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鋼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需要對監理單位及監理行為進行監督并考核的要求,于近日出臺了《監理行為監督管理辦法》(下稱《辦法》)。
《辦法》旨在更好地發揮建設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實施過程中的監督、管理作用,深入細致地落實監理委托合同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及義務,確保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投資及環保符合施工合同、圖紙設計、相關法律法規及業主的一些具體要求。
《辦法》明確了集團技術改造部是重鋼集團以及全資和控股子公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工程建設的主管部門。在該《辦法》實施過程中,主要履行負責工程建設監理制度的貫徹落實,結合重鋼實際情況適時修訂相關管理文件,負責監督抽查相關各方執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提出處罰及考核意見等職責;工程建設項目單位(子公司及業主項目部)是工程建設監理制度貫徹執行的具體部門,具體負責相關管理要求的監督執行以及檢查處罰。
《辦法》還對主要環節監控、責任追究等作了明確規定。
《辦法》旨在更好地發揮建設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實施過程中的監督、管理作用,深入細致地落實監理委托合同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及義務,確保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投資及環保符合施工合同、圖紙設計、相關法律法規及業主的一些具體要求。
《辦法》明確了集團技術改造部是重鋼集團以及全資和控股子公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工程建設的主管部門。在該《辦法》實施過程中,主要履行負責工程建設監理制度的貫徹落實,結合重鋼實際情況適時修訂相關管理文件,負責監督抽查相關各方執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提出處罰及考核意見等職責;工程建設項目單位(子公司及業主項目部)是工程建設監理制度貫徹執行的具體部門,具體負責相關管理要求的監督執行以及檢查處罰。
《辦法》還對主要環節監控、責任追究等作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