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寶鋼集團董事會決定,將使用所持有的新華保險(601336)部分A股股票作為標的股票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新華保險今日公告稱,寶鋼集團發行的可交換債券,期限不超過3年,募集資金規模不超過40億元。該可交換債的持有人在債券發行12個月以后,可以將所持可交換債按一定比例換取寶鋼集團持有的新華保險A股股票。
寶鋼集團目前持有新華保險4.71億股,占新華保險A股股本的15.11%,均為流通股,市值約95.09億元。據悉,本次可交換債擬以不超過2.36億股新華保險A股股票作為債券擔保物,占寶鋼集團所持新華保險A股股票的50%。本次可交換債發行尚待國務院國資委和中國證監會批準,并計劃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寶鋼集團此番試水可交換債券,屬通過創新金融工具盤活存量資產。寶鋼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可交換債作為一種創新型融資工具,是寶鋼集團開辟融資新渠道的有益嘗試。由于嵌入了可換股期權,可以降低債券的票面利率,有利于減少寶鋼集團現金支出成本。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新華保險是寶鋼集團長期持有的優質資產,新華保險在國內保險市場占有率位居前列,寶鋼集團對新華保險的長期發展充滿信心。本次寶鋼集團以新華保險A股股票作為擔保物發行可交換債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創新型工具豐富公司的融資渠道,盤活公司存量資產,降低公司財務成本。
購買本次可交換債的投資者可以在本次債券發行12個月以后申請轉換為標的公司股票,是否會對二級市場產生沖擊?
對此,業內人士分析,總體來說,可交換債對預備用于交換的股票交易價格影響不大。首先,在可交換債券發行時,用于交換的股票均為非限售流通股,不會產生因上市公司新發股份或限制股解禁造成標的股票供給增加。其次,可交換債自發行后12個月方可換股,相當于將預備用于交換的股票鎖定了12個月,有效緩解了發行可交換債對標的股票交易價格可能帶來的直接沖擊。再次,若上市公司股東意在減持標的股票,以發行可交換債的方式逐步換股反而能有效降低減持壓力,避免出現短期內在二級市場直接減持對標的股票價格產生的直接沖擊。同時,結合法規規定和境外市場實踐,未來即使發生換股也將以溢價形式進行,因此,可交換債在實現低成本融資的同時,有助于豐富寶鋼集團股權資產管理手段,對維護新華保險二級市場股價也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發展迅速。根據統計,2013年我國債券市場共發行各類債券(含央票)8.7萬億元,較去年增加7218.72億元,同比增長9.05%。在國家關于“用好增量、盤活存量”的政策背景下,可交換債是盤活存量的重要創新工具,有助于持有大量股權資產的企業集團盤活存量,進行流動性管理。