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徽省,下同)財政廳出臺落實資金保障、設立共管賬戶、嚴格資金管理、強化監督檢查等四項措施,加強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分流安置資金使用管理。
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分流安置資金,按照中央、省、市(縣)、企業共擔原則,確定承擔比例,由企業承擔費用兜底責任;市(縣)去產能資金籌集通過土地收儲出讓收入解決,企業負擔部分由企業籌措。嚴格執行財政部有關資金使用范圍管理規定,專門用于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分流安置,不得提取工作費、管理費、獎勵費等費用,不得平衡地方財力;建立資金發放全流程檔案;對未完成化解產能任務的,扣回專項獎補資金。市(縣)政府對財政資金使用管理負總責,實行月報制度,鼓勵成立多部門共同參與的審核小組,確保審核結果真實、有效。
據悉,為規范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分流安置資金管理,切實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人社廳、省國資委聯合制定了暫行辦法,要求設立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分流安置資金共管賬戶,由企業依規自主申請開立,與市(縣)相關部門共同管理,實行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