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產業客戶期待與觀望并存的心態下,大商所對風控的合約及制度設計頗下了一番功夫。大商所工業品事業部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大商所在鐵礦石期貨合約、制度設計中充分考慮并評估了鐵礦石源于期貨市場的風險和品種自身特有的風險,設置了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首先,采用大合約設計思路,提高投機成本,降低市場風險。根據已有焦炭、焦煤品種的經驗,鐵礦石實行大合約制度,每手規模設為100噸,每手合約價值約為10萬元,按照目前1000元/噸左右的均價,以期貨公司對客戶按10%收取的保證金比例計算,鐵礦石單張期貨合約所需保證金約為10000元,在一定程度上能抑制部分投機者參與鐵礦石期貨交易,從而降低市場風險。
其次,設立嚴格的風控制度,防范市場操縱行為。目前我國期貨市場已經形成了“五位一體”的全方位監管體系。借鑒成熟體系的設置,結合鐵礦石市場特點,大商所設計了包括保證金制度、限倉和強行平倉制度、大戶報告制度和漲跌停板制度等一系列風控制度。例如,在保證金體系設計上,大商所對臨近交割的鐵礦石期貨合約的保證金進行梯度收取,即: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合約進入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的第十個交易日起,合約交易保證金提高至合約價值的10%;進入交割月份后提高至合約價值的20%。在持倉管理上,從風險防范角度考慮,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的鐵礦石合約一般月份持倉限額均為2萬手,交割月前一月第十個交易日起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的持倉限額均為6000手,交割月份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的持倉限額均為2000手。這一風控體系設計能夠防范市場操縱和重大風險,確保市場安全穩健地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