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環境保護部委托,環境保護部東北環保督查中心會同遼寧省環保廳,近期向大連市政府全面反饋了當地環境保護綜合督察情況。大連市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各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參加了反饋會。
按照統一部署,環境保護部東北環保督查中心于6月~8月會同遼寧省環保廳對大連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綜合督察,對市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工作機制、目標責任落實等情況進行了重點了解和檢查。督察情況表明,近年來,大連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部署要求,各項重點環保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一是注重以規劃引領環境保護工作,在全國率先編制了城市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充分考慮發展和保護的協同關系,融合了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體功能區劃及各部門專項規劃的環境保護相關內容,構建了一個多規融合、政策協調的統一平臺,將環境保護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進行統籌謀劃。二是不斷加強環境法治,在全省率先開展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建立和完善了環保與公安、司法部門協調聯動機制。三是污染減排、環境空氣質量、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等重點工作扎實推進,在全省考核中保持領先。
督察報告指出,大連市環保工作盡管成效顯著,在東北三省乃至全國起到引領和示范作用,但從環保模范城市更高的標準和更嚴的要求來看,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如:落實“大氣十條”行動相對滯后,實現空氣質量達標任務艱巨。今年1月~7月,大連市PM2.5和PM10平均濃度分別為43微克/立方米和80微克/立方米,雖然比上年同期有一定改善,但仍未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要求。部分城市內河及近岸海域仍存在污染情況,水環境管理需要進一步加強。環保模范城復核整改尚有部分指標沒有達到考核要求。城市生活垃圾規范化管理等整改要求沒有得到完全落實。部分排污單位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不落實,基層環境監管執法工作比較薄弱。
督察報告要求,大連市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認真完成整改工作。要深入推進“大氣十條”貫徹實施,必須切實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到2017年,使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低于全國65%的平均目標。要抓緊謀劃和落實“水十條”,著力解決城市內河污染、城市配套管網建設滯后、污水處理設施改造進展緩慢、水資源再生利用率低等突出問題,讓公眾切實感受到水環境治理效果。要嚴格環境風險控制,有效應對環境污染事件。進一步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加快提升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法治化、現代化水平。
大連市市長肖盛峰在聽取反饋意見后明確表示,這次反饋是對大連市工作的幫助和指導,既充分肯定了大連市環保工作取得的重要進展,同時也客觀精準地指出了存在的5方面問題,問題查得很準、點得很實,也非常客觀,發人深省。我們一定要正視問題,虛心接受,照單認領,真正將反饋意見和落實有關問題的整改作為推動環保工作再上新臺階的重要機遇,要把壓力變成工作動力。
肖盛峰強調,一要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建設生態文明,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城市建設的長遠大計,關乎大連永續發展與繁榮。我們必須認清形勢,重新審視和定位大連市的環保工作,按照十八屆五中全會的新要求,堅持綠色發展。進一步轉變發展理念、強化環境意識,以此次反饋意見為契機,保持發展戰略定力,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快推動經濟發展朝著綠色轉型邁進。二要落實責任,全力做到立行立改。這次環境保護部反饋意見,是對大連市經濟發展的有效診療和把脈。各地區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當地環境質量負總責,要切實層層分解任務,列出時間表、畫出路線圖。環保部門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要與相關部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下決心、下氣力改造提升工藝技術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生產過程中的污染排放。各級財政部門要列出整改專項,拿出資金,對這次整改予以保障,要優化支出結構,對環保方面的問題要優先予以保障。整改任務能立即完成的,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不能立刻完成的,要保證按照整改方案確定的時限按期完成。有關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提出詳細整改方案,報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后實施。我們明確表態,要抓住這次整改機遇,恢復大連環保模范城應有的地位,這是我們向全市人民的承諾。三要加強監督,堅決杜絕新的違法行為發生。加大執法力度,嚴格責任追究,對環境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依法從重處罰,對拒不整改的要堅決予以處理,一點不能客氣、一點不能含糊、一點不能猶豫,決不姑息遷就。要嚴把環保準入關,在整改環保突出問題的同時,從源頭上控制污染產生,切實做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行業不能進入,有污染的項目大連堅決不批準。有些企業轉型升級過程中沒有市場、污染又很重,就要該關的關、該停的停。面對越來越大的經濟下行壓力,要想方設法用環保手段倒逼、助推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和保護生態環境,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人們生活質量的增長點,成為展現大連良好城市形象的發力點。
按照統一部署,環境保護部東北環保督查中心于6月~8月會同遼寧省環保廳對大連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綜合督察,對市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工作機制、目標責任落實等情況進行了重點了解和檢查。督察情況表明,近年來,大連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部署要求,各項重點環保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一是注重以規劃引領環境保護工作,在全國率先編制了城市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充分考慮發展和保護的協同關系,融合了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體功能區劃及各部門專項規劃的環境保護相關內容,構建了一個多規融合、政策協調的統一平臺,將環境保護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進行統籌謀劃。二是不斷加強環境法治,在全省率先開展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建立和完善了環保與公安、司法部門協調聯動機制。三是污染減排、環境空氣質量、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等重點工作扎實推進,在全省考核中保持領先。
督察報告指出,大連市環保工作盡管成效顯著,在東北三省乃至全國起到引領和示范作用,但從環保模范城市更高的標準和更嚴的要求來看,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如:落實“大氣十條”行動相對滯后,實現空氣質量達標任務艱巨。今年1月~7月,大連市PM2.5和PM10平均濃度分別為43微克/立方米和80微克/立方米,雖然比上年同期有一定改善,但仍未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要求。部分城市內河及近岸海域仍存在污染情況,水環境管理需要進一步加強。環保模范城復核整改尚有部分指標沒有達到考核要求。城市生活垃圾規范化管理等整改要求沒有得到完全落實。部分排污單位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不落實,基層環境監管執法工作比較薄弱。
督察報告要求,大連市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認真完成整改工作。要深入推進“大氣十條”貫徹實施,必須切實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到2017年,使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低于全國65%的平均目標。要抓緊謀劃和落實“水十條”,著力解決城市內河污染、城市配套管網建設滯后、污水處理設施改造進展緩慢、水資源再生利用率低等突出問題,讓公眾切實感受到水環境治理效果。要嚴格環境風險控制,有效應對環境污染事件。進一步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加快提升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法治化、現代化水平。
大連市市長肖盛峰在聽取反饋意見后明確表示,這次反饋是對大連市工作的幫助和指導,既充分肯定了大連市環保工作取得的重要進展,同時也客觀精準地指出了存在的5方面問題,問題查得很準、點得很實,也非常客觀,發人深省。我們一定要正視問題,虛心接受,照單認領,真正將反饋意見和落實有關問題的整改作為推動環保工作再上新臺階的重要機遇,要把壓力變成工作動力。
肖盛峰強調,一要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建設生態文明,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城市建設的長遠大計,關乎大連永續發展與繁榮。我們必須認清形勢,重新審視和定位大連市的環保工作,按照十八屆五中全會的新要求,堅持綠色發展。進一步轉變發展理念、強化環境意識,以此次反饋意見為契機,保持發展戰略定力,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快推動經濟發展朝著綠色轉型邁進。二要落實責任,全力做到立行立改。這次環境保護部反饋意見,是對大連市經濟發展的有效診療和把脈。各地區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當地環境質量負總責,要切實層層分解任務,列出時間表、畫出路線圖。環保部門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要與相關部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下決心、下氣力改造提升工藝技術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生產過程中的污染排放。各級財政部門要列出整改專項,拿出資金,對這次整改予以保障,要優化支出結構,對環保方面的問題要優先予以保障。整改任務能立即完成的,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不能立刻完成的,要保證按照整改方案確定的時限按期完成。有關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提出詳細整改方案,報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后實施。我們明確表態,要抓住這次整改機遇,恢復大連環保模范城應有的地位,這是我們向全市人民的承諾。三要加強監督,堅決杜絕新的違法行為發生。加大執法力度,嚴格責任追究,對環境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依法從重處罰,對拒不整改的要堅決予以處理,一點不能客氣、一點不能含糊、一點不能猶豫,決不姑息遷就。要嚴把環保準入關,在整改環保突出問題的同時,從源頭上控制污染產生,切實做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行業不能進入,有污染的項目大連堅決不批準。有些企業轉型升級過程中沒有市場、污染又很重,就要該關的關、該停的停。面對越來越大的經濟下行壓力,要想方設法用環保手段倒逼、助推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和保護生態環境,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人們生活質量的增長點,成為展現大連良好城市形象的發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