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合會年度工作情況及工作計劃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國合會秘書長 李干杰
2015年,在國合會主席團的有力領導和國內外合作伙伴的支持協作下,國合會以“綠色轉型的國家治理能力”為主題,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圓滿實現預期目標。主要工作進展情況如下:
一是全面推進落實國合會政策建議,產生廣泛影響。2015年,中國環境與發展領域取得一系列重大進展,新政策和新舉措亮點頻出。在這些政策背景下,國合會多年來所提議和倡導的諸多政策主張成為現實,特別是剛剛閉幕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將綠色作為實現“十三五”目標的五大發展理念之一,為中國綠色化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國合會連續兩年提出在“十三五”規劃中增加綠色發展內容,現已越來越清晰地得到體現,成為生態文明頂層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幾年,國合會不僅注重宏觀性、戰略性的政策研究,也更加注重政策建議的可操作性。按照張高麗副總理關于政策建議的批示,并根據地方需求和意愿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試點示范,積極推進政策建議的采納與落實。比如,以國合會綠色供應鏈研究成果為基礎開展的天津綠色供應鏈示范項目,不僅在天津生產行業形成了一系列的相關政策與措施,還催生了亞太經合組織綠色供應鏈合作網絡天津示范中心的建立,成為亞太區域合作的一大亮點。
同時,國合會“可持續消費示范項目”取得積極成果,初步建立了中國可持續消費評價指標體系,并在湖北省試點構建促進可持續消費意向流通和風險型流通模式,為推動形成可持續消費體制機制發展模式和生活方式提供經驗。此外,我們還欣喜地看到,國合會提出的政府環境審計制度、生態紅線制度、“多規合一”等政策建議都已在中國開始試點示范,國合會研究成果與政策建議在這些示范中展現出旺盛的生命力。
二是圍繞熱點議題開展政策研究,服務中國綠色轉型。2015年國合會圍繞年度主題開展了綠色金融、法治與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風險土壤污染管理的研究項目,中外專家密切協作,結合中國改革創新政策需求,邊研究、邊建言,有一些意見和建議提交相關部門,并納入到中國最新環保法律政策。通過不斷研究和探索,我們越來越深刻認識到,提升環境治理能力不僅可以成為中國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抓手和先導,也可以成為中國融入國際治理體系的重要切入點。在今后兩天的時間里,國合會中外委員將以今年以來的政策研究成果為基礎,通過深入交流和討論,形成2015年國合會年會給中國政府的政策建議,并將于會后不久正式提交給國務院。
此外,今年6月為了向中國政府提出“十三五”環境與發展的相關思路和建議,國合會組織召開了中國“十三五”規劃環境與發展國際咨詢會,就如何促進“十三五”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獻計獻策。張高麗副總理帶領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部門領導聽取建議,并與參會代表進行坦誠深入的對話與交流,這次咨詢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關于2016年的工作安排。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中國轉型發展的關鍵結點。國合會將組織開展一系列的研究項目:舉辦與“一帶一路”相關的“智庫與政要對話”、推動“環境與發展智庫合作網絡”建立、召開“分享經濟高層論壇”等,共同探討互聯網革命對生產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影響。同時,還將進一步開展政策示范,包括綠色金融、企業社會責任以及實施政府環境審計等。
2016年也是第五屆國合會最后一年,立足于長遠發展,謀劃和落實第六屆國合會有關工作,將是國合會未來一年的重要任務。我們將繼續按照張高麗副總理所期待和要求的那樣,充分發揮國合會國際雙向交流平臺的優勢,為推進中國綠色化發展進程、實現世界中長期可持續發展目標而不懈努力。
提升國家綠色轉型治理能力建設
聯合國副秘書長、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執行主任、國合會外方代執行副主席 施泰納
2015年是極具歷史意義的重要一年。幾個星期前,全世界就2030年可持續發展日程制定了17個重大標準,作為2030年可持續發展的一部分已經得到通過。在應對氣候變化上,中國做出了前所未有的貢獻。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和法國不久前宣布,將籌資1000億美元,到2020年之前支持發展中國家用于低碳經濟轉型。
從中國的角度來說,中國通過建立南南合作基金,將籌資120億美元左右,到2030年之前為全世界發展中國家的600多個項目提供支持。
今年國合會年會的主題是“綠色轉型的國家治理能力”,就是希望能夠在法律、金融及機制改革上做更多工作。中國前段時間發布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這是一個非常長期的工作,我們希望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在“十三五”規劃實施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從而為綠色化發展鋪路。
在環境風險機制上,如何建立新的環境管理模式?這其中包括環境風險源的監控、減少環境污染隱患及建立多元的公共溝通機制,這樣我們才能讓一個城市在環境方面有更好表現、更高效率,同時也成為一個更安全的居住地。
我們采取的治理措施實際上可以進一步促進污染物和氣候變化的協同效應,比如短壽命氣候污染物的影響能夠進一步減少,包括沼氣,還有在船、車以及農具等建設工地上所產生的各種碳及碳化合物。
我們建議,首先,應建立國家環境風險委員會,可以平衡經濟和環境方面的要素,同時可以精簡風險管理和評估。其次,應建立更加有效的環境風險溝通機制,用于技術升級和改造。第三應采取協調的方法減少短壽命氣候污染物排放,這有助于氣候變化及綠色經濟發展。
在過去的一年中,我們的工作重點是推進環境管理體制改革,現在是怎樣通過改變政府、企業及社會組織之間的關系來改進環境治理。特別是中國正加強法治建設,這不僅涉及推出新的法律,還有建立更大機構或更多監管的問題。隨著中國人均GDP由8000美元增長到1.2萬美元,我們現在必須確保環境管理機制在數量及有效性方面也能夠得到類似的增長,要有非常扎實的法律框架和利益相關者參與,這樣才能夠解決面臨的挑戰和機遇。
我們的土壤研究小組認為,土壤污染立法應該成為一個全面的土壤保護法,應該得到相關配套的環境標準的支持。同時,應盡早發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這樣可以保護最基本的資源。這也是最難以解決的環境污染問題。我們利用法治手段進行預防,要比單純治理的成本更低,而且更加有效。土壤是地球上最基本的生命保障,期待國合會能提出一系列關于治理及法治方面的詳細建議。
綠色轉型最重要一點就是要解決綠色金融問題,我們應該稱贊中國做出了巨大努力推出綠色金融改革,這一點在“十三五”規劃建議稿中也得以提出。由于政府支出本身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在推進可持續發展過程中,既需要來自企業的投資和參與,也要在經濟供應和需求方面建立更好的渠道,實現成果最大化。
通過加強合作推進綠色金融改革,不僅能幫助我們建立綠色金融體系,包括綠色債券、稅費改革,同時,也能夠確保我們有一個更先進的排放交易模型。中國人民銀行和UNEP已經建立了一個關于可持續金融系統設計的工作組,目前正在起草非常詳細的實施計劃,使中國金融系統能夠綠色化。
“十三五”對于中國環境保護來說是非常好的機遇期和窗口期,可以進一步推進綠色金融改革。如果做得好,可以使綠色發展能夠在今后幾十年里獲得快速而蓬勃的發展。國合會認為,綠色金融應該成為中央經濟和生態文明改革領導小組的重要任務,必須建立起統一機構,將監管機構和銀行、證券、保險等部門統籌協調起來。
增強交流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國合會外方副主席,德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護、建筑與核安全部部長 亨德里克斯
從1992年里約地球峰會開始,國合會就為中國在環保領域的立法工作做出了杰出貢獻。本次會議討論的議題是“綠色轉型的國家治理能力”。我認為,在可持續發展過程中,如果政府能夠在決策上起到很好的作用,將是一個非常明智的選擇。
可持續發展是需要我們共同達成的遠大目標,我相信,國合會本次討論的議題可以幫助我們掌握人類面臨的重要挑戰。我們需要一個沒有貧窮、沒有饑餓、沒有疾病和痛苦的世界,使所有國家都可以在這個世界內繁榮生長,我們一定要保護好地球家園才能完成這個目標。這就要求我們必須認識到,目前的發展方式已經開始損害我們的地球,必須要重新思考經濟發展模式和生活方式。我們需要另一種增長方式,使國家的經濟都朝著可持續方向發展。
可持續發展和經濟轉型需要智慧,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政府有很好的治理能力。如何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中國的生態文明理念和德國的生態福利理念形成了各自的發展策略。如何能夠使國家向一個更加持續的方向發展,需要政府做出判斷。在能源轉型方面,如果不能降低經濟發展中的碳排放強度,就不會實現將全球溫度升高控制在2℃左右的目標,氣候變化的危害將會逐漸顯現。所以,這個題目對于我們來說有著優先解決的重要性。要讓環境與經濟發展協調統一,最重要的就是提高資源效率,大規模提高資源的生產力。同時,還要制定更加嚴格的標準延長電器的生命周期和電器材料。
我非常高興地看到,環境發展領域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在國際社會上已經達成共識。要實現這個目標對于所有國家來說都是一個挑戰,所以在這個過程中要相互學習。在政府治理手段方面,德國將具備法律及環保專業經驗的人員積極納入聯邦政府的立法過程中,相關行業協會、環保協會以及經濟界等各領域的專業人士也會被納入其中。在這個過程中,環境立法的相關事宜將在網上公示,使公眾可以對環境立法發表自己的意見,保證政府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讓大家共享共知,使環境法律得到更多的社會認可和執行力。
德國在執行環境相關法律方面有著很好的經驗。但是,無論是對具體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懲罰,還是對企業背后的責任人予以懲戒,其最終的目的是環境保護。所以,一方面,我們堅持應用行政和法律手段規范企業環保行為;另一方面,也鼓勵和引導企業自律行為,使其實施可持續的經濟行為和企業戰略,并自覺接受環保審核。同時,政府還要通過實施激勵措施對環保領域的創新進行鼓勵。在綠色投資方面,政府要起到引導作用,比如電動車充電樁建設、可持續農業經營方式和綠色區域建設等。在資源利用計劃方面,德國的目標是到2020年比1994年的資源利用率翻一番。此外,在減少工業垃圾、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等方面,德國也有一些比較好的措施。
推動和實現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政府決策是一種手段,另一方面還需要公眾的積極參與,因為公眾的行為可以決定一個國家的走向。所以,要建立環境宣傳教育的基礎設施,讓更多的人對環境問題敏感起來,讓更多的公眾了解和接受新的生活方式,那就是尊重地球的承受極限,自覺遵守有利于環境良好的行為。除此之外,信息公開也是一個很好手段。對環境信息的了解,可以使市民在更加明晰的情況下自動規范行為,履行自己的環境責任。德國聯邦環境部通過發布藍色天使環保標志的手段,為居民傳播環保信息,這使德國環境保護的公眾參與和信息公開具有很好的環保效益。我相信,中國今后在這方面也會做得更好。
發言稿件由本報記者郭薇、劉曉星、童克難、邢飛龍、呂望舒根據錄音整理,標題為編者所加。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國合會秘書長 李干杰
2015年,在國合會主席團的有力領導和國內外合作伙伴的支持協作下,國合會以“綠色轉型的國家治理能力”為主題,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圓滿實現預期目標。主要工作進展情況如下:
一是全面推進落實國合會政策建議,產生廣泛影響。2015年,中國環境與發展領域取得一系列重大進展,新政策和新舉措亮點頻出。在這些政策背景下,國合會多年來所提議和倡導的諸多政策主張成為現實,特別是剛剛閉幕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將綠色作為實現“十三五”目標的五大發展理念之一,為中國綠色化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國合會連續兩年提出在“十三五”規劃中增加綠色發展內容,現已越來越清晰地得到體現,成為生態文明頂層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幾年,國合會不僅注重宏觀性、戰略性的政策研究,也更加注重政策建議的可操作性。按照張高麗副總理關于政策建議的批示,并根據地方需求和意愿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試點示范,積極推進政策建議的采納與落實。比如,以國合會綠色供應鏈研究成果為基礎開展的天津綠色供應鏈示范項目,不僅在天津生產行業形成了一系列的相關政策與措施,還催生了亞太經合組織綠色供應鏈合作網絡天津示范中心的建立,成為亞太區域合作的一大亮點。
同時,國合會“可持續消費示范項目”取得積極成果,初步建立了中國可持續消費評價指標體系,并在湖北省試點構建促進可持續消費意向流通和風險型流通模式,為推動形成可持續消費體制機制發展模式和生活方式提供經驗。此外,我們還欣喜地看到,國合會提出的政府環境審計制度、生態紅線制度、“多規合一”等政策建議都已在中國開始試點示范,國合會研究成果與政策建議在這些示范中展現出旺盛的生命力。
二是圍繞熱點議題開展政策研究,服務中國綠色轉型。2015年國合會圍繞年度主題開展了綠色金融、法治與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風險土壤污染管理的研究項目,中外專家密切協作,結合中國改革創新政策需求,邊研究、邊建言,有一些意見和建議提交相關部門,并納入到中國最新環保法律政策。通過不斷研究和探索,我們越來越深刻認識到,提升環境治理能力不僅可以成為中國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抓手和先導,也可以成為中國融入國際治理體系的重要切入點。在今后兩天的時間里,國合會中外委員將以今年以來的政策研究成果為基礎,通過深入交流和討論,形成2015年國合會年會給中國政府的政策建議,并將于會后不久正式提交給國務院。
此外,今年6月為了向中國政府提出“十三五”環境與發展的相關思路和建議,國合會組織召開了中國“十三五”規劃環境與發展國際咨詢會,就如何促進“十三五”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獻計獻策。張高麗副總理帶領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部門領導聽取建議,并與參會代表進行坦誠深入的對話與交流,這次咨詢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關于2016年的工作安排。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中國轉型發展的關鍵結點。國合會將組織開展一系列的研究項目:舉辦與“一帶一路”相關的“智庫與政要對話”、推動“環境與發展智庫合作網絡”建立、召開“分享經濟高層論壇”等,共同探討互聯網革命對生產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影響。同時,還將進一步開展政策示范,包括綠色金融、企業社會責任以及實施政府環境審計等。
2016年也是第五屆國合會最后一年,立足于長遠發展,謀劃和落實第六屆國合會有關工作,將是國合會未來一年的重要任務。我們將繼續按照張高麗副總理所期待和要求的那樣,充分發揮國合會國際雙向交流平臺的優勢,為推進中國綠色化發展進程、實現世界中長期可持續發展目標而不懈努力。
提升國家綠色轉型治理能力建設
聯合國副秘書長、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執行主任、國合會外方代執行副主席 施泰納
2015年是極具歷史意義的重要一年。幾個星期前,全世界就2030年可持續發展日程制定了17個重大標準,作為2030年可持續發展的一部分已經得到通過。在應對氣候變化上,中國做出了前所未有的貢獻。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和法國不久前宣布,將籌資1000億美元,到2020年之前支持發展中國家用于低碳經濟轉型。
從中國的角度來說,中國通過建立南南合作基金,將籌資120億美元左右,到2030年之前為全世界發展中國家的600多個項目提供支持。
今年國合會年會的主題是“綠色轉型的國家治理能力”,就是希望能夠在法律、金融及機制改革上做更多工作。中國前段時間發布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這是一個非常長期的工作,我們希望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在“十三五”規劃實施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從而為綠色化發展鋪路。
在環境風險機制上,如何建立新的環境管理模式?這其中包括環境風險源的監控、減少環境污染隱患及建立多元的公共溝通機制,這樣我們才能讓一個城市在環境方面有更好表現、更高效率,同時也成為一個更安全的居住地。
我們采取的治理措施實際上可以進一步促進污染物和氣候變化的協同效應,比如短壽命氣候污染物的影響能夠進一步減少,包括沼氣,還有在船、車以及農具等建設工地上所產生的各種碳及碳化合物。
我們建議,首先,應建立國家環境風險委員會,可以平衡經濟和環境方面的要素,同時可以精簡風險管理和評估。其次,應建立更加有效的環境風險溝通機制,用于技術升級和改造。第三應采取協調的方法減少短壽命氣候污染物排放,這有助于氣候變化及綠色經濟發展。
在過去的一年中,我們的工作重點是推進環境管理體制改革,現在是怎樣通過改變政府、企業及社會組織之間的關系來改進環境治理。特別是中國正加強法治建設,這不僅涉及推出新的法律,還有建立更大機構或更多監管的問題。隨著中國人均GDP由8000美元增長到1.2萬美元,我們現在必須確保環境管理機制在數量及有效性方面也能夠得到類似的增長,要有非常扎實的法律框架和利益相關者參與,這樣才能夠解決面臨的挑戰和機遇。
我們的土壤研究小組認為,土壤污染立法應該成為一個全面的土壤保護法,應該得到相關配套的環境標準的支持。同時,應盡早發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這樣可以保護最基本的資源。這也是最難以解決的環境污染問題。我們利用法治手段進行預防,要比單純治理的成本更低,而且更加有效。土壤是地球上最基本的生命保障,期待國合會能提出一系列關于治理及法治方面的詳細建議。
綠色轉型最重要一點就是要解決綠色金融問題,我們應該稱贊中國做出了巨大努力推出綠色金融改革,這一點在“十三五”規劃建議稿中也得以提出。由于政府支出本身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在推進可持續發展過程中,既需要來自企業的投資和參與,也要在經濟供應和需求方面建立更好的渠道,實現成果最大化。
通過加強合作推進綠色金融改革,不僅能幫助我們建立綠色金融體系,包括綠色債券、稅費改革,同時,也能夠確保我們有一個更先進的排放交易模型。中國人民銀行和UNEP已經建立了一個關于可持續金融系統設計的工作組,目前正在起草非常詳細的實施計劃,使中國金融系統能夠綠色化。
“十三五”對于中國環境保護來說是非常好的機遇期和窗口期,可以進一步推進綠色金融改革。如果做得好,可以使綠色發展能夠在今后幾十年里獲得快速而蓬勃的發展。國合會認為,綠色金融應該成為中央經濟和生態文明改革領導小組的重要任務,必須建立起統一機構,將監管機構和銀行、證券、保險等部門統籌協調起來。
增強交流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國合會外方副主席,德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護、建筑與核安全部部長 亨德里克斯
從1992年里約地球峰會開始,國合會就為中國在環保領域的立法工作做出了杰出貢獻。本次會議討論的議題是“綠色轉型的國家治理能力”。我認為,在可持續發展過程中,如果政府能夠在決策上起到很好的作用,將是一個非常明智的選擇。
可持續發展是需要我們共同達成的遠大目標,我相信,國合會本次討論的議題可以幫助我們掌握人類面臨的重要挑戰。我們需要一個沒有貧窮、沒有饑餓、沒有疾病和痛苦的世界,使所有國家都可以在這個世界內繁榮生長,我們一定要保護好地球家園才能完成這個目標。這就要求我們必須認識到,目前的發展方式已經開始損害我們的地球,必須要重新思考經濟發展模式和生活方式。我們需要另一種增長方式,使國家的經濟都朝著可持續方向發展。
可持續發展和經濟轉型需要智慧,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政府有很好的治理能力。如何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中國的生態文明理念和德國的生態福利理念形成了各自的發展策略。如何能夠使國家向一個更加持續的方向發展,需要政府做出判斷。在能源轉型方面,如果不能降低經濟發展中的碳排放強度,就不會實現將全球溫度升高控制在2℃左右的目標,氣候變化的危害將會逐漸顯現。所以,這個題目對于我們來說有著優先解決的重要性。要讓環境與經濟發展協調統一,最重要的就是提高資源效率,大規模提高資源的生產力。同時,還要制定更加嚴格的標準延長電器的生命周期和電器材料。
我非常高興地看到,環境發展領域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在國際社會上已經達成共識。要實現這個目標對于所有國家來說都是一個挑戰,所以在這個過程中要相互學習。在政府治理手段方面,德國將具備法律及環保專業經驗的人員積極納入聯邦政府的立法過程中,相關行業協會、環保協會以及經濟界等各領域的專業人士也會被納入其中。在這個過程中,環境立法的相關事宜將在網上公示,使公眾可以對環境立法發表自己的意見,保證政府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讓大家共享共知,使環境法律得到更多的社會認可和執行力。
德國在執行環境相關法律方面有著很好的經驗。但是,無論是對具體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懲罰,還是對企業背后的責任人予以懲戒,其最終的目的是環境保護。所以,一方面,我們堅持應用行政和法律手段規范企業環保行為;另一方面,也鼓勵和引導企業自律行為,使其實施可持續的經濟行為和企業戰略,并自覺接受環保審核。同時,政府還要通過實施激勵措施對環保領域的創新進行鼓勵。在綠色投資方面,政府要起到引導作用,比如電動車充電樁建設、可持續農業經營方式和綠色區域建設等。在資源利用計劃方面,德國的目標是到2020年比1994年的資源利用率翻一番。此外,在減少工業垃圾、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等方面,德國也有一些比較好的措施。
推動和實現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政府決策是一種手段,另一方面還需要公眾的積極參與,因為公眾的行為可以決定一個國家的走向。所以,要建立環境宣傳教育的基礎設施,讓更多的人對環境問題敏感起來,讓更多的公眾了解和接受新的生活方式,那就是尊重地球的承受極限,自覺遵守有利于環境良好的行為。除此之外,信息公開也是一個很好手段。對環境信息的了解,可以使市民在更加明晰的情況下自動規范行為,履行自己的環境責任。德國聯邦環境部通過發布藍色天使環保標志的手段,為居民傳播環保信息,這使德國環境保護的公眾參與和信息公開具有很好的環保效益。我相信,中國今后在這方面也會做得更好。
發言稿件由本報記者郭薇、劉曉星、童克難、邢飛龍、呂望舒根據錄音整理,標題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