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我省空氣質量的持續改善,方案提出,進一步加大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力度,深化污染傳輸通道重點城市(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市及定州、辛集市)、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的污染綜合治理。加強與北京、天津市協防共治,抓好“2+4”(北京、天津市+保定、廊坊、唐山、滄州市)核心區我省城市,特別是保定、廊坊市的污染治理,大力推進“電代煤”“氣代煤”工程和燃煤小鍋爐淘汰。到2017年,全省PM2.5年均濃度達到67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下降13%。
為確保以上目標的實現,我省確定實施六大主要任務——
加快推進重點區域無煤化和燃煤清潔利用。將京昆高速以東、榮烏高速以北至廊坊、保定市與北京接壤的縣市區之間的區域劃定為禁煤區,涉及廊坊、保定兩市18個縣市區,區域面積7148平方公里。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2017年11月起,禁止使用燃料煤炭,嚴禁新建以石油焦為燃料的發電項目。到2017年底,廊坊、保定禁煤區18個縣(市、區)縣城建成區全部實現集中供熱或清潔能源供熱,農村地區全部完成居民生活及采暖“電代煤”“氣代煤”。同時,支持鼓勵其他地區通過改氣、改電、改地熱等方式替代散煤使用。全省區域不準銷售質量不達標的燃料煤炭。開展過剩產能壓減和違規項目關停淘汰。
加大鋼鐵產能壓減力度,2016年壓減煉鐵產能1039萬噸、煉鋼產能820萬噸、水泥產能150萬噸、平板玻璃產能600萬重量箱。
全面實施工業企業達標治理。建立“高架源”排放清單,“一企一檔”制定整治方案,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高架源”企業實施停產整改。2016年底前,全省火電、鋼鐵、焦化、水泥、玻璃等重點行業全面實行在線監測。
專項整治重點行業。開展焦化行業污染整治,2016年、2017年分別壓減煉焦產能1240萬噸和1029萬噸。嚴禁批建煉焦新增產能項目,力爭打造張家口、廊坊、保定和衡水市4個無焦市。強化城市揚塵及面源污染管理,2016年底前,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開展礦山揚塵治理,2017年底前,完成三河市35個責任人滅失礦山治理。加強機動車污染協同防控,2016年底前推廣使用3.5萬輛新能源標準車。
強化重污染天氣和采暖期應對措施,建立河北省及周邊區域污染傳輸監控預警系統。嚴控電力、鋼鐵、水泥、鑄造等重點行業及其他“高架源”應急期間污染物排放。每年11月至次年1月,對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工業企業實施錯峰生產。
抓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事項落實。對中央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歸納整理出的47個問題,實施清單式整改。嚴格落實去產能要求,嚴控高耗能、高排放新增產能,對瞞報產能或違規新建的2016年底前處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