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共分為八個方面、28個小項,其中“多種途徑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緊隨總體目標之后。從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具體要求來看,湖北省要求國企平等對待、一視同仁地引進各類市場主體參與改制重組,并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股權置換、項目合作、改制上市等多種形式,實現國企投資主體多元化。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本輪湖北國企改革是在鋼鐵、化工等傳統行業產能過剩的情況下進行的,《意見》給出的一些舉措,實際上是降低了民營資本參與這些行業的門檻。他認為,民間資本的增量參與其中,也改變了許多民間資本“無處投資”的情況。
“國企低效、市場化程度低的存量資產非常龐大,借助本輪改革,引入更多民間資本參與,能加快產業升級、化解落后產能。”董登新認為,本輪湖北國企改革的關鍵點就在于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股權多元化,從而改變國企一股獨大的局面,引入高效的、更加接近市場化運作的民營資本,“二者相互促進,才能激發市場活力”。
事實上,《意見》也提出了要對國有獨資企業全部進行規范的公司制改造,對競爭性行業的國有獨資公司一律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造,使公司制股份制成為國有企業的主要組織形態。到2015年,湖北全省國企要基本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造任務。
此外,在資本運作方面,湖北還將鼓勵具備條件的集團公司利用上市公司平臺實現核心業務資產整體上市。目前,湖北省屬各集團公司旗下的上市平臺有湖北能源、襄陽軸承、東湖高新和楚天高速等4家公司。另據湖北省副省長許克振此前介紹,到2020年,湖北將力爭使全省國有資本證券化率從現有的13%提高到50%左右。
證券時報記者了解到,湖北省已向省屬企業下發了本輪國企改革的《指引》,通過“一企一策”的方式向各企業提供改革參考。目前,各企業正在積極制定具體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