類專項執法檢查等工作,每月跟蹤企業設備更新、技術改造、治理升級、能力建設等“一企一策”提升改造成效,動態跟蹤企業績效等級提升工作,確保按時限要求全面達到A級、B(含B-)級和績效引領性企業水平。
(五)優化審核審批流程。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細則》要求,及時收集A級、B(含B-)級和績效引領性企業,以及創A級、B(含B-)級和績效引領性企業項目、審批等方面需求,定期推送,分類辦理,5個工作日內限時答復。對納入培育清單企業申報A級、B(含B-)級和績效引領性企業的,簡化審核流程,提供線上線下全程指導幫扶,可直接開展現場抽查復核工作,建立有進有出動態調整機制,確保符合績效指標要求的企業實現快速評級。
(六)加大財政政策支持力度。把符合條件的企業創A晉B提標改造等設備更新項目納入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范圍,鼓勵企業大力開展設備更新、污染整治。將A級和引領性企業納入生態環境正面清單,實施“無打擾”監管,減少現場執法檢查,對主動消除或者減輕環境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生態環境部門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有立功行為等情形的,從輕或減輕處罰;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三、階段劃分
(一)謀劃部署階段(5月31日前)各省轄市(區)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開展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創A晉B行動,深入動員部署,開展政策培訓宣傳,引導企業積極參與創A晉B,梳理建立績效提升企業培育清單(見附件1)于5月31日前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
(二)幫扶服務階段(6月1日至11月15日)各省轄市(區)組織行業專家力量,建立工作專班和包聯機制,對績效提升企業逐行逐家開展預評估工作,幫助企業制定“一企一策”提升方案,引導企業開展生產設備、治理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將重點行業績效提升企業“一企一策”提升方案匯總表(見附件2)和開展設備更新企業名單(見附件3),分別于6月15日和10月31日前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
(三)跟蹤評估階段(6月15日至11月15日)各省轄市(區)在全程對創A晉B企業開展點對點常態化服務的同時,每月組織對企業“一企一策”實施成效進行現場評估,編制形成企業績效提升跟蹤評估情況(見附件4),每月底前報省生態環境廳。
(四)驗收上報階段(7月15日至11月30日)各省轄市(區)組織對企業“一企一策”提升措施和績效分級差異化指標具體要求開展績效分級評審驗收,分別于7月31日和10月31日前將績效提升培育驗收通過企業名單(見附件5)蓋章簽字后,報省生態環境廳。
(五)省級復核階段(8月1日至12月15日)省生態環境廳將根據各省轄市(區)報送情況,于8月1日至8月31日和秋冬季期間組織對各地績效提升培育企業創建情況進行抽查復核。
(六)認定應用階段(9月1日至12月31日)各省轄市(區)及時公示提升培育企業名單,接受社會監督,9月10日前將修訂完善的應急減排清單報省生態環境廳;對于未通過或公示有異議的,繼續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幫扶指導工作,于12月20日前可按程序再次認定報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轄市(區)要高度重視重點行業創A晉B行動在全面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意義,積極鼓勵企業開展提標晉級,組織大氣、移動源、執法、監測、監控等相關部門,建立工作專班,明確責任分工,壓實工作責任,規范工作流程,保障工作經費,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公平、公正、公開、科學有序地做好創A晉B工作。
(二)加強監督調度。各省轄市(區)要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把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創A晉B工作納入工作成效考核,加強全過程監督,做到與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業企業深度治理、低效失效治理設施排查整治、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等工作的有機結合,同向同步同頻推進。定期對培育企業開展現場監督幫扶,及時掌握工作進度,查找存在問題,確保按時完成整改提升工作。
(三)加強宣傳服務。各省轄市(區)要切實增強服務意識,主動靠前開展送政策、送技術、送服務,幫助企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樹立績效提升決心,增強綠色發展信心,堅決兌現各項激勵措施,共同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在省、市級生態環境門戶網站和“雙微”平臺中開設專題專欄,動態報道創A晉B企業動向,系列更新A級企業典型案例,擴大創A晉B企業引領效應。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省轄市(區)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加強廉政制度建設,把廉潔評級貫穿績效分級工作的全過程,逐級、逐環節梳理排查廉政風險點并制定針對性措施,防患于未然,嚴守紀律底線、法律紅線,對于發生違紀違法行為的,取消企業評級資格,并嚴肅追究有關工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