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4日),寧波同創強磁材料有限公司(下稱“寧波同創”)總經理趙紅良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在美國律師的幫助下,部分中國稀土企業準備聯手和日本打專利官司,準備工作已經做了將近一年。
本報記者拿到的一份數據顯示,日本日立金屬在全球申請了600多項釹鐵硼專利技術,其中授權中國8家釹鐵硼企業的有149個(有4個已經到期)美國專利。“日立金屬拿這么多專利,無非就是為了壟斷釹鐵硼市場。”沈陽中北通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北通磁”)董事長孫寶玉說。
另有數據顯示,目前中國釹鐵硼產量大概8萬噸,其中有專利許可的產量為2萬噸左右,剩下的6萬噸中,有3萬~4萬噸在國內市場消化,還有2萬~3萬噸出口需要專利的許可。“這2萬到3萬噸,都是高端市場的需求,很影響企業未來的發展。”孫寶玉曾對本報記者說,由于沒有日立金屬的專利授權,中北通磁生產出的釹鐵硼,下游客戶不敢買。
出口遭專利阻礙
孫寶玉曾向本報記者透露,去年8月份,當時正在通過組織部分中國釹鐵硼企業成立聯盟,準備把日立金屬的專利壟斷打破。這個聯盟被命名為“稀土永磁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其會員單位除了中北通磁和寧波同創,還有寧波永久磁業有限公司、寧波科田磁業有限公司、杭州永磁集團有限公司、寧波華輝磁業有限公司、廣東江門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
孫寶玉介紹,聯盟的宗旨就是共同出資、共同研發、共同發展,共同應對知識產權(包含專利事宜),“我們一家企業沒法跟日立金屬抗衡,如果7家企業聯合起來,再加上律師團隊,這樣才能抗衡。”
磁性材料是稀土下游應用相對繁榮的領域,釹鐵硼材料更是廣泛應用于電機、風電、汽車及電聲等領域。但這個相對繁榮的領域,一直被日本日立金屬以專利技術為手段牢牢把控。
其中,日本住友公司曾在1998年聯合美國Magnequench(麥格昆磁)公司啟動美國337調查(案件號:337-TA-413),由于涉案的兩家中國企業并未應訴,最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給出“普遍排除令”(generalexclusionorder),即除非取得住友(2003年后成為日立金屬)或麥格昆磁的許可,否則任何違反以下美國專利號的釹鐵硼產品均不可銷售到美國,包括:專利號4851058(麥格昆磁的專利)、4802931(麥格昆磁的專利)、4496395(麥格昆磁的專利)、4770723(住友的專利)、4792368(住友的專利)和5645651(住友的專利)。
日立金屬在2003年收購了日本住友公司,也同時取得住友在釹鐵硼燒結方面的專利技術。其中,上述最后一項專利號就是在中國釹鐵硼行業被稱為“含鈷專利”的日立金屬核心專利,該項專利在美國有效期為1999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8日。
“當含鈷專利過期后,針對這項專利的‘普遍排除令’也將在同一日失效。”這意味著,中國的釹鐵硼產品在7月8日后銷售到美國,即使沒有得到日立金屬的許可,也不會有法律上的障礙。
但在2012年,日立金屬又拿出4個工藝專利掀起了新一輪的“337調查”,企圖再次取得“普遍排除令”。最終結果是,日立金屬與應訴的三家中國企業以專利授權的和解方式收場,并對另外三家下游的磁體應用企業撤訴。
在其他釹鐵硼企業看來,日立金屬的這次訴訟似乎在宣告:盡管它的核心專利2014年7月8日到期,但因其擁有很多專利權,仍不會放松對中國產品出口的限制。“如果日立金屬的專利有效,除了獲得專利授權的8家國內企業,其他釹鐵硼企業生產的產品都變成了不合法出口,只能在國內銷售。”
聯合“抗日”
同樣,日立金屬的這一舉動,也讓中國部分釹鐵硼企業看到了希望。
“日立金屬一定在起訴之前做好最充足的準備,挑出最核心的專利。如果日立金屬有把握能贏的話,它是不會和這3家中國企業和解的。”孫寶玉認為,日立金屬因此才會選擇在開庭之前達成和解。
趙紅良介紹,過去,日本在釹鐵硼工藝方面走在前面,并用先進的儀器把成分分析出來,申請了專利,而中國企業更多還是埋頭苦干,對國際貿易中的游戲規則缺乏了解,也沒有積極應對的意識。“打破專利壁壘后,我們將在國際市場上取得與他們公平競爭的地位”。
本報記者采訪了解到,上述7家企業除了要聯合對抗日本企業的專利貿易壁壘,目前已經成立了研發團隊,對工藝和設備進行改進改造,并在中國及美國申請了幾百個專利,這些專利均是對日立金屬的多項專利權所未能覆蓋的方面進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