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應急管理局:
為認真落實《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山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近日印發了《權屬二級公司安全總監管理辦法》。該辦法要求集團權屬二級公司中,從業人員300人(含勞務派遣)以上的高危生產經營單位,以及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配置專職安全總監,并明確了安全總監任職資格條件、職責權力、聘任方式、薪酬待遇、考核要求等方面內容,規范和完善了企業安全總監的管理,在全省工貿行業發揮了示范和引領作用。現將該辦法轉發給你們,請盡快轉發至轄區內相關工貿企業,督促企業依法依規設置安全總監,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附件:山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權屬二級公司安全總監管理辦法》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