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我國對鋼鐵行業主要是通過事前審批方式控制產能,由于滯后于市場需求,致使調控產能成效不佳。據統計,從2005年《鋼鐵產業發展政策》發布以來,我國審批的鋼鐵項目不足1億噸,但全國鋼鐵產能卻增加了7億噸以上。很多產能游離在行業管理之外。
作為落實國務院轉變政府職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舉措之一,工信部于2012年修訂并公告了《鋼鐵行業規范條件》,按照符合一定的技術、質量、環保、裝備等條件,把國內現有鋼鐵企業納入規范管理范疇并予以認可。
工信部原材料工業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說,規范條件從產品質量、環境保護、能源消耗和資源綜合利用、工藝與裝備、生產規模、安全衛生和社會責任等6個方面提出了規范要求。其中,在產品質量方面,規范條件要求鋼鐵企業應具備完備的質量管理體系,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兩年內未發生過重大產品質量事故;對適用于生產許可制度管理的產品,明確需按照《工業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進行管理。
規范條件還在環保方面提高了污染物排放門檻,并進行嚴格審核。同時,在評審申請報告、現場核查和遴選名單過程中,環保條件作為首要考核因素實行一票否決。
該負責人表示,對于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工信部會同有關部門支持發展,推動跨地區、跨所有制及區域內兼并重組,實施企業技術改造,優化產業結構和區域布局,實現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對于不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逐步壓縮其生存空間,迫其退出市場,促進化解過剩產能。
自規范條件發布實施以來,工信部已完成3批鋼鐵企業的公告工作。目前,規范管理的成效已初步顯現:促進了鋼鐵產能過剩矛盾化解;推動了鋼鐵行業規范經營,一批隱藏多年的小高爐、小轉爐等落后工藝裝備被拆除淘汰,擬開工或在建的未經審核的新增產能項目停止建設,企業在廠容廠貌的保持、節能環保設施的配置、安全事故的控制、社會責任的承擔等方面大幅改觀;加快了鋼鐵行業聯合重組,山東、云南、貴州等地一批企業組建區域性的鋼鐵集團,實現實質性聯合重組;強化了鋼鐵行業管理,加強事后監管、弱化事前審批,對項目核準制改革產生了促進作用。
該負責人同時強調,規范條件明確要求對公告企業名單進行動態管理,不能保持規范條件等情況的企業將被撤銷資格。工信部將對公告企業進行抽查,并鼓勵社會各界進行監督。目前,工信部正在研究制訂《鋼鐵行業規范管理辦法》、《鋼鐵行業規范實施導則》等配套文件,并對規范條件不斷修訂完善,著手建立鋼鐵行業規范管理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