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針對管理體制變革新要求和生產單元小微化創效的實際,加強勞動力資源的調配和服務管理,修訂完善并認真落實人員崗位變更流程。
針對原有流程沒有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評價與授權的問題,河鋼宣工重新編制了《人員崗位(工種)變更流程》,對人員崗位(工種)變更流程進行了規范。強調職工工作內容、職責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崗位(工種)時,需由職工所在部門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變更申請,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審查并會同業務主管部門評估其是否符合崗位說明書的任職資格。
對符合任職資格及具備相應能力的人員,經公司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辦理變動人員崗位(工種)手續,并由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相應的“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