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財政廳發布消息,我省繼續暫停提取“煤炭兩項資金”,時間為今年1月1日起至國家煤炭資源稅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實施之日止。
據了解,“煤炭兩項資金”指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是我省煤炭工業可持續政策措施試點中的兩項經濟政策,2007年10月啟動實施,為我省煤炭企業生態文明建設和轉型轉產發展提供了大量資金。
自2012年以來,煤炭市場持續低迷,我省煤炭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境,省政府及時出臺了“煤炭二十條”政策調控我省煤炭工業形勢,其中一項措施就是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全省煤炭企業暫停提取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這一項政策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企業負擔,提升了企業利潤空間,取得了較好的政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