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山東省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山東省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的通知
魯環發〔2025〕8號
各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應急局、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各市稅務局:
現將《山東省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山東省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