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完善和落實促進企業兼并重組的財稅、金融、土地等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企業跨地區兼并重組重大問題,理順地區間分配關系,促進行業內優勢企業跨地區整合過剩產能。支持兼并重組企業整合內部資源,優化技術、產品結構,壓縮過剩產能。鼓勵和引導非公有制企業通過參股、控股、資產收購等多種方式參與企業兼并重組。研究出臺促進企業做優做強的指導意見,推動優強企業引領行業發展,支持和培育優強企業發展壯大,提高產業集中度,增強行業發展的協調和自律能力。
優化產業空間布局。科學制定產業布局規劃,在堅決遏制產能盲目擴張和嚴控總量的前提下,有序推進產業布局調整和優化。按照區域發展總體戰略要求,適應城鎮化發展需要,結合地方環境承載力、資源能源稟賦、產業基礎、市場空間、物流運輸等條件,有序推進產業梯度轉移和環保搬遷、退城進園,防止落后產能轉移。支持跨地區產能置換,引導國內有效產能向優勢企業和更具比較優勢的地區集中,推動形成分工合理、優勢互補、各具特色的區域經濟和產業發展格局。
(五)努力開拓國內市場需求。
擴大國內有效需求。適應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深入推進的需要,挖掘國內市場潛力,消化部分過剩產能。推廣鋼結構在建設領域的應用,提高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資建設領域鋼結構使用比例,在地震等自然災害高發地區推廣輕鋼結構集成房屋等抗震型建筑;推動建材下鄉,穩步擴大鋼材、水泥、鋁型材、平板玻璃等市場需求。優化航運運力結構,加快淘汰更新老舊運輸船舶。
著力改善需求結構。強化需求升級導向,實施綠色建材工程,發展綠色安全節能建筑,制修訂相關標準規范,提高建筑用鋼、混凝土以及玻璃等產品使用標準,帶動產品升級換代。推動節能、節材和輕量化,促進高品質鋼材、鋁材的應用,滿足先進制造業發展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需要。加快培育海洋工程裝備、海上工程設施市場。
(六)積極拓展對外發展空間。
鞏固擴大國際市場。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各類貿易促進活動,創新國際貿易方式。拓展對外工程承包領域,提升對外承包工程質量和效益,積極承攬重大基礎設施和大型工業、能源、通信、礦產資源開發等項目,帶動國內技術、裝備、產品、標準和服務等出口,培育“中國建設”國際品牌。適應國際新規范、新公約、新標準要求,增強節能環保船舶設計制造能力,穩定船舶出口市場。
擴大對外投資合作。鼓勵優勢企業以多種方式“走出去”,優化制造產地分布,消化國內產能。建立健全貿易投資平臺和“走出去”投融資綜合服務平臺。推動設立境外經貿合作區,吸引國內企業入園。按照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原則,發揮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產業的技術、裝備、規模優勢,在全球范圍內開展資源和價值鏈整合;加強與周邊國家及新興市場國家投資合作,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對外投資,建設境外生產基地,提高企業跨國經營水平,拓展國際發展新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