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合理有序利用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以及《安徽省霍邱縣鐵礦開發及深加工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等有關規定,制定我縣規范鐵礦企業廢礦石管理工作意見。
一、目標任務
(一)統一關閉時限。從2014年8月開始,到2014年10月底結束,依法徹底關閉目前設立在礦區所有非法的石料加工廠。關閉之后,石料加工廠機電設備、機臺、廠房等要及時拆除、及時搬離場區,人員撤離,現場無石料和任何雜物。
(二)統一規劃建設。鐵礦企業一律要求自建石料加工廠。自建的石料廠必須向縣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并完善相關手續。按照縣政府統一規劃,9月30日前建成除塵、低噪音符合環保要求的石料加工廠。自11月1日開始,所有鐵礦企業產生的廢礦石未經企業自行加工一律不得流入社會。
(三)統一規范管理??h砂石管理站應在經縣政府批準設立的石料加工廠設立稽查站點,并切實擔負起有關規費的征收及運輸車輛超限超載等具體工作。
二、組織領導
成立霍邱縣依法規范鐵礦企業廢礦石管理工作領導組,由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蘇昊任組長,分管副縣長馬仁高任副組長,縣直有關部門、經濟開發區和有關鄉鎮負責人為成員(領導組附后),全面負責指導、協調、督促依法規范工作。根據工作需要,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和三個工作小組。
(一)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從國土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局、供電公司、砂石管理站、開發區、政府督察室等單位抽調人員集中辦公。具體負責依法規范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事務等。
(二)關閉驗收組。由縣國土局牽頭,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供電公司、砂石管理站、開發區、政府督察室和有關鄉鎮等單位參加。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徹底關閉礦區內非法建設的所有石料加工廠。國土局負責協調落實金安礦業和開發礦業的各約20畝用地指標。
(三)項目建設組。由縣環保局牽頭,監察局、國土局、安監局、物價局、規劃局、砂石管理站、開發區和有關鄉鎮等單位參加。負責對經縣政府批準新設立的石料加工廠進行環評、規劃選址等審批工作,務必使新設立的石料加工廠達到除塵、降噪符合環保達標排放等標準,并督促鐵礦企業務必在9月底前建成投產。
(四)治安維穩組。由縣公安局牽頭,檢察院、信訪局、國土局、安監局、環保局、法制辦、開發區和有關鄉鎮等單位參加。負責在依法規范工作中政策解答,對出現的信訪等不穩定因素,及時發現,及時化解,及時處理各類矛盾糾紛。加大對廢石加工市場秩序的打擊力度,對一些采取脅迫、阻礙生產、強買強賣等非法手段,干擾依法規范廢石管理工作的人和事,要予以嚴厲打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各有關單位和有關鄉鎮要充分認識依法規范廢石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項工作作為執政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驗,作為創先爭優和機關效能建設的一次重要行動,統一思想,全力以赴。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層層抓落實,把每一項工作落到實處,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務。
(二)密切配合。在縣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國土部門負責、環保等部門及有關鄉鎮配合關閉現有非法石料廠;公安部門負責處理關閉工作中出現的治安案件;監察部門負責查處關閉工作中黨員干部違紀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石料加工企業無證無照經營的一律取締,有營業執照的一律注銷;電力部門負責停止供電,拆除供電設施等;廣播電視、網站、報紙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大力營造氛圍。其他縣直單位、開發區、所在鄉鎮等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配合,主動作為,形成合力,全面完成依法關閉工作。
(三)維護穩定。各有關單位在依法規范廢石管理工作中,要堅持原則,把握政策,依法辦事,規范操作。石料加工廠所在地鄉鎮和開發區要切實負起信訪維穩屬地管理責任,宣傳政策,切實做好被關閉石料加工廠業主和有關人員思想工作,及時發現不穩定因素,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確保關閉工作順利有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