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市場監管總局
關于印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的通知
發改體改規〔2025〕4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已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自即日起印發實施,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2022年3月12日發布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發改體改規〔2022〕397號)同時廢止。
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市場監管總局
2025年4月16日
關于印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的通知
發改體改規〔2025〕4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已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自即日起印發實施,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2022年3月12日發布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發改體改規〔2022〕397號)同時廢止。
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市場監管總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