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已經市政府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商丘市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為進一步貫徹先進制造業立市、科技強市戰略,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加強企業梯度培育
(一)推動企業升規納統
建立“小升規”企業培育庫,分類推動小微企業升規納統。對當年新入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產品納入龍頭企業供應鏈、產業鏈協同發展體系。
(二)加快企業高速成長
支持企業通過技術創新、管理提升、模式重塑、兼并重組等方式集團化發展,加速成為在全省、全國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一流企業。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制造業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進入“河南省企業100強”“中國企業500強”的制造業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三)推動創新型企業壯大
圍繞我市優勢主導產業,進一步加大具有先進技術水平創新型企業的培育力度。對首次認定、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和5萬元獎勵;對首次獲批的省級創新龍頭企業、“瞪羚”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及質量標桿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及質量標桿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獎勵。
(四)加強“頭雁”企業培育
推動企業不斷提升創新能力、質量效益,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幫助企業做大做強。對新認定的省級制造業“頭雁”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五)加快單項冠軍培育
鼓勵企業精耕細分領域,強化科技創新,提升產品質量,增強核心競爭力。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二、加快產業轉型升級
(一)推動企業實施高端化改造
1.支持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推動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加快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提升裝備工藝水平。對技術改造項目按照不超過設備、軟件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獎補,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支持企業加快設備更新。加大設備更新銀行貸款貼息力度,淘汰落后設備,更新替換一批先進設備。對獲得上級財政貼息的,在此基礎上按照不超過貸款金額的1%給予貼息;對未獲得上級財政貼息的,按照不超過貸款金額的1.5%給予貼息,單個項目年度貼息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貼息不超過200萬元。對制造業企業采用直接融資租賃設備方式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設備融資租賃合同額的1%給予補貼,單個企業年度補貼不超過100萬元。
(二)推動企業實施智能化改造
1.加快企業智改數轉。支持企業建設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智能生產線,推動制造業智能化、數字化、網絡化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智能工廠、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國家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或稱號的企業(項目、平臺),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智能工廠(智能車間)、數字領航企業、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標桿、數據要素應用場景(或案例),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省認定的工業互聯網、大數據產業發展、服務型制造、5G應用場景典型案例、優秀智能應用場景等領域試點示范或稱號的企業(項目、平臺),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2.提升數字化服務水平。充分調動數字化服務商積極性,對開發推廣高性價比的數字化產品、服務和解決方案的制造業數字化服務商,按照不超過其圍繞企業數字化轉型、智能化提升等提供的技術服務收入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推動企業實施綠色化改造
引導企業開展節能環保低碳項目改造,鼓勵企業申報國家、省級綠色化發展項目。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工業園區、能效水效領跑者、零碳工廠和超級能效工廠等試點示范或稱號的企業(平臺),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綠色設計產品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節水型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三、加快產業創新發展
(一)推進創新平臺(機構)和載體建設
加快打造高水平創新平臺和載體,強化平臺和載體支撐,建設新型“雙創”綜合體,經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可持續發展試驗區、省級創新聯合體、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重點)實驗室、院士工作站、中試基地,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技術成果轉移轉化示范機構、新型研發機構、中原學者工作站、綠色創新示范企業、基地等,分別一次性獎補100萬元、30萬元。對國內外著名科研院所、大學在我市設立整建制科研機構和分支機構,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對在市排名第一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獎勵100萬元。
(二)推進企業關鍵技術攻關
圍繞我市重點產業鏈,在資源環境、新能源、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等領域,每年組織實施不超過5項市級重大科技項目,每項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資金支持。對承擔國家、省重大、重點科研課題等科技項目的企事業單位,按照項目上年國家、省實際下撥經費的20%進行獎勵,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項目的企業和高校院所,分別給予100萬元和50萬元的獎補;對獲得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科技成果,在省財政獎補基礎上,按照1:1的比例配套資金給予獎勵。
(三)推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
圍繞我市現代農業、農業優勢主導產業、特色農業、鄉村振興產業發展,每年實施鄉村振興科技支撐計劃(專項)6項,市財政對每個項目支持資金不超過50萬元。支持種業創新,對國家、省新認定的糧油、果蔬等主要農作物新品種,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創新型縣(市)、農業科技園區等,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四)培育發展創新產品
1.推廣應用創新產品。建立創新產品名錄庫,加大對創新產品的推廣力度,鼓勵企業加強創新,推動產品品種、規格、技術參數、功能等實現重大突破,掌握自主知識產權。對產品獲得國家級、省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經國家、省認定的首批次新材料,單項產品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經省認定的首版次軟件產品,單項產品給予50萬元獎勵。
2.推動仿制藥一致性評價。鼓勵醫藥生產企業加大藥品研發力度,積極推進重點仿制藥的研發及一致性評價工作。對按期通過國家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企業,單個品種給予5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五)壯大創新人才隊伍
1.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優化高層次人才引育政策,培育一批具有國際視野、掌握核心技術的產業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對獲批的“國家特支計劃”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中原英才計劃”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被認定的“商丘學者”、商丘市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市財政以人才項目的形式,每人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經費資助,支持其自主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對被選為“商丘市科技副總”的人才,給予5萬元獎勵。對考核優秀的“科技副總”實行綠色通道制度,優先推薦申報下一年度省級科技攻關項目。鼓勵“科技副總”任職期間與企業簽訂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合同,對接收企業申報省、市級專項,同等條件下優先進行推薦。
2.加強人才服務保障。完善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服務保障政策,對符合《商丘市人才發展政策落實細則(33條)》(商人才〔2023〕1號)文件規定的A、B、C、D、E類標準的優秀人才,在住房安居、子女入學、醫療社保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切實做好高層次人才的服務保障工作。
(六)提升科技服務機構水平
加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推動科技服務機構提升服務水平。科技服務機構按照每新通過認定1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補;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按照促成的技術交易額,給予1%的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每年開展科技服務機構滿意度調查,對于作出較大貢獻的科技服務機構給予不低于20萬元獎勵。
四、建強企業家隊伍
(一)尊重和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
推薦優秀企業家參選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與有關經濟政策的制訂。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依法清理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
(二)加強企業家培育
分期分批組織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及后備人才,進行專業的管理教育培訓,培養一批具有杰出才能和團隊精神的企業領軍人才。
(三)弘揚企業家精神
召開產業發展大會,選樹表彰一批優秀企業家,支持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優秀企業家的先進事跡、創新精神和社會貢獻,著力營造弘揚企業家精神、鼓勵企業家創新、尊重企業家價值的濃厚氛圍。
五、提升服務企業質效
(一)及時回應企業關切。建立健全企業“訴求收集、分析研判、協調解決、跟蹤反饋”全鏈條閉環工作機制,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牽頭組建企業服務專班,充分利用“河南省萬人助萬企數字平臺”、產業鏈重點企業懇談會、納稅大戶現場辦公會等“線上+線下”服務平臺,多方收集企業問題訴求,及時交辦,確保企業問題及時高效化解。
(二)推動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依托免申即享平臺,動態更新,細化規范各部門免申即享政策,重點梳理稅費減免、財政補貼、融資支持等各項惠企政策,形成免申即享政策清單。政策清單由相關責任部門及時向社會公布。各部門要及時梳理匯集涉企惠企政策,并建立政策動態更新機制,形成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庫。
(三)積極拓寬融資渠道
根據產業發展需要建立市級產業發展基金,支持各縣(市、區)設立主導產業鏈發展基金,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基金杠桿撬動作用和資源整合功能,支持引導多元化社會資本賦能產業高質量發展。探索建立企業融資“白名單”,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面向工業企業推出多樣化普惠產品,大力推廣信易貸、好易貸、人才貸、專精特新貸、上市貸等特色金融產品,加力推動制造業貸款投放。鼓勵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股權質押融資、應收賬款質押融資、供應鏈質押融資、科技及知識產權保險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各縣(市、區)設立中小微企業應急周轉資金,緩解市場主體資金流動性壓力,降低綜合融資成本,確保新增融資流向中小微企業。
六、保障措施
建立工業項目優先落地保障機制,對符合我市主導產業發展規劃的重大產業項目優先保障用地需求。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推進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降低企業用地成本。精準開展產銷、產融、產學研、用工“四項對接”活動,幫助企業拓市場、搶訂單,紓難解困、提質增效。優化營商環境,強化要素保障,針對新入駐企業,相關職能部門要在權責清單范圍內認真落實“當場辦結、一次辦結、限時辦結”工作制度,實行局長(主任)負責制。規范涉企行政檢查,依法依規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加強跨部門綜合監管,避免重復檢查、多頭檢查,做到對市場主體“無事不擾”。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防止“小過重罰”“類案不同罰”。減輕企業負擔,不得要求企業參加應景性、應酬性會議活動,讓企業心無旁騖做實業。
本政策有效期三年,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本政策所涉及獎補獎勵資金,縣(市、區)財政給予50%配套,由市財政統一撥付。本政策生效后,原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